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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散文

[原创] 乌鸦

2020-12-14叙事散文杨泽文
乌鸦是一种留鸟,与麻雀和喜鹊一样常年生活于乡间,并时常介入乡下人的生活场景之中。不论你盘田种地,还是出门归家,乌鸦都会以或飞或栖的方式,进入你的视野。它那“乌啊乌啊”的叫声,则时常让人听得心烦。与其它乡下鸟相比,乌鸦的特别之处是其杂食性。它
  乌鸦是一种留鸟,与麻雀和喜鹊一样常年生活于乡间,并时常介入乡下人的生活场景之中。不论你盘田种地,还是出门归家,乌鸦都会以或飞或栖的方式,进入你的视野。它那“乌啊乌啊”的叫声,则时常让人听得心烦。   与其它乡下鸟相比,乌鸦的特别之处是其杂食性。它除了以谷物、果实、昆虫等为食物之外,还嗜食发烂恶臭的腐肉。乌鸦的嗅觉异常灵敏,它能及时发现地上的动物死尸,还能闻得到从地下散发出的腐尸味而常在有新坟的墓地呱呱乱叫,甚至还能在房前屋后飞过时,捕捉得到某个病人临死之前所散发出的特殊异味,然后在不远不近的地方发出异样的叫声。可以说,乌鸦常常在乡间预言并见证了一个人的整个死亡过程,并且以口无遮挡的方式提前发出了各种不祥的讯息。加上乌鸦本来就一身黑羽,自然少不了以神秘阴冷的形象首先进入了人们的内心世界。好在乌鸦并不再乎这一点,它还是“我行我素”地做着它能做的一切。因而,即便是在人们普遍喜爱喜鹊和雁子,日益宽容麻雀和野鸽的那些蓝色村庄,乌鸦还是很坦然地选择了守护而非缺席或远离。于是在宁静的乡间,乌鸦不仅要当好清理腐尸烂肉的“义务清洁工”,而且还要在乡间牧场,以“保健员”的身分消除牛马身上的虱虫蚊蝇。这个又脏又累的工作是乡间牧人无法完成的,可乌鸦却不图任何回报地替人做了。此外,乌鸦还经常以步行的方式出现于耕田者之后,适时清理掉从泥土中翻出的虫子或地鼠,为随后的种子萌发提供了保障……   在乡下人的眼中,乌鸦除了在病人生死前后的乱叫让人心烦意乱之外,最容易惹人生气和招人声讨的是在夏季。常常是,树上的果实和地里的玉米还未完全成熟,可乌鸦们却偷偷地捷足先登开始尝鲜了。如此一来,守青成了农家人最苦最累的活计。人们除了在果园和玉米林中到处安放手持弓箭的稻草人之外,还需不断地认真巡视和查看。至于乌鸦呢,这时节也叫得最少,似乎忙着与守青人在绿色果园和玉米林中周旋,担心叫声会暴露方位而招致袭击。   一旦知道了乌鸦的生活习性与生存景况,我们也就明白了中国史书所载的“北人喜鸦恶鹊,南人喜鹊恶鸦”的原因所在。历史上,北方是游牧经济为主,乌鸦的“清洁工”与“保健员”的角色得到了充分体现,而南方是农业经济为主,乌鸦的“偷食者”和“糟蹋者”的角色反而日渐突显出来。因此,在南方乌鸦常常与民间故事无缘。而在北方,乌鸦则与太多优美的民间传说发生着关联。最典型的是《满洲实录》中有如此记载:有三个仙女下凡至长白山天池沐浴,一只乌鸦将口衔的一粒朱果置于湖边,结果一位仙女不慎吞食之后怀孕而无法飞天,后来就生下了满族的先人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再后来布库里雍顺的儿孙们过于暴虐而导致部属叛变,进而纷纷招致杀身之祸。最后只剩下一个叫樊察的男孩,被乌鸦及时栖身伪装成枯木的样子才保住了性命。而我们所知道的事实是,清朝历代皇帝为了铭记祖先创业艰辛而以乌鸦作为图腾之物。每年的二月和八月间,都要在沈阳故宫和北京故宫的空地上撒谷饲鸦,并设专人守护“圣鸦”。久而久之,紫禁城里的乌鸦成了一大奇观:“每晨出城求食,薄暮始返,结阵如云,不下千万”(《清稗类钞》)。这可能是有史以来,乌鸦所享受到的宠爱有加的最美好时代了。然而,即便饲养的乌鸦再多,也终究挽救不了一个专制王朝的必然没落与消亡。   其实,乌鸦就是乌鸦,它是鸟类中的“平民”。民间不是有一句“凤栖梧桐,鸦噪枯枝”的俗语吗?显然,乌鸦既不必成为让人景仰的“圣鸦”,也不应成为供人憎恨的“巫鸦”。乌鸦的最大不幸也许就在于它亲近人,以致让人太熟悉它的一切,进而在人为的好恶中要么被神话要么被贬损。据说,乌鸦的两只眼睛,一只是用来看光明,另一只是用来看黑暗,不知它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生存状态和生存前景?   值得庆幸的是,在我遥远的乡下老家,乌鸦就是叫得再不好听,人们也不敢轻易射杀它。毕竟乡间至今还流传着这样的传说:谁要是沾上了乌鸦的血,谁就能看得见游离于人世的鬼魂。可事实上,谁都不想看见鬼魂,而宁愿时常看见乌鸦。于是,我那熟悉而又陌生的小乡村,始终被自由飞翔鸣叫的乌鸦所忠实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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