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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散文

浪子和他的阳光手指

2022-01-09叙事散文李兴文
阳光的手指如此修长,从阳光出发的地方一直伸到秋天傍晚的这扇窗,窗是由内向外打开的。阳光手指确乎是从遥远的地方伸过来的,是来摇动蒙尘已久的窗户的,却不是为了摇落积重难返的尘埃,清理落尘那是风和雨的事情,阳光手指伸过来仅仅是为了摇窗,因为阳光从……
  阳光的手指如此修长,从阳光出发的地方一直伸到秋天傍晚的这扇窗,窗是由内向外打开的。阳光手指确乎是从遥远的地方伸过来的,是来摇动蒙尘已久的窗户的,却不是为了摇落积重难返的尘埃,清理落尘那是风和雨的事情,阳光手指伸过来仅仅是为了摇窗,因为阳光从那扇窗里看到了它自己的影子,阳光想用摇动窗户来证明自己之所见是否真实。阳光自身如归乡的浪子,讪笑着,神气活现的,也有些吊儿郎当那样无忧无虑的样子,虽然脸上残留着一道又一道伤。似也没有感觉到那些伤痕还在疼痛,因为浪子依然年幼,痛感来得迅疾去得也快速。那样年幼的人心境清澈如水,心思简单如风,举手投足依然那样顽劣和轻狂。毕竟是很年幼的啊,所以才那样可爱!头发上沾满了灰尘,额角留着干枯的汗渍。太瘦了,仿佛只剩下血气方刚的骨头,又像穿越千年的木乃伊,还在活着。看得出曾经的颠沛流离,看得出曾经的孤苦和饥荒。
  他真的是浪子。显然,他把伤痛之类的事情全忘了,忘记在摇窗之前,甚至忘记在摇窗之前很远很远的路上。从很久以前开始他就没有或者很少洗过手,他常忘记洗手,主要是没有时间洗手,因为他太忙了,忙于把满身的青春活力和满心的少年喜悦喷发出去,所以,那双手常常去擦汗,又屡屡被雨水淋透,雨水就为他义务洗手。从许多个季节中伸过来,那样的手指经过一路磨砺所以发出阳光一样金色的光。伸过来,摇这扇窗。
  这是秋天的黄昏,而秋天和黄昏全都被拢入积聚在窗玻璃上的阳光里。窗玻璃其实很小,但阳光在那上面根本不显得拥挤。浪子的脸上、背上,堆积着那么多的日子,仿佛年复一年的落叶,不是污垢,也不像污垢,脸上的,分明是悄悄长出来的胡须,背上的,分明是健壮的肌肉,被阳光晒得黑黑的,仿佛久经沧桑的玄武岩。最引人瞩目的还要数他脸上的胡须,长势那么旺盛,就像麦田里高过麦子的野燕麦,又像稻田里更有精神与活力的稗子,这些东西和阳光一样全身携带着强劲的野性,没有什么力量能够拦得住。当初,那些悄然而至的胡须曾让浪子感到恐慌。后来渐渐不恐慌了,开始感到烦,那些无所事事的毛发为什么非要长到男人的脸上?特别是长到了浪子的脸上?真的很烦,就用剃刀去刮,以为就此可以根绝后患了。岂料,越刮越疯狂地生长,越生长越刮,生生在脸上弄出U形的一大片来,好像一个黑色的下巴护套,少年郎的天真与幼稚就被这些不识时务的胡须给遮盖了。浪子觉得长胡须的人显得分外滑稽,完全可以视为发生了严重的返祖现象,但也觉得滑稽得可爱甚至可爱极了。这一场虚惊就这样风平浪静地过去了。
  浪子依然快乐,依然天天顺着阳光奔跑。某年某月的某一天,跑进了一个秋天,跑进了这个秋天的黄昏,那是一个夕阳极其温暖的黄昏。接着,又碰到这扇窗,窗玻璃上早就蒙尘并且蒙尘甚厚。不过,浪子对此不以为然,他对蒙尘之类的事情早就见多识广不足为奇了,因而浪子依然顽劣,却不再轻狂。他以为自己既然长出了庄严的胡须,那就应该对得起那些黑压压的胡须,那是岁月加载于他身上的生命咒语,因为冥冥之神知道他要和远道而来的阳光一道快乐地摇窗。为什么摇窗?因为浪子和阳光都从窗玻璃里面看到了他们自己的影子。在眼前和遥远的前方之间,只是隔着一道窗,窗户正好是玻璃的,透光不透风,因而,黄昏时候的夕阳从那里畅快地流泻过去,疾行的风在那里发生拥堵,堆积起来,已经和逍遥自在的散射阳光一同向地上流淌——在那样一张玻璃隔着的那边很远的地方,阳光和浪子看见了比鲜花盛开的地方更加美丽的地方。
  浪子很喜欢那样的地方,他也很熟悉那样的阳光。但他以为,世上本没有阳光,人们所说的阳光其实是自由流散又温暖快乐的心情,是即将飘落的树叶先退色了,是被风吹起来的土变作了尘,是汽化的水,是绽放的花,是成熟了的庄稼,是四处弥散的炊烟,是密密麻麻的瓦屋和宝塔一样的草垛——变成的。浪子记得其中最多的成分是庄稼和花,庄稼是金黄的稻谷,花是淡紫红色的荞麦花。荞麦花是穗状的,花朵极小极小的,像米兰,像满天星……所以,阳光才有更多的红黄色,阳光也就是有香味的。除了淡淡的花香,确乎还有汗味儿,虽然不香,但也不是很难闻的。就这样,花香味和汗味搅合在一起。但很快,花香全都提前跑到明天的光景中去了,汗味留下了,因为浪子暂时不能穿越到明天去,他还在今天,他还没有走过去,在一张窗玻璃的旁边,浪子看着阳光的手指从窗玻璃上穿过去,去拉拽跑得太快的一些景象——浪子觉得自己真的不算年幼了,他都能看到跑到前方去的一些时光了,那些长在脸上的胡须和蒙在窗上的尘都不再属于年幼的标志了。
  夕阳和落尘在平滑坚硬的窗玻璃上撞了个满怀。阳光修长的手指只摇窗,不拂尘,一边轻轻摇晃,一边跳舞一样穿过玻璃,仿佛足尖点水,裙袂飞扬,通体一袭白装。还在唱歌,歌的内容与秋天有关。歌声何以那样的熟悉啊,人的歌喉是熟悉的,歌曲的曲调旋律是熟悉的,就是想不起于何时何地听过,总之是在空旷的心底里透明起来,心也颤抖起来,激动得想哭出声来,那么遥远,却那么亲切,其实是另一种倾情歌唱,唱得多好听啊,简直是“绵驹居高唐,韩娥在雍门”,仿佛整个天下都为之深深动容了!
  难以移动的落尘未免显得感伤,继续前行的阳光依然乐观豪放。在窗玻璃上落定的微尘,虽然无法随意移动,却见证了阳光和阳光手指的勾魂之舞,也见证了阳光永不驻足的远行——阳光的一路远行,那确乎是浪子光辉且悲壮的成长史。浪子来自很远的地方,那地方很清很亮,如落在一碗清汤寡水中的一轮明月,如明丽阳光下孩子们裸游的水塘,如冬日晴天麦田里融化成岛国地图一样的薄冰,如三月里宁静的小院一角喧嚣不安的一树桃花,如跟随大人远行耕作的长路,曲曲弯弯,似在阳光下发光。在那样的长路上行走,怎么老是看不到长路的尽头啊,头顶上空的太阳毫不停留地越走越远了。年幼的浪子那时候还算不上浪子,但他的身体和现在的阳光一样经常显得疲劳且慵懒。那时候,尚没有成为浪子的浪子,汗液像蚯蚓一样从脸上得意洋洋地爬下来,痒痒的,有些直接窜到领口里去,有些掉在路上,被擦身而过的阳光悉数收藏,土地上因此留下了年轻脚步曾经来过的珍贵凭证。汗水打湿了眼睛,长路开始变得和阳光一样迷茫……
  多么温暖的秋日夕阳,阳光的手指是那样的修长,从远方伸过来,还要伸向远方。原来,像阳光一样的东西居然也会蒙尘,但也能照亮落尘并穿越落尘。透过一扇窗的玻璃,看到的世界依然让人心生奇思妙想:这辈子幸亏做了浪子,幸亏像阳光一样穿尘而来,又将穿尘而去,怎能不“尘满面,鬓如霜”?幸亏没有迎娶,也没有入赘,幸亏在心里带着自己最爱的人顺着阳光一路前行,有时候是蹒跚而行,有时候简直就在狂奔,至今未停,幸亏啊!
  浪子看到阳光穿过窗玻璃的时候也会担心得长出皱纹!既然这样,怕什么,这辈子不再考虑循规蹈矩了,因为自己在并不安分守己的顽劣与轻狂中终于长大。但未衰老,有确凿证据赫然在目:自己独立编织出来的爱情故事中,那个女孩依然那样年轻,依然那么漂亮,还在阳光出发的地方天真烂漫地发笑,那副笑容那样美丽,看了那样的美丽,会让人快乐得仿佛提前到了来世并且沐浴着佛光。那女孩也长着阳光一样修长的手指,可是,浪子以为自己的手还没有被那双无比俊美的手轻柔地抚摸过,或者,那双手还没有被自己如醉如痴地抚摸过,自己大可不必走得这样匆忙。浪子相信,这个世界上,不止一双美丽的眼睛在看着自己,不过自己最爱的还是其中的一双!比如这时候,秋天的黄昏,轻轻摇动窗玻璃的那些阳光之手不是一只手,至少也是两只手,有两只手,爱得热烈又含蓄的人才能在如火如荼的拥抱中魂飞魄散!有时候也觉得那女孩有无数双手,大致形象如同千手观音,她的每一只手都能准确地触摸到浪子生命的每一个地方。
  这个黄昏太奇妙了,阳光的手指和情人的手指就这样和浪子的心无声无息地合而为一了,以至于分不清那些是阳光的手,那些是情人的手,那些是浪子的手,都很漂亮,都很修长。浪子以为自己一直都在阳光中行走,阳光不熄灭,路不会断,他的行走就不会停止,他也不会老去,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从阳光里出来过,浪子是极喜欢阳光的;最心爱的人也不会老去,因为她和阳光一直在一起,不会分开。
  浪子兴奋极了,他从未见过像现在这样温暖美丽的秋日阳光!浪子知道,世间再也没有比阳光更好的东西了,这就是他一直跟随阳光的主要理由。这样安静,这样空旷,这样高远,这样舒畅,这样让人身心愉悦,差不多又要感动得流泪了,浪子清楚地感觉到情人的手指就在阳光的手指里顽皮地藏着,他已经感觉到阳光和情人将要再次抚摸自己了,主要是抚摸自己的心,浪子没有理由不激动得热泪盈眶!
  一瞬间,时间顺序突然被打乱,浪子居然不认识自己了!
  2013-10-12
   [ 本帖最后由 李兴文 于 2013-10-17 13: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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