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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博士研究生誓死捍卫平等>系列报道之四:来自边关的控诉

2020-12-14抒情散文太阳神
今日收到朋友的电子邮件,读后不禁为之流泪。我们这个社会要为正义抗争是多么的艰难啊!有多少人被压弯了腰而屈膝为奴!我们不能再为了苟且偷生而置法理公义于不顾,屈服在一批地痞流氓的淫威之下!是以代为呐喊!尊敬的上级领导:我是博士研究生。2002年
  今日收到朋友的电子邮件,读后不禁为之流泪。我们这个社会要为正义抗争是多么的艰难啊!有多少人被压弯了腰而屈膝为奴!我们不能再为了苟且偷生而置法理公义于不顾,屈服在一批地痞流氓的淫威之下!是以代为呐喊!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是博士研究生。2002年原C学校不准报考统招生,所以签定了三方定向培养博士协议,属不需原单位支付培养费性质。C学校按支付我工资总额中的基本工资部分.   2003年7月开始,原C学校与原C工学院合并。2004年元月开始,C工学院宣布原三方协议无效,要求重新签定协议,C工学院提出的新协议草案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平等的基本原则,根本不提出校方的义务,却顽固坚持不平等的霸王条款求我们“因自动离职、辞职、开除等一切原因离开均需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对已经依法生效的原协议的严重违犯。按照法律规定,原单位所签的任何协议,继承单位必须依法执行。因为C工院单方面要求重签协议是一种违约违法行为,理所当然地为原C学校的所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教师所不能接受。   我虽然义愤填膺,还是极积与校方沟通,先后给人事处处长写了几封信,又给院长写过两封信,积极协商。然而C工院根本不把我们教师放在眼里,顽固坚持双方“不平等”的立场,要撕毁依法生效的原协议,又于2004年4月起无故克扣了我等七人的全部工资与福利待遇。这是典型的无视党纪国法的违约违法行为,是对我的严重迫害!   C工学院的扣发工资行为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C工学院的扣发工资行为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教师的权利”中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和第(六)款的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章第九条“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及“第五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教师参加培训、开展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提供便利条件。”《高等教育法》第五章第四十八条规定,“高等学校的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合同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C工学院发出律师事务所的函,称上述博士硕士与原C专科学校签定的协议“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劳动法》调整”,再次强迫原十多位博士硕士研究生重新签不平等的协议。按照该律师函的逻辑,原来的协议不受法律“调整”,那么现在重签的协议也不可能受法律“调整”,签了也没用,实质上告诉这些博士硕士研究生,不签将有错,签了也有错。C工学院提出重签协议的无理要求后,所有的在读博士硕士并不是不签,也不是要走,而是C工院个别领导根本不把教师放在眼里,把自己远远凌架于教师之上,在根本的“平等原则”上强调不平等,这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是典型的腐败观念。   我在攻读博士学位的十分艰难情况下,时刻记挂着学校的发展,积极主动完成学校的科研任务,署名原单位发表了大量的高级别高质量的科研成果。考虑到外国语学院教师非常紧缺,我主动提出一边工作一边担任学校的教学任务,但人事处无视二级学院教师紧缺安排课务的难处,无视学生的根本利益,不准排课!   在工资被克扣的情况下,我还是着眼于C工院的发展,积极回校申报省级研究项目课题,事先通过电话与科研处处长联系,处长电令回校申报,然后我又电话请示院长,得到指示按处长的指示办,于是我才花费路费回校申报,然而后来却被告知因为没有重新签那份违法协议校方居然不上报!所有院校都积极组织校内外的力量申报省级课题,可是C工院居然不惜牺牲学校的根本利益封杀我的研究,对我实施罪恶迫害!   尽管如此,我还是没有放弃对学校的关心。C工院在中层干部竞聘时,因为我完全符合竞聘条件,于是许多同事推荐我参加外国语学院副院长的竞聘,院办三番五次电令我回校参加竞聘,我千里迢迢回校参与,提出的十大发展规划表达了广大外语学院教师的心声,得到了全体教职工的最多掌声,但是C工院并没有任何任用我的意向。   尽管如此,我还是积极参加全员聘任,外语学院英语教师奇缺,我知道学生眼巴巴的盼望着能有个高水平的人来给他们上课,而英语方面的博士研究生实难找到,尽管我已进入艰苦的作毕业论文阶段,我还是答应下学期一边攻读学位一边回校上翻译课,于是提出聘任申请。然而人事处居然以不聘任我的妻子为要挟,强令我改写缓聘申请。这种无视学校利益的迫害行为真是令人发指!   现在,C工院寄来的合同,严重违背C市人事局合同的平等原则,附加了许多侮辱性的霸王条款,对这些违背《合同法》的霸王条款我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C工院这是在故意设置障碍,继续实施迫害.   C学院如此严重迫害博士硕士研究生教师,是因为C学院绝大部分领导学历低于这些教师.从心底里他们仇视人才,嫉贤妒能,排斥异己,压制人才,毁灭人才的创造力,因为他们害怕别人超过自己!   C工院克扣我的工资至今长达四个月之久,对我的攻读博士学位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对我的精神造成了巨大伤害,使我根本不能进行学习。不仅如此,我父母已到七十余岁,母亲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脑血栓,一直头昏,需要人扶持才能行走,父亲因肾癌曾于1999年作过肾切除手术,现在又加上面部神经麻痹瘫痪,眼部充盈泪水不止,视线膜糊,无法自理生活。更有九十二岁的爷爷双腿瘫痪在床,无人照料。三位老人在家,身患重病,无人照看。今年四月份趁父母病情略有好转,我掏巨额看护费请邻居帮助照看爷爷,这才能花费巨资接二老到C市来治病。谁知这时校方无故停发了我的工资,使我父母的治疗无法进行,二老得知我停发了工资,急病交加,病情加重。无法适应C市的吃住,每天吃不得饭,睡不得觉。不得已,不到一个月,我只好准许他们回到老家。现在已到非常困难时期,三个老人都病在床,无人照看。没有钱治病,苦不堪言!   C工院违法乱纪,在物质上精神上对我实施了一系列的严重迫害,我不得已提请上级领导及时制止他们的不法侵害!   一,责令C工院无条件地立即发放我被克扣的工资;   二、责令C工院废除聘任合同中的任何附加条款,回到合同的平等地位上来。   在这个基础上我愿意继续在C工院工作。如果C工院拒不执行上述两款,也可以无条件地发放我和我妻子的人事关系及档案。   泣祈上级领导立即解救我受迫害的水深火热的痛苦!     此致   敬礼
                 丹枫玉露
                 泣拜于边关

                 200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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