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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散文

[原创] 夏天的童话,雨季的花

2020-11-12叙事散文雨夜昙花
菌子是夏天的童话。雨后,大地迫不及待地举起朵朵小伞,却追不上雨的步伐。伞凋零,雨水又至。大地不担心雨水的侵润,山林因此翠得会滴水,空气里有着树叶和雨水混合而成的香。它只是见人们在雨中举了伞,不甘示弱地变了把把小伞,不为遮雨,只为好玩。这些小
  菌子是夏天的童话。雨后,大地迫不及待地举起朵朵小伞,却追不上雨的步伐。伞凋零,雨水又至。大地不担心雨水的侵润,山林因此翠得会滴水,空气里有着树叶和雨水混合而成的香。它只是见人们在雨中举了伞,不甘示弱地变了把把小伞,不为遮雨,只为好玩。这些小伞是夏季、大地、雨水的联合馈赠,或玲珑,或霸气,或娇嫩,或粗野,猴头菇长绒毛,竹荪穿纱裙,鸡枞亭亭,黑牛肝矮胖,千姿百态,妙不可言。当然最曼妙的,是它的好滋味。 鸡枞   当年,唐玄宗对杨贵妃宠爱得无微不至,杨贵妃好吃荔枝,偏荔枝“若离本枝,一日而色变,二日而香变,三日而味变”,为保证她吃到新鲜荔枝,唐玄宗运用了“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的驿邮,运送荔枝。   几百年后,又有皇帝利用驿邮来运送无法保鲜的食物,但这一次,皇后、贵妃一概不得,皇帝自个享用了。书中记载:“明熹宗嗜此菜,滇中岁驰驿以献,惟客魏得分赐,而张后不焉”。什么菜如此金贵,竟比果中珍品荔枝还胜几分?原来是山中珍葩——鸡枞。   鸡枞自有文字记载,已有二千年的历史,其鲜美,无物可拟,性情又随和,可炒、可炸、可煮汤,无论怎样做,均是人间至味。明代杨慎有诗:“仙翁近住华阳洞,分得琼英一两枝”,清代赵冀则写道:“老饕惊叹得未有,弄哉此鸡是何族,无骨乃有皮,无血乃有肉,鲜于锦雉膏,腴于锦雀腹”。   幼时,家中鲜见零食,偏偏嘴馋。遍寻食物不得后,开了厨柜,拿一、两丝油炸鸡枞当零嘴,哥哥为此告我状,说贪吃贪心。我磨磨蹭蹭走到父亲身前,心内忐忑。油鸡枞,向来是父亲的最爱,吃面才拿出,一勺鸡枞油,两、三丝鸡枞,一碗面由此喷香。但父亲没有责怪,反而伸手摸摸我的头发,长长叹口气,又细细嘱道:想吃就把罐子拿下来,不用如此小心。   日子一天胜一天,零食渐渐多得不稀罕,每个夏季鸡枞依然出来把它亭亭华盖的诱惑淋漓尽致地发挥,哪家做鸡枞,整个走廊都被香味缠绕。   许多个月光挂在树梢的夏夜,从县上出差回来的父亲在厨房里忙碌,把在公路边购得的鸡枞全部清洗出来,茎干切片,伞瓣撕小,一半油炸,一半放煳辣椒炒。隔天清晨,房里还微浮着鸡枞浓而不腻的香。吃饭时,往往桌上一盘炒鸡枞,一碗鸡枞汤,有了这两项,就算放下碗筷立即位列仙班也无人愿意。油炸鸡枞则收起来,以使整个冬季、整个春都能回味夏的浓郁之香。   昀阳长出两颗牙,能磨点东西吃时,父亲就把鸡枞连同猪肉剁碎,每顿让她吃大半碗。那时昀阳绝顶聪明,能顺着书一页页往下背,断不会把这页的一个字翻页后才读出。旁人见了大为惊奇:多大点孩子,识这么多字。我笑:她一个字不识。昀阳是别人念书给她听时,背下来的。就这样吃呀吃,直到昀阳懂得反抗。两三年后,在一个食品展销会上昀阳尝了油鸡枞,就说这个好吃,要。我笑,她固执的反抗终于消化在了鸡枞的好滋味中。但她的记忆力,远远没有吃鸡枞的那些年惊人了。   鸡枞对人的记忆力有没有益处呢?李时珍只说其益胃清神,治痔。别的说法,虚虚实实,辨不清真假。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人类面对鸡枞是束手无策的。很多菌已可人工培植,如香菌、猴头菇、竹荪,鸡枞依然独特立行地远远绕开人类的科学和发明创造,在每个夏天的雨后,生长在云南的山群中。种鸡枞的,是白蚂蚁:蚂蚁要吃菌丝体,鸡枞要靠蚂蚁的分泌物生长。有人尝试把蚂蚁的巢穴搬到自己的菜地里,然而菜地里也长不出鸡枞。这有点让人类气馁,几千年的发展,竟还不如蚂蚁。其实有什么关系,人类养殖牲畜,只怕还是从蚂蚁养殖芽虫学来。 谷素菌   家在会泽时,第一场夏雨之后,市场上就有菌子了。最先出现的,是谷素菌。谷素菌土黄色,一点不好看,口感也一般,多用来煮汤。也不喜欢,吃谷素菌只不过因为它是夏天雨水孕成的第一朵花——虽然朴素,但它拉开了一个序幕,接下来,各式各样的菌们就陆续登场了。   喜欢上谷素菌,是后来的事了。   少年时,从会泽搬家到昆明,所有的一切全陌生,偏又下起雨。雨过后,新邻居来约我去捡菌,我妈忙把小背箩递给我。背着空背箩,我开开心心出发。结果我背着空背箩翻越了许多山,一朵菌也没有捡到。甚至从一朵菌旁边过,也没有感到它的存在,被跟在我身后的人捡了去。   再去捡菌就不大热心,空手去,空手回,连个竹篮也不带。  
  长大后,又逢夏季的雨后,我们上山捡菌——其实只是去爬山罢了,说捡菌,就像仍是在劳作一般,有些心安理得的意味。   因我根本不可能捡到菌,所以漫不经心,东走走西看看,捡形状完整的松球,准备带回家做装饰;撬叶片墨绿的麦冬,打算种进花盆里;查看了路途中的每一树杨梅,但它们不是还没带得及挂果,就是小得只长出一点点酸……突然看到落在地上的松针被鼓起一个小小的丘,翻开看看,两朵谷素菌俏生生地露了出来。   真美!   曾看过同学写捡菌的作文,说菌子在灌木丛里,如珍珠如玛瑙。当时看到这段想笑:菌子如此美丽的那也不用吃,全挂脖子上做饰品了。   真正看到菌子活生生地从土里钻出来才知道,那种喜悦,就如看到珍珠在贝壳里。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们从地上捡起来,放进手心,两朵嫩嫩的菌还有一点点滑腻的感觉。也是这时才明白,为何不叫挖菌、摘菌,而叫捡菌,它们很轻,不用用力,就离开了泥土。谷素菌真的不好看,全身上下均是土色,但并不比玛瑙逊色一丝。
青头菌   家乡人把毛毛臊臊,做事大咧咧的小伙子叫楞头青。初时,我会把楞头青想成头发剪得短短的,根根直立在头上的人,直至看到青头菌。不过青头菌长得非常美,说成楞头青有些亏欠了它。   会泽的卖菌人喜欢把它们一朵一朵在南瓜叶上排列好。通常而言,越好看的菌毒性越大。但青头菌不是的,它在菌中十分寻常而又十分美丽:青蓝的头盖下是乳白的扇。它们在深绿的南瓜叶上,好看得如同花朵。   买了菌,卖菌人还顺手从篮中又递给两三叶南瓜叶。硕大的南瓜叶粗糙得有些扎手,用它来清洗青头菌盖上的沙和碎叶,最合适不过。但洗时仍得轻轻,否则会把菌盖上的颜色搓去,菌扇只用对了水冲冲便可,冲时也要把水龙头关得只余一线水,以免弄碎了又脆又嫩的扇叶。   昆明卖菌不时兴搭配与南瓜叶,洗菌,就用丝瓜瓤,也方便。
青头菌多半拿来煮汤。切蒜成片,两、三只皱皮辣切细,开全了的菌叶用手撕小,小小的骨朵,就整个地煮,像胖嘟嘟的小伞,可爱得不得了,孩子们最爱。菌少,就多放水,菌多,就少放些水。水放得多的,汤为乳色,喝一口都是香的。水放得少的,汤就浓得有些稠了,一勺饭,一勺汤,浓滑喷香。别的菜,尽可以免了。   有酒店会把长得周周正正、半开半闭的青头菌挑选出来,把肉末塞到它的菌盖下,蒸熟了吃。其实,青头菌的香味,不用水煮是出不来的。我总是认为这道菜浪费了肉,又糟蹋了菌。 红把菌   大约和水土气候有关,昆明最先出现的,是红把菌。   一次我到山里游玩,偶遇一大片红把菌,比捡到珍宝还令人欢喜。据说这菌子是有窝的,每场夏雨之后都可去它的窝里找到它。
这菌子,菌盖褐红色,菌干鲜黄,也有红的,但手一触摸,立即就青了。红把菌就这点有趣。一个人倘若太娇气,略略碰到就嚷痛,昆明人会骂:豆腐做的,碰一下就坏了?红把菌似个娇生惯养的小姐,一个不小心,碰到腿或臂,立即青了一团。它当然不是豆腐做的,其外形也不像娇滴滴的小姐,倒似个大咧咧的村姑,健健康康,强强壮壮,所以就是青成一团了,也一声不吭。   它的菌盖下,是海绵状的,洗时总会怀疑它吸了好多的水进去,切时发现,它干干爽爽,看来只是形如海绵。红把菌,捡时青了几个指头印,洗时又青了大半,切时,已整个地青了——切开后的菌肉都是青的。不识它美味的人,见这模样,先就寒了几分。   把红把菌切成片,用猪油,多放些大蒜,再放几支切段的胡辣椒,炒时不要沾锅不要弄糊,一定要炒熟。红把菌不像青头菌,抬上桌就要抓紧吃完,它可以贮放很长时间,又因为它确实有一点点毒性,每次均要控制着少吃些。这也就是用菌做菜为什么一定要配以有解毒作用的大蒜和猪油的原因。至于明明知道它含些毒素,在菌的种类多得不胜枚数的昆明,还不舍让它下桌,是因每一种菌都有自己的香,自己的味,谁也替代不了谁,更何况它是那样美味。
炒好的红把菌,可以存放许久。也可以一次就把水份炒干,放瓶里贮存起来,到冬天没有菌子的时候再拿出来。 胭脂菌   古代有位书生,爱上一绝代佳人,谁知这美丽女子的心如蛇蝎,骗了书生的感情与财物,还让书生死在这场无望的情爱里。所有的恩怨和情节的发展均无关紧要,那只是根据不同的年代和不同的观众上演不同的剧情罢了,重要的是,美人借用那同自己一样美艳的菌毒死了书生,至此,那朵菌有了名字——胭脂。   胭脂菌的菌盖十分红艳,从中心向四周散开,到了菌盖边缘,已为粉红。菌扇白若凝脂,确似美人肌肤。然而它是有毒的。当然并不是美丽的菌都有毒,正如并不是美丽的女子都会图财害命一样。青头菌也美丽,却平和安稳。   上山捡菌,去得晚了,是找不到青头菌的。胭脂菌则一朵又一朵在林子里亭亭玉立地美丽着,捡菌人对于它们,往往视而不见。
但识菌容易,识人却难,也许真正认识一个人时,一生已过去。
有一女子,其男友在攻读硕士学位。那男子倒也不是只知死读书的人,非常有情有趣。但女子的一干朋友均劝她同男友分手,原因是女子的收入不高,自己省吃简用,大半个月的工资都给了男友。那男子,烟非红塔山不抽,衣非名牌不穿,虽然他的父母已不再供他读书。那年五一节,女子去坠胎,自己去自己回,自己在菜市买了鸡自己回家炖。她的男友,不知在哪里忙碌。   女子早把一生搭到了他的身上,自然不愿分手。   事隔两年,我辗转得知,那女子,割腕自杀,只因她男友提出分手。我不认识她,她的事也是朋友们闲时说起,朋友叹息:“如此老套的故事竟会在现实里发生,难怪那些肥皂剧销路如此好。”
我不便发表评论,只是问:“她男友呢?”   “照样抽他的好烟穿他的名牌。”   只有叹息。   雨过初晴,上山去捡菌,胭脂菌一样在林中美丽,突然发现不公平,命定会图财害命身为胭脂的,并不只是女人,只是世人认定了“世上最毒妇人心”,连我,也只设想过那命断于胭脂菌的,是一书生,而不是一女子。   后来,有朋友说,胭脂菌也是可以吃的,晒干后,毒性大减。但谁敢以身相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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