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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散文

[原创] 一条腿收进来

2020-11-08抒情散文潇湘珍珠
女人的小腿修长。孩子说:妈妈,上帝真不公平,我的小腿粗得跟外婆的大腿似的,你的小腿却这么好看。我建议你,以后别老穿裤子,穿长裙子了,买那种在膝盖上面一点点的裙子吧,包你好看。女人笑:傻丫头,上帝是公平的。妈妈的小腿是比你的小,可你的身材是姑
  女人的小腿修长。   孩子说:妈妈,上帝真不公平,我的小腿粗得跟外婆的大腿似的,你的小腿却这么好看。我建议你,以后别老穿裤子,穿长裙子了,买那种在膝盖上面一点点的裙子吧,包你好看。   女人笑:傻丫头,上帝是公平的。妈妈的小腿是比你的小,可你的身材是姑娘家的身材啊,妈妈的体型可是典型的中年妇女的体型了。   孩子还是嘟着嘴:什么呀!我们去卖烧烤的小摊买烤羊肉串,那卖烧烤的老板竟怀疑我们的母女关系,说,‘你们是亲母女?那就是一个太显成熟,一个太不现成熟了。’   女人笑得一个劲地用手去扶眼镜,说,“这很好嘛,说明你很懂事,年纪轻轻地,就知道照顾妈妈了嘛”。   孩子是很懂事,懂事得令女人心痛,懂事得令女人心伤。   为着一桩什么事,男人打女人。男人当过举重运动员的手臂像一把铁钳子死死地掐在女人的脖子上,女人的双脚乱踢,双手乱打。女人的母亲上前,用力地去拉女婿的手。男人用力一摔,女人的母亲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是两个邻居,男人,听到女人的哭叫声,冲进他们家,才把女人从男人的手上解救下来。女人晃晃惚惚地去上班,晕晕乎乎地回来。女人想,别说什么爱不爱情不情的,连自己的生命都没有保障,这样的婚姻要来干什么呢。她搂着三岁多的女儿,眼泪吧哒吧哒地掉在女儿的头发上衣服上。女儿抬起她可爱的小脸,伸出她胖胖的小手,张开她甜甜的小嘴,擦女人脸上的泪水,跟女人说:妈妈不哭,爸爸不听话,我去打爸爸。女人的眼泪流得更凶了,把孩子搂得更紧了。她跟自己说:这么懂事的孩子,为了你自己,你忍心你舍得伤害她吗?   日子在女人的忍和让中,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地走过。孩子长成了一个会思考的大姑娘,女人则无可奈何地成了半老徐娘。男人的猜忌心也在事实这个最好的雄辩家面前收起来了,拳头自然也就没了发挥作用的机会。或者说,是那黄脸儿的莺令他可以放放心心地出去享受他的绝对的如单身贵族一般自由的日子了吧。   女人的心却没有完全被柴米油盐腐蚀,她记得在他宽厚的背上看星星的片断,记得他的手指轻轻地按在她太阳穴上的温度,因为记得,所以她固执地守候,总是亮着灯,亮到很晚很晚,哪怕他的手机早已处在关机状态。   孩子为女人抱不平:妈妈,你不要天天守在家里,你可以出去,找你的同事、找你的同学,聊天、逛商店、打牌、跳舞,凡是可以让你开心的事痛快事,你都可以去做。   女人用手指点孩子的鼻子尖,说她尽讲漂亮话。“我找同事同学去逛商店去打牌去了,谁给你大小姐做饭啊。”   孩子不满意女人的懦弱,像老师教训学生一样地教训女人:妈妈,你就是这样,没有一点原则,说两句好话哄哄你,就一切云开雾散了。   女人苦笑。说,你要我怎么样,天天和你爸吵和你爸闹么,又吵又闹地,家还是家吗,你还怎么读得书进?   孩子其实比女人更容易受伤。因为男人手机上一张不堪的相片几条暧昧的短信,她一个上午没去学校上课,哭着问她的爸爸:这个女人是谁,你和她是什么关系?   男人当然是百般为自己开脱。孩子跟她的伯父告状:我是他的女儿,这一辈子都是他的女儿,我没有办法改变。但妈妈可以选择,可以选择不继续做他的妻子。你们谁也没有权力指责妈妈不应该。   被逼到墙角的女人,山穷水尽的女人,把她的头低下去,埋在她的两条大腿中间,一双虽然少了颜色却依然修长的手抱住她同样修长的两条小腿。她心怀怨恨地想:男人不是打死不认账吗?那好!你做初一,我做十五,谁也不吃亏!   毕业二十年同学聚会,女人不顾男人的反对,在获得了女儿的同意,得到女儿的全力支持下,她犹犹豫豫地跨出了第一步。   二十年,多少人事变化、多少沧海桑田。有的同学胖了,胖得就像变了一个人,有的同学已经显老了,那老去的脚步,就像别人是骑单车往终点站跑,他(她)是开着汽车。她算变化不大的一个。吃饭的时候,很多男同学都来找她喝酒。她红着脸,这个敬她,她喝一口,那个敬她,她抿一点。两天聚会,她好像年轻了五岁。   聚会最大的收获,则是原本一条不怎么明朗又断了四五年的红线,清清楚楚地摆在她眼前。“你不知道吗?我们的团委书记,在学校时就暗恋你了”“周还没有结婚,都是因为你啊”。   女人的心,就像浸在油锅里,热乎乎、暖洋洋,脚却像踩在棉花上,轻飘飘,要飘到高天云端。晚上,她接受周的邀请,俩人单独漫步在校园内的小路上。风儿轻轻地吹着女人的裙摆,周热情却又不失分寸地话语飘荡她的耳边。有手拿相机的同学从他们身边走过,鼓动他俩来一张合影。女人想稍为靠周近一点,不好意思。周却很自然地伸出一只手,揽住了她的肩。一张光线有些暗,但两个脑袋靠得很近的相片,被女人放在了办公室的抽屉里。   可能是觉得时光匆匆来日渐少的缘故吧,聚会后,周不再隐瞒他对女人的感情。他给女人打电话,不分白天,晚上。有时,一个电话打一个多小时,打得女人拿话筒的手心出汗,听电话的耳朵发热。最让女人心悸而又内疚的,是周告诉她,他还是童男之身。   有一天,周在电话里跟她说:他爱了她二十多年,连她的手都没有碰过,他真的很不甘心,他希望把他的童子之身献给她。女人嗯啊了半天,却没有明确表态。   可以吗?可以吗?放下电话后,女人不断地问自己:他做了初一,我真的可以做十五吗?他不诚,我就可以不忠吗?左脑袋说可以,右脑袋说不可以。两边脑袋打架,打了半个晚上,直打得女人头晕脑胀、眼睛发痛,也没有打出一个决定来。   孩子似乎感觉到了一点什么,或者,是女人晚上接电话,被孩子听到了吧。孩子的脸,六月的天,说变就变。在中午的饭桌上,孩子说他们班上的某个同学父母离婚了,好可怜;晚上,又说另一个同学父母离异,好造孽。还说,“爸爸其实对妈妈挺好的,给妈妈买一千多块钱一件的大衣,买几百块钱一双的鞋子,还带妈妈去洗脚。你的生日,我的生日,他自己的生日,过春节,过端午节,过中秋节,爸爸赶也要赶回来跟我们一起过。”   孩子的态度,使女人一点点积累起来的心猿意马,如脆弱的沙塔一般,风一吹,就散了。是啊,一夜情,几夜情又如何?虽然是报复了自己的男人,又偿还了周的相思债。但一夜、几夜之后呢,一旦被孩子知道了以后呢。   女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把那些五分长六分长的短裙子全部收起来了,不管夏天冬天,都把自己的双腿严严实实地裹在长裤子里长裙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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