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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散文

[原创] 一直到厌倦

2020-10-19叙事散文江南

一直到厌倦一春花暮色降临,蝴蝶收敛了翅膀,停息在葫芦秧上,细心地咀嚼着一天的甜蜜收获。大丽花粗喇剌地傻笑,直到把脸笑成紫红色。难得的清风在墙角掠过,在布满了斑纹的墙头打了一个趔趄。茄子和黄瓜在一旁不怀好意的笑。这是一个宁静而又布满了玄机的
一直到厌倦                  一
                春花   暮色降临,蝴蝶收敛了翅膀,停息在葫芦秧上,细心地咀嚼着一天的甜蜜收获。大丽花粗喇剌地傻笑,直到把脸笑成紫红色。难得的清风在墙角掠过,在布满了斑纹的墙头打了一个趔趄。茄子和黄瓜在一旁不怀好意的笑。这是一个宁静而又布满了玄机的傍晚。   我在路口看到春花从白色雪铁龙上下来,随手优雅地把车门关上。车开不进去,正在修路。粉尘像白色的烟障弥漫在半空,街道两边的树木覆了薄薄的一层,土头土脸,十足的下里巴人。春花抬起左手掩住嘴巴和鼻子,把眼睛露在外面,可以看到紧皱的眉头。袖口处是雪白的肌肤,让人忍不住把视线停在那里狠狠地叮上几口。   这个村庄是有些没心没肺的,三年前的黄昏或者夜晚,男男女女、婶子大娘都会提起春花。不管所说何种话题,最后曲径通幽地绕到春花那里。男人会把春花当成笑骂自己老婆的藉口,婆姨们则刻薄的回击——你想我也学她做婊子么?男人不甘示弱,恶狠狠地紧追一句:你想做都没那个资本啊,看看你那张蔫黄瓜脸。这一句算是把女人逼到了绝路。女人心里委屈着自己的贞洁,居然被男人嘲笑成无能。春花像是一根刺,硬生生地刺破了女人的心。她让女人艳羡、嫉妒和不怀好意的仇恨。   春花是女人花。她慵懒时就是素洁的栀子花,淡淡的清香若及若无。长长的头发随意披散下来,光着的脚丫随便趿拉一个拖鞋,都有清爽干净的味道,你在她的眉眼中会看到薄凉的哀愁。哀愁像是能够传染的疾病,它让看到的男人女人心疼,像害起了相思,又义无反顾地觉得自己有责任,呵护她的柔弱。春花心情好时,就是一朵艳丽贲张的鸢尾花,神秘的深渊紫,在风里挺起她从不服输的脊梁。   郎大是城里人,路过这个村子,看到了春花。我想所有的男人都会对一见钟情的女人,念念不忘。郎大动用了自己的关系网,终于能够和春花见面。江湖上混的男人,见了春花竟也文雅起来,羞涩写在了他的脸上。春花听别人说过,县城里有个最大的流氓——“狼太行”。他家里养了十几条狼狗,每天早晨或黄昏,他和他的兄弟们牵了狗去遛弯,在城里是一道特别的风景。狼太行的外号也就这样流传起来。春花也听说过,郎大去码头收保护费,有人找了另外的黑道来帮忙。郎大下了车,对那个人说,以后不要你一分钱,留下一条胳膊吧。据说胳膊真的掉在了地上,郎大花了十几万捞出了他的兄弟,只为了要回八百块钱保护费的面子。春花站在郎大的对面,没有丝毫的害怕。她还是微笑,那微笑像毫无心机的素馨花。郎大在春花面前,像一朵尘埃一样,低下了头。他决定,就这样保护她的一生。   春花嫁给了郎大。第二年便有了小丫头。人们惊奇地发现郎大早晨或者黄昏出来时,手里牵的不是狼狗,而是抱着他亲亲爱爱的小丫头。阳光把郎大的眼睛镀上慈爱的光芒,让他像个正常人一样沉浸在烟火生活中,感受安静和踏实。   也是一个黄昏,郎大和几个弟兄在肥仔火锅城喝酒。一个兄弟与对面酒桌上的人吵了起来。那个人嘶哑着喉咙喊:别仗着你是狼太行的人,我不怕,有本事你让狼太行把我闷回去。郎大听到了,不出声,拿了一个酒瓶子,照准那个人正在晃动的头,脆生生地砸了下去。人们看到,先是那个人愣了一下,然后捂住头。再然后,血欢实地往外流,像决了堤小河,他边倒在了地上。郎大头也不回的走了。回到家,他像是犯错的孩子,对春花说,你回娘家吧,带着孩子。过段时间我和你离婚,小丫头先和你过,钱你都带走。春花黑黑的眼睛看着郎大,摸摸他的脑门说,我捞你吧。   郎大进去一年后被判了十二年。春花变成了妖冶的罂粟花,在夜晚出门,穿着长长的旗袍。谁好奇的目光,都拦不住春花晚上出门的脚步。他们或者她们,只能看到脚步移动时,裙裾下露出的那条光滑白皙修长的腿。人们说,狼太行进监狱了,他的娘们守不住。春花的身后挂满了咸咸淡淡的口水,一些不知缘由的仇恨目光慷慨的攀爬在春花身上。春花我行我素,脏了的语言从哪些女人男人嘴里出来,又好不知趣地沉了下去。后来,人们发现,春花总是在月末失踪几天。还是春花的婆婆在小公园里,对几个要好的老姐妹说:儿子要减刑了,还有四年就能出来。   郎大出来的那天,兄弟们在海棠大酒店包了席面。春花领着黑葡萄眼睛的小丫头,在门口等着郎大的车。郎大看到自己离开了五年的小丫头,这五年中他坚持着不然春花把女儿带到监狱,他不想孩子沾一点霉气。小丫头见了郎大一点都不陌生,她叫着爸爸,仿佛郎大没有离开一天。春花在家里,把郎大的所有照片都贴在墙上,和女儿说着郎大的种种趣事。让小丫头感觉父亲从来没有远离过这个家,一直在保护她们。   据说郎大从来没有哭过,但,那天,很多人看到了郎大的眼泪。他抱着自己的女儿哭得像个孩子。看着春花时,不说一句话。但,谁都能看出,这个被人们惧怕,认为心狠手辣的流氓,是多么依赖自己的女人。六年的时间,栀子花隐藏了所有的清香,蜕变成罂粟花,摇曳着,等待着。不知道多少男人心甘情愿的中毒,离不开。郎大在春花的眼睛里看到的还是那朵白色的小茉莉,干净的栀子花。别人看到春花的眼睛长着带刺的玫瑰。   似乎故事说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优美的音乐在结束时都有回音,波浪激起千堆雪之后,并不就此沉默。生活喜欢和人开玩笑,不然苦涩和忧伤从何而来。郎大的兄弟们合伙给郎大买了一辆新车,郎大抱着小丫头去试车。车飞驰在刚刚建成的Q3告诉公路上,小丫头坐在郎大的右边,给郎大唱新学的儿歌——小蜜蜂,嗡嗡嗡。飞到西来,飞到东。郎大感觉有东西硌了一下车胎,车斜斜得飞了出去,他来不及抓住小丫头的手,她像小蜜蜂一样,轻飘飘地飞到了高速路上,停顿下来,安静的像个句号。   郎大躺在医院里,醒来时是第二天的下午。春花坐在他的旁边。一朵花,一朵失去了水分的花。头发、皮肤、嘴唇失去了光润和亮度。唯一能够让人感到她能持续下去的,是她的眼睛。似乎春花生命里所有的水分都积蓄其间。郎大说,丫丫呢?春花说,另一个房间。郎大说,你骗我。春花说,我还能生。郎大说,离婚吧。春花说,你能站起来,我就和你离。   那年夏天,春花带着郎大去了另外的一个城市。很多人知道春花傍了一个房地产的大款。款爷给春花套房,车子。要春花离婚嫁给他。春花陪他参加各种酒会,聚会。只是从不留他过夜。男人看着春花的野性、高贵、淫荡和贞洁。疼惜她的柔软、委屈、多情,恨她的刚硬、冷漠和绝情。这个女人就像一个谜,她始终告诉别人——我是狼太行的老婆。昔日称霸一方的狼太行渐渐被人忘记,一个高位截瘫的人,活在一栋房子里。   夕阳停在山顶时,一个女人和一个坐在轮椅车上的男人,在小区的草坪上散步。女人穿着素洁的棉布衣服,头发随意的被扎在脑后。男人始终像个孩子。她不说,他也不说。
               二                消失   偶尔我会遐想起那间空房子,房顶上长满了蒿草。午后的阳光打在蒿草上,刺眼。有金色的光芒从蒿草的缝隙中穿透过来,像芒针一样直刺人心。残破的玻璃,褪色的窗棂。院子里有生了锈的铁锅,豁着一个大口子,像是遭遇不幸,就此残缺,无法弥补。院子的另一侧是邻家高大壁垒的院墙,有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   实事上也是如此,这个小屋的主人,很少被他人光临。偶或不知深浅,收购废品的误闯进来,四处逡巡一下,发觉倘若是把这些在他看来是废品的东西搬走,则所剩无几。那人摇摇头走了,房子的主人也不说一声,脸上依旧是欣喜。房子的一半是在阴影中的,也覆盖了半个院子。不被收拾的青草,长得异常恣肆。老鼠、野猫和谁家不小心流浪出来的狗,皆可以在此安全地找到家的感觉。白天或者夜晚,这里都有生灵的气息。   在这里,房间的主人似乎成了道具。他在它们之间小心翼翼地行走,唯恐惊扰。他把房间中凌乱、廉价酒瓶收拾出来,放在水缸的旁边,摆成栅栏的形状。不知道从何处捡来的纸盒箱子,宝贝般放在院子里,成为猫和狗的的下榻之处。有时那些小东西们跑野了,一天不回来。房间的主人就在没有院门的门口等,像是等着亲人,等着离家的老婆、孩子。他撮着手,神情焦急,不敢离开家门,又想出去四处转转,或者他也想到自己是没有方向,和无处寻找的。谁能知道那些自由的猫和狗,或者那些贪玩的老鼠,躲在了哪里。又是在哪里玩的兴致盎然,而不知归途?   凉下来的光亮斜耷在他的身上,他像一座破败的城堡,被人遗弃。准确的说,被这些没有良心的小动物遗弃。他的脚边有半块儿瓦片,寂寞的躺在那儿。沙砾和花粉都走得干干净净,在岁月中逃遁和匿藏,忍住不说话。房间的主人,在夏末的晚风中,有着孩子般的疼痛和无助。小路对面的人家种着向日葵,灿烂的黄,在略微黯淡的时间中招摇着,把自己全部的亮度坦露出来。一定是刺到他的眼睛了,房间的主人用衣角拭了拭眼角。微风吹开他没有扣拢的衣襟,吹开他隐秘的心事。那个抱猫的女人,在多年前的一个夏末离开,再也没有回来。留下的雪花膏瓶子被他珍藏,这些年,各种各样的猫是他用以怀念那个女人的唯一途径。他从不刻意养猫,收留着那些无家可归的猫儿,就像多年前的那个春天,他在山坡旁收留了女人一样。   那年的春天到夏天的时间,是张狂的岁月。他青葱的胡茬被女人纤细柔嫩的手剃去。潮湿的房间,开出了素白的花。女人在他怀里,像是柔软的蛇。冰凉、猩红、妖冶。他偶或觉得那是聊斋里的故事,时时地掐痛自己的胳膊,真实的疼痛给他一种异乎寻常的快乐。都说庄稼汉子不懂心疼女人,这是那些自傲的所谓知识分子说的混账话。心疼源自爱,有了爱,多粗鲁的男人都心细如丝。他僵硬的宽大身板,因了爱而柔软起来。走路像是有了猫蹼,悄然无声。他的眼睛里一漾一漾地充溢着爱,清泉的水灌溉了他干涸多年的内心。他看到自己布满褶皱的心,被那鸿清水慢慢地浸透、舒展,恢复弹性。他摘下栀子花插在细腰的瓶中,女人在睡梦中闻到清新浓烈的栀子味,嘴角绽放了一个干净的笑,像夏天第一朵清清爽爽的荷。他把早餐做成“霞光万道”,女人红嫩的小嘴抿着绿豆粥,夹赤橙红绿的菜蔬。中午是“金碧辉煌”。女人坐在蜜罐里品尝着美味佳肴。他看着女人吃,心里像放了千朵烟花,狂欢鸣叫着在热的心上,一遍又一遍地开。女人痴痴地笑,笑成画册中着粉红宽袖长袍的晚娘。傍晚呢?他在逼仄灰暗的灶台间,做出了“彩霞满天”。女人惊异地看着面前的碗碗碟碟,不敢呼吸。她抬起头来,伸出手,摸着他被汗水清洗过的脸,不说一句话。   他用柳藤编织椭圆形的花篮,挂在墙壁上,把女人去野外采来的的雏菊放在里面,做成干花。韧性的青藤编成摇椅,一株葡萄架下,女人摇啊摇,粉蛾子和萤火虫一起伴舞。石板青青,天上星星。他晚上陪着女人仰望星空。一只手尾随着另一只手,在夏夜的空气中划来划去,荡出流星的浪花。女人斜倚在他的怀里,说着谁也听不懂的梦呓,像是年幼无知的孩子。他被女人的纯粹和简单过滤成另一个孩子。一枚星星落入女人的眼睛。一枚星星落入他的眼睛。女人和他相视而笑,在彼此的眼中看到闪闪亮亮的水星星。深深的夜里,他握着女人的手,睡在床的西侧,像一个栅栏把女人挡在自己身后。女人睁着乌黑的眼睛,在黑而又黑的的夜里,她把男人的手放在自己耸着的胸脯上。男人的指尖顿时燃起了火。跳跃的小火苗需要水的救驾,于是女人化成水,男人像一条鱼,在女人的湖里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   女人离开他的那天是个晴朗的日子。他在田里感到一阵心痛,手里握不住耪地的锄头,蹲在地上用手顶住胸口。站起来时,头晕,那一刻,心被什么东西逃走了,空落落的身体,崎岖的田埂上,飘来荡去。回来时女人走了。炕头留下了雪花膏瓶子,还有被女人抱了三个月的猫。某一天夜里,那只猫也离去。   他是哭过的,房间的主人从不隐瞒自己对女人的思念和热爱。那样芬芳的女人,能够和他一起养猫,一起过日子,把潮湿的房间烘干,过出颜色和味道来,是他这一辈子没有想过的,像是梦境。他的手真实地触摸过那个女人温热的身体,在女人离开的这些年,他的心中不断地怒放出伤花。疼痛,幸福地撕扯着他。他在每个有星无星的夜晚,一个人舔舐着不肯愈合的伤口,于不能隐忍的回忆中,刻画下女人痴痴的模样。邻人奇怪他为何喜欢猫,却从不去抱养,而是不断收留那些四处流浪的猫。他自己懂得,缄默不说。   后来,房间的主人故去。他的故去像是一株草的萎去一般,不足以形成某种波澜。万千草丛中,一株草太卑微和简单。只是有人亲眼看到,埋葬他的那天早晨,数十只不同颜色的猫,一起奔向他的土坟。它们围着那个土丘转圈。   一阵风,轻轻地吹过。吹落了一片叶子,枝头留下脱落的痕迹。风却不知道叶子的伤痛。
            三               读你   
  车在泥泞的乡间路上行驶,我坐在车窗旁,抬起头看着窗外毫无生气的房屋。一排排错落不平的房子,被车甩在身后。偶尔,有村人自某个巷口出来,转身到另一个巷口,脚步匆促。一手搭在额头做遮雨状,一手随着身体的摇摆,而前后晃动,保持身体平衡。迷蒙细雨之中,一个穿着糟糕的人,闯入视线。尽管张爱玲曾言“葱绿配桃红”,但此等大俗大雅,的确是一种危险。前方,准确地说右前方的那个女人,毫无顾忌得冒险了。红色的羊毛衫,前胸缀着亮晶晶的光片,下身是翠生生的水绿裤子,脚趿着一双棉拖鞋,头上是粉色的格子巾。车靠近时,我把头贴近车窗,看清了那张白皙的脸,竟然是她。   十几年前,我和她在一个中学读书。一个班。似乎是初二的下学期,她从某个中学转到我所在的学校。不喜说话,时常面无表情。大概是性格或者疏于和同学交流的缘故,她几乎没有朋友。上课。下课。吃饭。自习。睡觉。她和大家一起踩着日子的黑白键,往前走。后来因她视力不好,被排在我后面的座位。也纷纷扬扬传过,是给班主任送了礼之类的小道消息。终究是河水上的波澜,风过水静。   课间休息的时候,我听到身后有人低低哼唱。尽管压抑着嗓音,但那独特、动听的声音,兀自在空气中快速流动,撞击着我的耳骨。我偷偷转头,看到她微闭双眼,仰着头,嘴唇翕动。是的,她在唱歌。我和附近座位上的同学,不禁静静地听,是苏芮的《是否》。不知别人的感觉,我是被她打动了。她的嗓音如此得好。似乎她随意地哼唱,扯出来的音调,都有着独特的味道。于是,她和众人之间矗立的那种无形的障碍,因着歌声的甜美而全部撤离。自然,以后的日子,在闲暇课余,大家会请她清唱一曲,尤其是在夜自习过后。空荡的大教室,剩下几个孩子,她斜靠在墙上,唱着一首又一首的歌《追梦人》、《驿动的心》、《思念》。那声音像扇动起翅膀的白色精灵,在我们的头顶上,在偌大的空间自由地穿梭。   写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我没有提到她的名字——张玉翠。升入初三后,学习更加紧张。我一边应付着功课,一边偷偷地写些幼稚的诗歌,把它们寄给《少年文艺》,再寄给《中学生周报》,不久收到“春蕾杯”中学生大赛的通知。那蓝色的信封被班主任截获,放在他的抽屉里。他只是皱紧眉头,让我看了看信封上我的名字,和信封的封口。班主任说他不看,但也不会让我看到。他说你的成绩在年级独占鳌头时,你有机会看这封信的内容。   接下来的日子,是在昏天黑地中度过。手中仅有的几本《简爱》、《飘》、《呼啸山庄》、《荆棘鸟》,都无私地转给其它同学,一本泰戈尔的诗集,被我放在床铺的垫子下面,让它独守潮湿和寂寞。读“圣贤书”便忽略了周围的一切,当然包括她。   那年秋天,学校举行了秋季运动会,我听到班里的“快嘴”说:张玉翠,喜欢上了学校领操的男生。刚听到那个名字,我就预知了结果——张玉翠注定会失败。领操的男生是复课生,原本高我们一届,恰是因初三早恋,没有考上重点高中,那孩子长相周正,常穿蓝裤子,白衣服,干干净净,戴着一副咖啡色塑料框的眼镜,是很多小女生的暗恋对象。张玉翠怎么可能从众人之中,被他发现,并且报之以琼瑶。   事实也是如此,她孤独地坚持着自己的单相思。整个人像是中了邪。爱情是毒还是蛊?她心甘情愿地沉浸下去,完全忽视了千辛万苦,到这个学校读书的目的。谁都知道她有一个紫色的日记本,据说上面写满了她的爱慕与相思。我在忙碌之余,很想再听她唱首苏芮的歌,收获的是她心不在焉,或者若有所思的神态。她满足于自己虚妄的一个念头,踮起脚尖,尽力地去虚构和想象。在那个谁也不可能抵达的城堡,她是自由自在的女王。编织或者畅想,享受着其间的过程。爱情的燃烧居然让她的脸光洁可爱起来,沉默的时候有着难以隐忍的忧伤。眼神的游离和独自行走,她像一个被时光弹到队伍外面的棋子。在横横竖竖的方块中,走着岁月的和心情的迷宫。在另一端,没有狭路相逢,只有孑然前行。   校运会上,不喜欢运动的她参加了田径项目。穿着白色的确良上衣,黑色的短裤,飒爽英姿(回忆起来,这个词真是适合她)地站在起跑线上。她的目光却是寻找着领操的男生。男生坐在主席台上,是学生主持。播着运动员的各项成绩,同时也朗读着学生不时写来的,描写运动赛事的短稿。他自然是不会注意到她的。很难想象,当时是怎样一种内心的激情,促使她勇敢地站在众人面前,表现自己,为了让喜欢的男生看到自己优秀的一面。过早萌生的爱情之火,烧得她有些亢奋,甚至是不管不顾。谁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向他表白过自己的感情,或者说,已经不用去表白,那个男生已经通过各种渠道知道了,她对他的爱恋。那个秋季,整个校园的上空,飘荡着张玉翠喜欢领操男生的消息,犹如一波又一波的浪花,点缀着年青却枯燥的生活。没有人知道其间的过程,但是谁都知道最后的结果。   秋天的操场过早得空旷起来。睁大眼睛的白杨树,在微凉的秋风中翻晒着片片叶子,披散着刺眼的白。天空辽阔而高远。张玉翠时常倚着一棵白杨树,唱费翔的那首《读你》。“你的眉目之间锁着我的爱恋,你的唇齿之间留着我的誓言。你的一切行动左右我的视线,你是我的诗篇。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她痴痴呆呆地反复唱着这首歌,唱到骨子里,唱到你不小心捕捉到其中的一个音符时,有难以隐忍的心酸。不厌倦是不是就是深爱?   那年冬天,因着种种原因,我离开了那所中学。第二年春天,遇到同学,得知张玉翠疯了。爱情像一把刀,割断了她的青春。她终于在自己想象而永不可得的情感煎熬中,挣脱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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