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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散文

一个人的麦田

2020-09-17抒情散文李兴文
从乡间的麦田里归来,头发里沾着微湿的尘,耳际回旋着馥郁而和畅的风。麦苗正在返青,簇新的细叶像小手那样喜气洋洋地伸出来,在微微湿润的风中摇摆。同样长出新叶的还有金钱草和蒲公英,它们的茎叶都是苦味的。同样具有苦味的还有柳芽,刚长出来的柳芽像瓢虫
  从乡间的麦田里归来,头发里沾着微湿的尘,耳际回旋着馥郁而和畅的风。麦苗正在返青,簇新的细叶像小手那样喜气洋洋地伸出来,在微微湿润的风中摇摆。同样长出新叶的还有金钱草和蒲公英,它们的茎叶都是苦味的。同样具有苦味的还有柳芽,刚长出来的柳芽像瓢虫那样玲珑可爱。那些柳芽是河柳睁开的略带苦味的眼睛。
  取足了养花的沙壤土,随意去田间走走。近观初春的麦苗,它们像无数的新生儿那样恬静。顺着复苏的田埂穿过麦田,更加肯定,返青的麦苗像极了天真烂漫的、初融的雪水一样清纯的孩童。
  危楼高百尺。从十四层电梯公寓里望出去,刚刚离开的田畴已在远方,那里应该是迎接春天的最远的地方,那么遥远的天空中飘浮着水汽迷蒙的曼妙光景。
  住在高层公寓里的人俨然一只只栖身于墙洞的土蜂。土蜂无罪无过,劳碌不停的人好像生来有罪,唯有他们不停地劳碌,宽容的时光才能宽容地为他们“减免刑期”。劳碌不停的人自然很信赖宽容的时光,而时光,在他们心里本是一条不见彼岸的河流,他们以为自己从来就那样漂流其中。
  几年前还在抱怨怎么还不到退休的年龄,转眼之间就被“关照”到“二线”,才相信先前认为很遥远的事情其实就在举手抬足之间,继而觉得这个过程未免进行得过快,这样的结局到来得过于突然。但也不可挽回或者不可退回了,尽管也认为自己的经历原来也是一个十分潦草的过程。在麦田边掐猪草的事情好像还是昨天才发生的,熟料,这么快,又有足够宽裕的时间在麦田里这样漫无目标地逡巡,并且已经带上了“归乡”的神韵。春寒时节天气极端的冷酷,而关门闭户之后室内的气息总有些含混不清。在乡间,长风吹过的麦田,还是跟城里一样的春寒天气,但麦田里的气息并不如城里那样浑浊而干冷,与刚刚离开的田畴大不相同。
  湿气朦胧的麦田里的劳作者影影绰绰。前行复前行,终于和其中一位得以近距离接触。站在麦田边上,在水汽迷蒙的清晨,对方有一副因为苍老而变得笨拙迟缓的身躯,那时候他正弓着腰全神贯注地面对着麦苗返青的土地。看他的侧影,还算认识,也知道他是谁家的人,但很惭愧当时只记得他的尊姓怎么也想不起他所唤何名。再说,他的确很老了,早已没有年轻时候风风火火的样子,腰身弯曲如一棵劳累过度的老柿子树。他抬头,直起身来。我们对望,他显然认出了我,但那份惊愕从他的眼中一闪即逝,眼神和表情刹那间复归淡漠,并且是彻底回归到了初春时候田园的润湿气韵中一如既往我行我素。其时麦田上空的气息真的是很潮湿、很清爽的,虽然迷蒙,但远比城里的空气透明。然而,偶遇的老者瞬间即逝的眼神和表情突然拉开了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原本清爽透明的空气于倏忽之间就演变成彼此相隔几十年的那一大段漫长时光,那段时光又仿佛一块厚厚的毛玻璃,透过玻璃,只能看见对方的基本形而根本无法辨认更多的细节。可以想象,对方一定也有类似的疑惑与联想。
  擦身而过,各行其路,然后各干其事。
  如此平淡无奇的相遇本也没有多大的意义和价值,我却以为他不应该表现得那样木然和冷漠,仿佛根本不认识似的——我又何必多此一举向他打招呼呢?田园上长风不息,仿佛吹走了关于这位乡里故人的所有信息。风声真的很酣畅,让人不由自主想到春风骀荡、花红柳绿的仲春日子。实实在在的,我真的闻到了复苏的土地和破土青草发出的清新气息。刚刚遇到的那位父老,如今长得很像一棵苍老的柿子树。实际上,这么一大块田园之上曾经有过很多棵高大的柿子树。几十年前,刚才的那位曾经爬上树去为我摘过早熟的柿子,那时候我以为他就像熟透的柿子那样可亲可爱。我也永远不会忘记他赤脚上树的过程中曾经被树枝和老树皮扯破过裤裆。我常常站在树下等候到不耐烦了,好像要帮他一把似的紧贴树根站定,我就闻到整个树干都发出浓郁的脚臭气息,但是,这一点根本不影响他摘下来的熟透的柿子香甜的味道,我和他同吃柿子的时候,布满树干的脚臭气当然就在好当的田园之风里荡然无存了。
  如今他居然装作不认识我或者故意不和我相认,一定有原因的吧。我又开始自责,离家时间太久了,也许他早已对我这位久居城市的“贵人”报以唾弃的态度了,如果真是这样,他也是对的,我的确也是应该被唾弃的。我是久别复归的游子,他是守护田园的耕耘者。在同一块土地上,我的人生远远不如他的那么有分量,也不如他那么有资格。但我最感可惜的还是当年那些高大魁梧的柿子树,乌黑的枝干,虬枝盘曲,外皮干裂成样子相仿、大致均匀的小块,俨然久旱而干裂的一片水地——没有了,一棵也没有了,大概顺着漫长时光的执着流淌而随故里父老们同路远去了。都会老的,都会倾颓的,都会不可避免地化作泥土的。那么,多年以前那些高大魁梧的柿子树一定融化或者溶化在脚下这一大片沃野里,即便被父老们烧成灰,那些灰最终还是要被当做农家肥撒进地里——我坚信那些柿子树的灵现在正看着我,虽然我根本看不见它们。
  刚才的那位,真的很衰老了,但还固守在田园之上,虽然明显有些动作迟缓、与偶写木讷,虽然他的腰身已经明显弯曲而无法盛赞为挺拔。他是可敬的,这与他当初的可亲完全不一样。活化石一样的人,别人没有理由对他们有任何亵渎之意,我更不能对他们品头论足。我又想回去跟他补一个招呼,表示自己教书多年同样木讷、已经眼拙,先致歉,再问候。但我未去。我想,不必了,不想相认是他的选择,我只能尊重。人与人之间,总会有这样的时候,认识,但不必相认了,总有一方正在做着离开的准备,那就不要打扰。
  多年以前,觉得广阔的田园真的广阔无边,一想到假如斗胆从一头走到另一头心里还会发怵。后来长到能够走出去又走回来了,又觉得那片田园其实和自己是一般大小的,很满意,也很自豪,就认同那块田园是自己的另一个伙伴,而那些高大魁梧的柿子树是所有伙伴中最要好的,曾经是自己童稚时期开始远行以后最清晰的路标,直到现在还矗立在我的心里。
  麦田还在,田地上除了日渐青翠的麦苗,还有即将开花的油菜,两者虽然是不一样的绿,但都绿得令人心醉或者绿得让人的心头战栗。将要离开那片田园的时候,开始觉得它显得有些小了,再也不能满足自己远行不辍的心灵祈愿和依然强壮的身体。早年间离开的时候,田园之上从来都是人潮涌动的,因为大家的生存希望都在那里,大家的野性快乐也都在那里。在后来漫长的时日里,关于田园,只能听听传闻了。听惯了、听多了那片土地的种种传闻,又觉得它太小,小得有些猥琐、小气,再没有先前的广阔与恢宏,仅仅只是一个小菜园而已。很少再吃过出自那块田地里出产的粮食了,对那块田园的感情就开始疏淡。说起菜园,刚刚遇到的那位,曾经真有一个务作得井然有序并且年年所获甚丰的小菜园。他是村里唯一会种菜的,据说他高超的种菜本领缘于他是四川人!他年轻的时候有很好的种菜手艺,也有别人难以企及的很坏的脾气,在他看来,仿佛全世界不会种菜的人都是一样的面目可憎。但对我独善。我曾吃过他园中的黄瓜和西红柿——天地良心,那还是我生平第一次吃西红柿!他园中的辣椒长到鲜红鲜红的时候,看着那些辣椒,我同样会产生极其旺盛的食欲,但辣椒无法直接食用,好在他是从不介意我站在园外静静观看的。
  经常从公寓的窗口想广袤的田园张望,可以看到更远处水汽更加氤氲的田园,迷蒙奇幻的景致屡屡让人发呆令人遐想,脑海里飘飘悠悠的就会现出一个又一个曾经年轻的面孔来,他算其一。他的木讷冷漠分明是一种麻木,好像久经磨难之后精神彻底颓丧,意志彻底消沉,原本极其旺盛的生命就那样停留在岁月的某一个角落里。我只是一个暂时“归乡”的“有闲阶级”,那样煞有介事地回访久违的桑梓田园的时候心情也是悲壮而伤感的,当然免不了一定要“夹”着自己认为很优越的“尾巴”。但又很想一次次地回乡,如果没有猜错,我的所想所为差不多是一个人的生命活力开始衰减的时候必然要有的怀旧作为和怀旧之想。而他——是在掐猪草,在锄草,还是在给麦田浇水,或者是在采收已经抽薹开花的白菜——都有印象,但都记不清了。我们对望的那一瞬间,我的眼前曾发亮,心也猛烈地跳动了几下,我的嘴角差不多已经张开要和他打招呼了,但他迅疾漠然地转过脸去,继续做他的事情。我的热情被彻底放进冷酷不堪的春寒里了,凄凉的风像一条长线一样穿过我的心灵,田间清爽的气息即刻凝固起来。不过,在那一瞬间的对视中,我还是从那双眼睛里捕捉到了一丝温暖的光芒,真的,很温暖的一丝光芒,虽然短暂得就像流星划过天空一样。但我依然看得出,他的心灵里一定闪过年轻时候鲜活灵动的人生理想之光。那眼神很像今年的“雨水”节气,应时而动,名实相当一场晨雨直下得人人神清气爽。但那样美好的眼神还是被他果断地收敛了,我再看时,他俨然隆冬天气里伫立在田埂上的一个草垛,但凡有风,不论风大风小,他的全身都在瑟瑟发抖,都在鸣响。不再挺拔,佝偻了,真如一棵苍老的柿子树。
  显然他也认出我来了,只是不想用表情、动作和言语证明这一点而已,这是我一直都想反复求证的。我理解他的做法,他对生活中的意外事件的处理竟是如此的果敢且有效。想一想,即便他用言语、动作、表情等证明他认出我来了,那又怎么样呢?寒暄之后一定再无多话,与其打一个尴尬的招呼,勿如表示彼此并不认识——会更好一些。
  还是母亲告诉我一些他的近况和细节。
  有两个很出色的儿子,学业有成,一个在贵州工作,另一个在广东就业。母亲还向我做了特别说明:就像我一样,他的两个儿子都住进了公寓——儿子们也曾接他去过,但他很快又回来了,据他自己说寸步难行的大城市根本就不是他这种人生活的地方,他会急死在那里的——就回来了,再也不去。紧张的城市生活他无法适应。这且罢了,最要命的是他得出的关键性结论:儿子好像还是他自己的,但媳妇儿和孙子根本就不像自家的人。然后反复向村里人大讲“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的深奥道理。在城市里,他记不住街道名称,记不清公交车的线路和班次,记不清儿子居住的公寓,这些使他的心里没有一天不发急。
  村子里就不一样了,而一旦到了麦田里他就更加感到自由、畅快。在村子里,在麦田里,他才觉得自己活得像一个人。两年前,他的老伴就驾鹤西游去了。以前,全家曾有七口人,老两口,两儿,三女,女儿们全都出嫁另立门户,儿子们携家带口全都去外面挣钱,一家人所有的土地如今都由他一个人耕种、管理。他是土地的主人,并且是唯一的主人,他是土地的雇主,也是唯一的雇主,它是雇工,当然也是唯一的雇工。他觉得在四季轮转中冷热变换的田畴比他的老房子更加亲切,一茬茬庄稼的成熟就像儿女们长大一样让他喜爱得老泪纵横,一季季粮食的一次次归仓又让他心安理得而涕泗滂沱。
  儿子们曾经为他安装了座机电话,后来干脆换成了手机,但无论座机还是手机,他都是深恶而痛绝的,他的理由很充分,那些玩意儿都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他不能容忍那种被欺骗的感觉,也无法接受捉迷藏一样老是找不到深藏不露的儿子们的戏弄。他认准了,儿子,媳妇儿,孙子,都应该像地里的庄稼一样看得见、摸得着、听得见、闻得出,尤其是孙子,应该像旱烟袋一样常常在手中把玩那才叫好。至于媳妇儿们,则应该有事没事到村里各处去走走,应该和别人家的媳妇儿们说长道短,而不仅仅是在年节前回来,年节后又走,急匆匆的样子很像不能常住的、每年都要来来去去跑个不停的寒老鸹,也像没有更多耐心的邮差。然而,这些想法他暂时都无法实现,唯一让他感到踏实的东西还是村庄、还是土地,能够留得住人的村庄,能够长出麦子的土地。土地,是让他成为人的最真实的证据。现在,麦田还能长出麦子,村庄却留不住人了,这是他无法接受的,也是令他愤愤不平的。
  他把所剩无多的日子完全交付给它务作了大半生的田畴了,交给田畴里的麦子和稻子了,也交给了广阔田野上长吹不息的风和长流不止的水,以及年年返青的野草和岁岁不绝的虫鸣。
  “有事没事他都在地里转着,才是个怪人!”母亲说,“也造孽啊,辛苦了一辈子,到头来跟前没有一个人……”
  的确,无论从高高的公寓里望出去,还是像一只野兔那样逡巡于初春的田野,那么肥沃而宽广的田园是很安静的,那里确实是适宜诗人们大展才情的地方,也是思想家们用心用意的极好场所。还在那里务作的人,熟识的还是不熟识的,的确是如水墨风景画中的点景人物一样具有符号意义的点缀。不知道是人应该感谢土地还是土地应该感谢人,偌大的土地如今还能那样神态安详地休养生息,地上长出的每一棵野草都是很可爱的。
  雾散,雾聚,轻如游丝的雨线若有若无地交织起来,远方的田畴隐迹于白茫茫的雨雾和灰蒙蒙的树丛里。树木中的柳,已经晕染出缥缈的嫩绿,和麦苗的深绿相得益彰相映成趣——就差粉嫩鲜洁的桃花了——很快也会有的。大片麦田中就有几处很大的桃园,那些桃树都是早熟的,自然也会早开花。美中不足的是广袤田园上一块又一块覆膜的土地,就像皮癣一样扎人的眼,在这样阴沉的春雨天气里依然现出惊人的洁白,煞白煞白的,冰冷得让人喘不过气来。不知道那些地膜下面都种了些什么东西。如果,那些煞白的东西是成团成簇的梨花就好了,那样的话,故里田畴上的春色就更加丰盈而饱满,在田边日日守望的人一定不会过于寂寞,一定会返老还童,因为那时候除了有鲜花盛开,一定还会有血气方刚的蜂子和天真烂漫的蝶,看蝶舞,听蜂鸣,他一定会再次想起他鲜花一样盛开的儿女。
  这场雨确乎不能够算作大,也只是一个表示湿润或者表示开始变得湿润的符号而已。不过,年年月月在田边守望的人一定会像观赏自己的儿女一样观赏田间地头那些将开的艳丽花朵吧。
  20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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