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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散文

[原创] 恐怕我真的是直击证人

2021-12-23抒情散文李明
恐怕我真的是直击证人我三岁那年,我们镇上发生了一起结婚不到半年的媳妇打死婆婆的案件,当天公安机关逮捕这媳妇,但案件一直拖了两年才有了裁决,媳妇被判出无期徒刑。婆婆的儿女们对这个判决极为不满,提出抗诉,全镇的人大部分都签名要求判媳妇死刑,最后……
         恐怕我真的是直击证人   我三岁那年,我们镇上发生了一起结婚不到半年的媳妇打死婆婆的案件,当天公安机关逮捕这媳妇,但案件一直拖了两年才有了裁决,媳妇被判出无期徒刑。婆婆的儿女们对这个判决极为不满,提出抗诉,全镇的人大部分都签名要求判媳妇死刑,最后结果怎么样,我不大清楚。据大人们说,案子由因媳妇和婆婆发生争吵,媳妇将婆婆用力推倒跌死的,也有人说是媳妇用棍子将婆婆打死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每当大人们提及此事时,我的脑海里有这么一幅画面,婆婆用棍细棍猛打儿媳,儿媳被打到墙角处,面对着墙蹲着痛哭,打完后的婆婆向屋里走去,快到屋檐下,婆婆好像被什么绊了一下,重重的跌倒地……。   记得在我上小学时,曾向母亲说过我脑海里的这幅图画,可母亲说,三岁的小屁孩是不会跑那么远的(因为事发地离我家足有五百米),要是三岁的娃娃能看见其他人早看见了,母亲认为我在说梦话。我想,母亲或许说得对,一个三岁的小孩子怎么会单独跑到五百米之外的地方呢?要是真的跑出五百米之外,大人们早已跟过来了。况且三岁的小孩子都是“转眼忘”,不会记住那么复杂的事。   但这幅相当清晰画面在我脑海中总是挥之不去。记得我在上初中时,曾在事发地做过一次试验,在这家的对面有个土坡,如果上了这土坡,任何人都能将这家的情况一览无余,假如三岁的我当时站在这里,应该算是目击证人了,但问题是那时我到没到过这里,三岁的我为什么会记起那么复杂的情景。说实话,我对上学以前的事情基本上没有什么记忆,即使有,也是非常非常模糊的。反过一想,假如我不是目击证人,我的脑海里为什么会有如此清晰的画面呢?我很矛盾也很困惑。   岁月如梭,转眼间,三十多年过去了。我现在已经成为县上某单位的一个小头目。这一年我被县上抽去搞拆迁工作,工作比较顺利,除几户所谓的“钉子户”外,其它的人家都搬出了拆迁地,根据工作要求,我得走访这几户“钉子户”。   我在社区主任的陪同下来到拆迁地。有一户“钉子户”,只有一座非常破旧的房子,房的周围堆积着各种破烂。据说,这户人家只有娘俩,母亲是劳改释放犯。难怪主任愤愤不平地说,我们的工作太软弱了,劳改释放犯也敢当“钉子户”。走进这家后,一位五十来岁的女主人将我们安排在院中,看上去她非常削瘦,神情也相当抑郁。她的名子和我们镇上那个打死婆婆的媳妇名子一模一样,后来经过我的盘问,果真是她,她的猛然出现,我的心中顿时涌出一种无以言表的激动,困惑我这么多年事件的当事人就在我面前。
据她说,她的狱中呆了三十年,现在的她没任何亲人,父母亲在她出事后的一二年相继死亡,一个弟弟也不知下落。屋里的小孩是在她出狱后捡到的,快四岁了还不能走路,医生说是胯骨先天性残疾,只要动手术才能行走,动手术的费用要一万多。女人还说,这孩子是她唯一的亲人,所以她在拼命的捡破烂,这些破烂就是她们生活和治病唯一的经济来源。过渡房那边没地方堆破烂,她说她一定要把孩子的病治好,所以坚决不搬。   离开这家后,一种说不出的冲动使我驱车来到法院,法院的办公室主任是我的朋友,我说要看看这女人的案卷,朋友马上答应了,一会儿,他将这女人的案卷交给我看。   从案卷上看,这女人一直没有承认自己动手,她对事件的的描述和我小时的那个画面一模一样,即:婆婆用棍细棍猛打她,好几被打到墙角处,面对着墙蹲着痛哭,打完后的婆婆向屋里走去,快到屋檐下,婆婆被手持的棍子绊倒头部跌在一个尖锐的石头上死的。但她说的话没有证据或证人能证明(至于婆婆打她的伤痕,婆婆的儿女们解释为他们事后打的),司法机关一时吃不准,一推再推,两年后迫于各方压力,便以媳妇失手将婆婆推动跌在一块石头而亡的,将这女人判了无期。怪不得镇上的人都要签名,因为一个小辈动手打长辈怎么能算失手。   看完案卷,儿时的那幅画面在我脑子里越发清晰,我感到有种莫名奇妙的紧张,难道我真是目击证人,难道这女人真的被冤枉了。没人相信,连我自己也无法说服自己,我不敢再往深里想。   冥冥之中我觉得不管出于什么考虑,我都得去帮助她。现在的她除了她捡来的孩子,再一无所有。不管她是不是被冤,她的一生应该有点温馨、有点阳光。   过了两天,我又来到她家,告诉她,这孩子可以办个收养证,这样国家可以出面为孩子治病了,她听后非常激动,一个劲地点头,目光中闪烁着无限的感激。   我又告诉她,像她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城市低保。妇人低着头告诉,她曾申请过,可社区主任说劳改释放犯无权享受低保。我知道社区主任不想办理的一种推托之词,于是便对妇人说:“放心,这个事我来给你办。”妇人听后连忙说:“我马上搬,马上搬,不再给政府添麻烦了。”显然这妇人错误的理解了我的用意,我对她说:“先不要急着搬,过渡房里也不是常住的地方,我和社区主任商量一下,看能不能给你找个较固定的房子”。我没有敢看女人的表情,便快速地离开。   好不容易做通了社区主任的工作,主任答应给她找个较固定的去出。后来我又给主任说:“这女人无依无靠,但身体状况还不错,现在正在招收清洁工,是不是介绍她去当清洁工”。社区主任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说:“招聘条件的头一条规定清洁工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清洁工是个高尚的职业,怎能介绍一个劳改释放犯去呢?”我又开始做主任的工作,最后直到我承诺上面的话由我来说,社区主任才不情愿地答应了。   从此之后,我再未见过这妇人,直到今年我在一所学校门前经过,见一位身穿清洁工服装的妇人微笑着朝我走过来,原来是她,一见面她就对我说:“这几年,我一直找你,想当面感谢你,就是找不到。孩子做完手术后,现在她能上学了,我们娘俩生活得非常好,多愧你了”。这时,一位小女孩从学校了走了出来,孩子虽然有些跛,但非常漂亮,也穿得非常鲜艳。妇人一把抱起孩子说:“这就是我的娃娃”。她好像有点太激动不会说话了,只是一个劲地让孩子叫我救命恩人。我一边安慰她一边说:“因为我相信你是好人,所以才帮助你”。妇人听完后放声大哭起来……。   我知道,我不算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对这个人所做的,虽然不过是举手之劳,但我为什么会有如此善举,我也说不清,但一切的出发点是因为我恐怕真的是直击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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