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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散文

乱弹衣服

2021-12-23叙事散文千年女妖
想当年,犀利哥以一身奇绝妙想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无厘头的混搭装,闪瞎众人眼球,秒杀米兰时装。看他,一头疯长的、如泥石流般的乱发,一支唇间的香烟,一道锐利的眼神,藐看红尘的姿态,让他一夜上了头条,从一个流浪汉成功跻身为第一代网络红人。后来……


  想当年,犀利哥以一身奇绝妙想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无厘头的混搭装,闪瞎众人眼球,秒杀米兰时装。看他,一头疯长的、如泥石流般的乱发,一支唇间的香烟,一道锐利的眼神,藐看红尘的姿态,让他一夜上了头条,从一个流浪汉成功跻身为第一代网络红人。   后来,犀利哥曾对记者说:“我其实并不懂时装,到现在也不明白当时被拍摄下的照片为什么会被人认为是时尚。”再后来,他褪去那一身满是泥灰的蓝色“大氅”,换上了洁净齐整的衣服。人们突然惊呼:“犀利哥不再犀利,反而似变质奶油小生。”于是,人们很失望。   我想,犀利哥的走红,主要因素在那身旷世奇服,他以一个流浪汉特有的、沧桑的、又有些无奈的超然物外的神情,才使其眼神多了几分深邃、犀利。因为,一个流浪者的眼神里必定有一股饥饿的攫取之光,人们对那种原始的、野性的自然流露,极为欣赏。但是我们忘了,原生态的美,一旦被精雕细琢,反而扼杀了其本真。   当我们再次谈论起犀利哥,我们脑海里永远只有他那件深蓝色的戴帽“大氅”,还有他腰间那一根红白相间的腰带。他本身是没有魅力的,若非那一身不伦不类的、极具杀伤力的装束,他,不过是万千流浪汉中的一员,毫不起眼。确切地说,犀利哥那件被人们冠以时尚的衣服,不是他品味的体现,而是他为了蔽体、暖身,无意识地搭配,进而产生的效果,予人视觉上的冲击,令人叹为观止。也正因他的无意识行为,他无需再流浪街头,家人找到了他,还一度被广告商疯抢代言。因为他自身的原因,终没能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不多说了,大家可以百度。   是夜,我仿佛又看到犀利哥行走于街头,那件蓝色大氅上的泥灰更加厚重,已与黑夜完美地融和在一起。但见他,蓦然回首,风划过,吹落了他唇边的半截香烟,却撩不动,那满头的泥柱子。他站在灯火辉煌的街头,努力地眨巴着那双满是褶子的双眼,勉强挤出一丝散光来,漠视着众生,喃喃自语:哥不是传说,哥只是听说,听说曾经有一个叫弗洛伊德的哲学家,他说,无意识才是人类行为背后真正的推动力!   衣服,虽然只是一种表象的存在,但它是安放灵魂的壳子,也是一种符号,标志着你的生存能力,其次,才是生活品味。衣服,是必需品,因为可以遮羞、保暖,可以给予身体最直接的爱抚。衣服,也是奢侈品,因为精神需要,一件熨贴、得体的衣衫,可彰显一个人的气韵,可抓人眼球,可让人在人群中多看你一眼。这二者之间不矛盾,可以共依共存。衣服,是人类走向文明的象征。一件薄纱,让人类华丽地变身,从蛮荒时代跨越到一个新的纪元。   在这个先敬罗衣后敬人的时代,一件衣服,能拔高一个人的规格,能让人享受更优渥的待遇,能拉开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可以成为一张入场券,为你打开步入更高阶层的一条通道。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不绝对,但确实有一定道理。华贵的面料,精密的针脚,无不流泻着穿衣人的身份。我们初识一个人,当然是先观其人外表,然后审视其衣装,接下来才是交流。我们能从一个人的衣着获取这个人的生活品质与审美情趣,甚至能感知其人的个人能力以及这件衣服传递出来的信息,比如社会地位、人生价值观。   突然想到我们喜欢码字的人,借一件艺术的外衣,在这件衣服上飞针走线。以对文字的喜爱、语言基础与真诚做原始布料,以遣词造句和格局的铺陈为经纬线。或以文辞华美取悦于人,或以朴实清新赢得喝彩,或剑走偏锋,不拘一格,自创文风。如果,这件外衣还能入世人的眼,证明你技能尚可,绣花针拿捏得不错,没准就是下一个东方不败。但是,若仅仅停留于做一件衣服的层面,最多也就当个裁缝。毕竟,能否让一件衣服成为艺术品,得看各人的修为。   有的衣服永远只能是一件衣服,而有的衣服却能够升华为艺术品,这是匠人和艺术家的差别,是人生境界和对事物的认知度不同产生的差异。一件被人所称道的艺术品之妙处就在于“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在一件衣服上过分着力,反而失了从容自然、落落大方之致。文字也如此,不同的文字风格、写作意图和驾驭文字的能力,仿似衣服的不同面料、款式和做工。衣服满大街可见,艺术品却不常有。倘若文字达到了一定高度,那么,恭喜你,文字随即能让你以艺术的方式而生存,不仅可以赚取银子,还可以扒拉读者的灵魂。


  今天,我隆重向大家介绍一件衣服中的精品。这是我的三儿子帅哥,一身华丽的被毛,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还有他一颗对我忠诚不二的心,试问天下男人,几人能及?是的,说了不再写狗狗,很无奈,为了这篇文章,只得把我的宝贝搬出来说事。6年前手术后大出血,帅哥已离我而去。所有的哀痛今日放下不表,写写从前与他相处的日子。
  帅哥是我养过的最昂贵的一只狗狗,想当年买他时,很多朋友都说我们疯了,(那时我还没把自己折腾为孤家寡人)当时他一个月大,身价八万块,一踏进卖家的门听到报价,我的身体好似被压路机碾了千百回,像纸片般被风吹得魂飞魄散。十二年前的八万块,无需赘言,你们懂。没来得及细瞧他,我直接被价格轰退。哪里还顾得上仪态,迈着飘忽的步伐,我走出卖家的屋子。女人,在某些时候,的确心疼钱。女人更愿意把钱拿来买漂亮的衣衫和款式各异的包包,“包治百病”,是个妙词。
  老公却一步三回头,眼神里满是喜爱。“汪汪汪”,还没走到楼梯处,嘿,那小东西便叫开了,声音特别响亮,哪像一个月的狗狗。“老婆,咱们再回去看看,我打听过,这是赛级犬,我们市里只有两条,想买的人很多。”老公迫切希望得到我的允准,眼里满是渴求。我们没有孩子,家里少了许多生气,我知道他喜欢大型犬,加之贵宾犬的智商居于所有犬种第二位,能够拥有一只赛级犬,是他一直以来的心愿。
  “不是我不想买,刚刚只瞄了一眼就知道血统纯正,就是这价钱太高。一岁多的红色巨型贵宾才十二万,这才一个月大却要八万,这是活物,知道吗?三个月之前最难养。”我心里也不舍,棕色巨型贵宾犬极少,何况还是赛级犬。
  “你个死女人,平日里打麻将输再多,买衣服和包包,你眼皮都不眨一下,这次倒心疼钱了。当初买多儿时,咱们只有两万块,你是抱着她就不撒手。你还说,这下可好,不惦记了,四个口袋一样重。这次听我的,好吧?你看看那体型,多方正,那一身被毛,无一丝杂色。以后咱们带他去参加比赛,给你拿一摞奖杯回来。就这么定了!”没容我再争执,老公拉着我往回走,卖家正笑眯眯地站在门口,早料定我们会回来。
  转回到屋里,老公已经迫不及待地从包里往外拿钱。我走到铁笼处,俯下身去细细打量即将属于我的狗狗。真要命!我的小心脏开始砰砰跳个不停。他一身棕色的绒毛,像一床纯手工织就的毛毯,绒毛覆盖均匀,细腻绵密,触感柔软。那个春日的午后,阳光正足,他全身泛出一圈金黄色的光,瞬间将我融入那光晕里。我的眼,再没法挪开!
  他站起来对我摇了摇尾巴,又静静地坐下,头一直昂着。两颗眼珠子,像天堂散落下来的紫檀佛珠,散发出莹润、抚慰人心的柔光。他如同一个王子,检视着即将伺候他的奴才。他的眼神在告诉我“好吧,我成全你们。”这种居高临下的高姿态里,也有温润的包容。如果用钱来衡量他的身价,简直是一种亵渎。那一刻,我只想将他拥入怀中,将他请回家供奉起来,晨昏三叩首,早晚一炷香。后来,他成了我的主子。
  对,他很值钱,单凭那一身炫目的外表和骨子里生就的王族贵气,他就得值那么多钱!每天,我带他出去散步,从不给他套上牵引绳,他天生具有一种自律性。他往街头一站,那气派,呵!回头率百分百,他动作矫健,体态优雅,性情姿态高傲,走起路来不急不缓,自信非常。他不管闲事,不理会闲人,仿佛周遭的一切与他无关。当路人惊呼这狗狗帅翻了,他置若罔闻,走他的路,永远不紧不慢地跟着我。别人要摸他,要跟他拍照,他不发火,像个绅士,很礼貌地配合。若时间过长,他会把爪子搭在我身上示意该走了。
  常常听到这样的赞叹,这狗狗的毛色真好。但很多人不知道,帅哥这件极其耀眼的外衣下,除去我付出的心血,还有金钱。他的沐浴液很贵,500毫升的美国AKC沐浴液加护毛素,一套将近两百块,且用不了几次。一把钢梳一百五,半年就得换,他的被毛太长,需每天打理。每一天我握钢梳的手都会被勒出红印,会被挂伤。他洗一次澡的费用比人洗桑拿还贵,并且时间超过四个小时。
  很多人问过我,你养狗的费用太高,值得吗?我笑笑,我甘愿啊,无需问值得与否,因为他帅!他走在大街上很拉风,他站在我身旁,如此威猛,别人不敢侵犯我,他满足了我极大的虚荣心。在我眼里,他已不能以宠物来定义,更像个保护神。当别人用惊艳的目光看着他时,我心底的得意无法言表。他,好比这世上最帅、最高贵、最有安全感的男人。他半岁时的身价已达二十几万,他,才是名副其实的高富帅!
  话说回来,再美丽的外表,如果不打理,也如烂衫一件。我若把帅哥的毛剃了,他便什么也不是。先敬罗衣后敬人,此话用在人和狗狗的身上,都恰如其分。有一身光鲜亮丽的外衣,自然能先取悦人的眼。这年月,逢人便说自己心灵美吗?外表不受看,谁还有心思去探究你的内心。我看男人,从来先看外表,尽管我长得不是那么尽如人意。女人也会以颜值来取决对男人的喜好程度,眼睛舒服了,心里才会欢喜,进而才发展后续故事。这很正常,一个人可以不虚伪,但必定有虚荣心。
  那些所谓注重内在的虚晃之词,就像坟头上的屁帘幌子,轻飘飘的没有分量,高呼两声“苍天啊、大地啊”,然后去跟阎王说吧。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一副好的皮囊,便是老天赐给你的礼物,你的起点优于别人。大家可以不赞同我的观点,那又怎样,我坚持。好好利用诱人的外表吧,一切美好的人儿!
  我不是女权主义者,我只是个崇尚自由的女人而已,我只是没有遇到能驾驭我的男人。我讨厌琐碎的婚姻生活,不需要被谁捧在手心。所以,我不依靠男人,常常拿男人开涮,将男人喻为衣服,也是常有的事。其实,我无调侃之意,男人这件外衣也曾为我遮风挡雨,我感恩!再者,这个比喻很形象、很贴切,用在男人或女人身上,都无不妥。
  好的衣服,触摸有手感,穿在身上有质感,如此这般,走起路来才会有动感。好的东西设计大凡简单,不张扬,却显出有底蕴的质感,不是那些劣质的珠环翠绕所能诠释。当然,一颗阴暗的心,一副猥琐的神情,没有一定的学识和内涵予以心灵滋养,撑不起一件漂亮的衣服,若穿起龙袍都不像太子,那就尴尬了,反而会让那件昂贵的衣服成为一种无言的嘲讽。
  男人满大街都是,相同的身材,相似的样貌,神似的情态。也许女人会惊呼“撞衫了”。撞衫是必然,地球人太多,三条腿的男人随处可见。但是,同样款式的衣服,穿在不同的男人身上,又是不一样的版本。女人寻求男人这件衣服,摸挲的是衣料是否坚实,是否舒适,这只是其中的一个考察项目,接下来就是用心去观察男人的举止言行是否跟衣服匹配。一个人的德行和素养,是衡量一个人气质的标配,亘古以来皆如是。
  女人把男人的外壳瞧顺眼了,接下来会剥开外衣看本质,毕竟,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男人太多。男人喻女人为衣服,其意是换得快,而女人不然,会慢慢地换。女子的手大多纤柔细长,如果动作过猛,倒是不雅。我有过这样的体验,倘若我心情很好,我会站在穿衣镜前,穿上心仪的衣服,扭臀摆腰,或如model般把地板当T台,搔首弄姿地来回踱步。有时,又莫名地去拨弄满柜子的衣服,以指尖去感受每一件衣服面料的舒适度,再想象穿上衣服的愉悦度。似乎,每一件衣服幻化为不同的男人,跟他们柔声倾诉,与他们交织缠绵。每一行针脚都是一段光阴,每一段光阴都写着一场情事。爱上一件衣服,仿如爱上一个男人,那行行密密的丝线里,蓄满的,除了衣服本身给予身体的温软呵护,还有穿衣人身体里流淌的浓情蜜意。
  男人,与我养的狗狗无异,需调教和打理。一个男人有着俊美的外表,养眼。若再辅以风趣的谈吐和渊博的学识,养颜。一件上好的衣服也不免沾上油渍和灰尘,脏了得送干洗店,若疏于保养,便暗淡陈旧,时日渐长,自然丢弃了。对啊,那就再买吧,可并非每一件衣服都对味口。这是个假货盛行的时代,这是个高仿泛滥的时代,这是个人人喜欢跟风流行却又不得其法的时代,这也是个崇尚特立独行、标新立异的时代。潮流这个词相对于时间,如果脚程太慢,很容易被拍死,秉承初心就好。正所谓“节物风光不相待,桑田碧海须臾改。”
  男人这件衣服,若说要换,确实麻烦。满大街的橱窗,可谓琳琅满目。随手挑一件吧,太委屈自己。慢慢挑吧,恐怕又挑得年老色衰,再也衬不上那件钟意的衣服。不妨边走边看好了,有满意的就买回家,喜欢可多穿,不喜欢便永沉箱底。毕竟,现在纯手工缝制的衣服不多,找不到那种朴实无华、气韵天成、毫无雕琢痕迹的服饰。清一色流水线上下来,不是这里爆线就是那里裂口,相中的,尺寸又不合,拿出去改改吧,劳神费时。穿顶级名牌吧,太贵,还得花钱拿去干洗。如果自己没有足够的保养费,千万不要觊觎奢侈品牌。不然,受伤的是自己!
  还是得奉劝一下女同胞们,不要被男人这件外衣裹得出不了气,不要在这件外衣的庇佑下舒适得变成了贪睡的小懒猫,不要因为衣服厚了你说热,单薄了你却叫冷。假如实在难以掌控温度,自己去挣钱买中央空调,想要几度就几度。也可以尝试做裁缝,想要什么式样和面料,自己定夺。耶,雄起,女汉子们!有了经济的独立和自由,你才可以随心所欲挑选一件适合自己的衣服!
  好吧,谁叫我们是一个爱喊口号的民族,为了大多数还被男人当作衣服的女人们,应个景,喊几声:女同胞们,要改变命运,先确立信念!信念改变思想,思想改变心态,心态改变行动,行动改变习惯,习惯改变性格,性格改变命运!
  呵呵,姐也不是传说,姐只是打小爱往男人堆里凑,跟他们多混了几年,与他们称兄道弟,一同吃酒玩乐逛夜店,对男人的认知多些罢了。什么牌子、何种款式的衣服,从专卖店到地摊货,大凡见过,对男人渐渐没了好奇心。某一天,被他们身上浓烈的荷尔蒙气息熏翻,姐才猛然惊觉,原来我是个女滴!Oh,MyGod!姐只落得个仓皇而逃。
  从此,人不人,妖不妖,自己讲人话,听人说鬼话。每到夜里出来舒活筋骨,交通立刻瘫痪。瞧瞧,一张清汤挂面脸,一双死鱼眼,像二筒样鼓起,一千九百度的眼睛四处打望,口中念念有词“帅锅在哪里?”脑壳上还顶个鸡窝头,着一身麻布口袋装,左边装香烟,右边装酒瓶,靠!十足的女流氓、老妖婆,还以为自己多潮似的。人又长得丑,还要到处走,哈哈!
  恰逢周末,作此小文,供大家清玩一笑。说几句题外话,严肃的文字,妖姐不会写,严谨的文风,又不具备。水平有限,惭愧!不过,整天板个苦瓜脸,对着电脑,锤词炼句,讲求谋篇布局、凸显深厚意蕴,还要充满哲理、隐喻这个、警示那个,是不是太累了。一篇文章写得密不透风,有意思吗?无妨,我脸皮厚,我写我的,看不看随你们!今天侃衣服,说不定明天又侃男人或女人,砍翻一个算一个。后天也许就戏说婚外情或者性与爱的关系,妖只会写这些个破事,尴尬地笑两声,嘎嘎。
  有趣,真有趣,衣服——狗————男人,衣服穿在狗狗身上,狗狗变成男人,我牵着男人还是狗狗出去遛弯啊?糊涂了!挺烧脑!瞬间又死好多白细胞。蓦地,一股冷风从飘窗灌进来,夹杂着几滴凉沁的雨点。丑儿在我的脚底微颤了一下,抬起头来,用眼神暗示我:“麻麻,下雨了,别鬼扯了,收衣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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