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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散文

[原创] 抗战征文之高悬利剑雪国耻

2020-12-14抒情散文凌云昕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5:02 编辑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为申张正义,惩罚战争元凶,由各个战胜国组成了国际军事法庭,对战争罪犯进行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专门负责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工作,审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5:02 编辑 <br /><br />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为申张正义,惩罚战争元凶,由各个战胜国组成了国际军事法庭,对战争罪犯进行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专门负责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工作,审判成员由苏联、美国、中国等11国的法官组成,审判地点选在日本东京。中国尽管在战争中受害时间最长、受害地区最广、伤亡人数最多,但当时却是个弱国、穷国,虽以战胜国身份参与审判工作,却常常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为此,中国首席法官、时任国民党政府立法院委员兼外交委员会主席的梅汝璈(1904生于江西南昌,1926年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1928年获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次年回国,历任山西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教授,建国后任外交部法律顾问,1973年病逝)等工作人员为了国家的名誉,为申张正义、洗雪国耻进行了勇敢的交涉和艰苦的工作,书写了中国司法史的光辉一页。
  首先,法官们在国家位置的排列上出现了争执。在正式开庭的前一天,各国法官、检察官以及有关人员召开一次预备会议。审判席后面插着参战国的国旗,美国插在第一位,中国插在第二位。梅汝璈发现这种情况立即向庭长韦伯提出:“中国国旗应插在第一位。”美国法官漫不经心地问:“为什么?”梅汝璈当即用流利的英语慷慨激昂地阐述了理由:“14年间,为抗击日本侵略者,我国军民伤亡逾2000万,财产损失逾2000亿美元,击毙击伤日军达130多万,占日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伤亡总数的70%。事实充分证明,中国正是打败日本军国主义的主力。”随后,经过激烈的争论,美方辞穷理屈,最终做出让步,中国国旗就此插在了第一位,这是自鸦片战争之后,中国代表团出席国际会议有史以来国旗插在首位的第一次!
  随后,在法官的座次排列上也出现了争执。庭长由澳大利亚的韦伯法官担任。庭长之外还有美、中、英、苏、加、法、新、荷、印、菲的十国法官。庭长当然居中坐,庭长右手的第一把交椅是美国法官,庭长左手的第二把交椅属于谁呢?一些国家的代表为使本国的排列靠前,就想法拉下又穷又弱的中国。梅汝璈岸据理力争:“法庭座次应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而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然后,他接着说:“当然,如果各位同仁不赞成这一办法,我们不妨找个体重测量器来,然后以体重之大小排座。体重者居中,体轻者居旁。”他话音未落,各国法官已忍俊不禁。最后,由庭长韦伯最后拍板定下了这个顺序。
  1946年5月3日,经过数百名法官、检察官的努力,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开庭。检察长季南首先宣读长达四十二页的起诉书。然后,由二十八名被告应对起诉书公开声明有罪与否。除大川昭明之外的二十七人全都声称无罪。面对这些狡诈的元凶巨蠹,法官们开始了艰苦而又漫长的审判工作。审理过程中,法庭遇到了巨大的困难。首先是战犯们的狡黠顽固,如:日本华中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应该对南京大屠杀负直接责任,他却在法庭上声称,曾派出十余名宪兵维持全城秩序;日本关东军首脑、“九一八”事变策划者土肥原贤二竟厚颜无耻地声称自己“深得中国民众的信赖”。其次被告方的辩护律师采取了一切办法为罪犯开脱。按法庭规定,每一被告有美、日籍律师各一名。开庭伊始,律师代表清濑一郎即节外生枝,攻击法庭超越管辖范围。庭审中又屡屡节外生枝,使法庭不能正常工作。部分律师还询问证人是否犯过罪,是否系精神病人,直至问到是否患有性病。其不着边际一至于此,目的就在使检方提供的证人名誉扫地,无法向法庭正常提供证言。此外,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美苏两国为着柏林封锁危机而剑拔弩张,仿佛第三次世界大战迫在眉睫。被告抱有幻想,以为国际阵营一旦发生变化,日本必然能得到美国重视,而战犯们或许还可以受到美军重用。
  面对这一切,中国法官梅汝璈表现出了惊人的毅力与高超的智慧。有位法官在后来的回忆录中这样形容梅汝璈:“他每天在如山的数万页法庭记录中钻来钻去,好象从来没有疲倦。”在审判过程中,为了搜集证据,他亲自到盟军总部查阅日本内阁和陆军省等部门的档案。为了防范日本侍者窃听,梅汝璈和同事们约定在互相交谈中,对受审的日本战犯用绰号称呼,如:以土老二来称土肥原,以坂老四来称坂垣征四郎。在休庭回国述职期间,他还特意买了一尊瓷质大肚弥勒佛带回日本,为的是每日在休息时能望着弥勒佛的笑脸消消心头气。“我就不信,孙悟空能跳出如来佛的手心!”正是因为他们的出色工作,使对日审判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面对松井石根的狡辫,中国工作人员出示了南京大屠杀时盟军缴获的德国驻南京大使馆打给德国外交部的密电,电文概述了日军在南京城里惨绝人寰的杀人情景,并在最后写道:犯罪的不是这个日本人或者是那个日本人,而是整个的日本皇军。它是一部正在开动的野兽机器。面对着这样的铁证松井石根终于无言以对。面对着土肥原的自吹自擂,中国工作人员又出示了战时土肥原打回国内的电报上,上面有他亲自说的话:凡中国男女老幼听到我的名字,无不谈虎色变。从而一针见血地戳穿了他的无耻慌言。
  1948年4月,历时两年半的庭审终于结束,期间共开庭818次,法官内部会议131次,法庭记录48000页,检察方与辩护方共提出证据4336件,419人出庭作证,整个审判耗资750万美元。这时,关于如何定罪的问题又在法官中间出现了严重的分歧,特别在是否判外死刑的问题上,意见发生根本分歧。凡本国已废除死刑的法官,自然不愿意投死刑票。譬如庭长韦伯就主张将战犯们流放到荒岛上。美国法官同意死刑,但他的注意力仅限于对美国有罪的那些战犯坚持判死刑。印度法官帕尔竟然主张无罪开释全体战犯,理由是:“世人需以宽宏、谅解、慈悲为怀,不应该以正义的名义来实施报复。”法官们还没有最后投票,但通过争辩表态已能看出,力主死刑的人是少数。怎么办?梅汝璈感到了巨大的压力,他向全体同仁立誓:若不能严惩战犯,决无颜再见江东父老,惟蹈海而死,以谢国人!并表示:个人之颜面、生死还是小事,千百万同胞的血债必须讨还!为了能争取其他法官的支持,他频繁地游走于其他法官之间,整整一个星期,梅汝璈食不甘味,寝不安席,日夜与各国法官磋商。花了许多心血,费了无数口舌,最后终于以六票对五票的微弱多数赢得了最终的胜利。1948年11月4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通过了对七名首恶处以绞刑的严正判决,他们是:战争狂人、侵华战争的总策划者东条英机;战时首相广田弘毅;策动成立伪满洲国和汪伪政权的特务头子土肥原贤二;南京大屠杀的制造者、华中派遣区司令松井石根;陆军大臣坂垣征四郎以及陆军省军务局长武藤章、陆军省次官木村兵太郎。另外,有16名战犯被判处终身监禁,其他2名战犯被判处有期徒刑。
  事实不容抵赖,正义永远不可战胜。在东京大审判中,梅汝璈等中方工作人员以他们惊人的毅力、艰苦的努力与高超的智慧为中国赢得了荣誉,为历史赢得了公正,所有的这一切中国人民将会永远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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