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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散文

[原创] 《王昭君身上的瓷釉》(随 笔)(外一篇)

2020-11-30抒情散文杜文辉
■ 杜文辉我总是认为我很难深入古人。对于王昭君,我看到的只是她身上的瓷釉。汉宣帝时,匈奴贵族争夺权力,呼韩邪单于被他的哥哥郅支单于打败。他决心跟汉朝和好成亲,以巩固和发展其政治势力。汉元帝也很乐意用这种方式达到政治目的:招一个上门的单于女婿
             ■ 杜文辉   我总是认为我很难深入古人。对于王昭君,我看到的只是她身上的瓷釉。
  汉宣帝时,匈奴贵族争夺权力,呼韩邪单于被他的哥哥郅支单于打败。他决心跟汉朝和好成亲,以巩固和发展其政治势力。汉元帝也很乐意用这种方式达到政治目的:招一个上门的单于女婿,岂不快哉!   汉元帝叫毛延寿把宫女的像一一画下来送他挑选,当然挑选的是自己不想要的。于是,宫女们纷纷走毛延寿的后门,吃了人家的口软,拿了人家的手短,按照人之常情,占了便宜的毛延寿当然就一一回应了。王昭君可能认为自己是有优势留下来的,既没有走毛延寿的后门,在态度上又和这个画工没有套近乎,因其“目中无人”的清高和孤傲(这当然是画工的自我感受了),惹得实权派的画工悄悄生气了,所以不但毛延寿把王昭君的美貌没有如实地画出来,还在她的右腮上画了一个“克夫滴泪”的丧门痣——别小瞧我这个画画的,弄翻你还不容易,把你美的!   (我认为毛延寿生前是幸福的,那么多美女让他近距离地画了,看了。这种幸福滋长了他的优越感和特权,甚至说不定瞅机会还会蹭磨一下两下......在这非常时期,可能许多宫女很乐意接受画工的蹭磨......而很犟的王昭君可能没有和他进行配合或者拒绝了,于是画家生气了)。   后来的故事大家就更清楚了,王昭君到边远蛮荒的蒙古去了;汉元帝在临打发王昭君的瞬间窥见了她夺人魂魄的气质和风流,在生气和悔恨交加中杀了毛延寿,以平衡内心倾斜的天空。   披读王昭君的一生,我发现的还是那两个词:失意与牺牲。   王昭君于公元前52年出生于湖北省兴山县一个小山村。他的父亲老来得女,视为掌上明珠,兄嫂也对她宠爱非常。王昭君的绝世才貌,使青春年少的她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对生活的设计非常高,一方面她想拥有自己倾心的王,一方面想拥有功业和英名。然而在现实面前,这些都不断地大打了折扣,和古代许多皇妃、宫女一样美梦落空,泪垂碧落。   王昭君之后,她的名字和事几乎成了人生失意的代名词和象征,尤其在失意的英雄和文人当中引起了广泛的共鸣。有王安石的《明妃曲》堪为代表。   “明妃初出汉宫时,泪湿春风鬓脚垂。低徊顾影无颜色,尚得君王不自持。归来却怪丹青手,入眼平生未曾有。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   一去心知更不归,可怜着尽汉宫衣。寄声欲问塞南事,只有年年鸿雁飞。家人万里传消息,好在毡城莫相忆。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   很显然,深怀政治抱负的王安石不是真要为王昭君讨什么公道,这有他对人生、政治、社会的感悟。全诗的重心落在最后两句:“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武帝小时,刘嫖问武帝要不要娶妻,并指着其女阿娇问武帝:“阿娇好不好?”武帝笑着说:“要是把阿娇嫁给我作妻子,我就盖一间金屋子给她住。”这就是“金屋藏娇”的故事。武帝即位后封阿娇为皇后,史书记载她“专宠十余年”。但武帝后来还是没有摆脱贪新厌旧的“人之常情”,阿娇年长色衰后,被冷落在长门宫中......王安石把阿娇和王昭君联系起来,在于说明人心的难料,人生的无常,政治的险恶与荒诞,也包含着英雄志士的落寞以及对贤君圣主的渴望。“咫尺”之内都难于沟通与信任,那么远一点的就更不用说了......可喜的是做为文人的王安石很快从想不通中想通了:天南地北,古今中外,人生失意的事多着呢,不是一个两个,不是你王昭君和我王安石......既然人那么多,就没有什么了。(人就这样,对苦难的事情,看看旁边或者世上其他,如果还有同样受苦难的人,那么这种苦难感就马上减轻了,或者就没有了——这被后来人津津乐道为人之快乐的妙药!)。   自屈原以来,我国古代文人都喜欢用“美人”譬喻自己,说明对自己看得非常起,对自己的期望值非常高,而他们的失望也往往非常惨重。美人嫁非所爱,志士怀才不遇,两种形式一样的悲哀。在这个意义上说王昭君的失意具有广泛的跨时空意义。   再说牺牲。王昭君的牺牲是美在强权面前的牺牲,是一个人在政治中的牺牲。   一开始,王昭君就被卷进政治的洪流中。公元前36年,汉元帝遍选美女。17岁的王昭君为南郡首选。元帝下诏,命其择吉日进京。她的父亲说小女年幼,难以应命,但无奈圣命难违,还是去了。这就是强权对美的强迫与掠夺。王昭君进宫后,因自恃貌美,(或者是乡间女子还不曾学会拉关系、抛媚眼、嗲声嗲气、扭腰送臀......),得罪了毛延寿,毛便在她的画像上点些破绽。昭君便被贬入冷宫长达3年。可以想见在这里虽然有锦衾绣帐,玉餐珍馐,奴婢侍侯得不错,环境也不错,对于出身湖北边远山村的她来说当然在天堂了,但青春的她失去了正常人的自由,心情可想而知。公元前31年,22岁的王昭君死了原配丈夫,又很快嫁给原配丈夫的儿子。在人生的32个年头,她又死了第二个丈夫......在这些过程中可以想得到一个高贵女人遭受到的磨难和灵与肉的蜕变,一个旷古瓷品怎样被一点一点打碎、坍塌和凌乱......   既然别人不会爱自己,就只能学会爱别人。(这让我想起现在很流行的一句话:如果你不能改变世界,就请改变你自己)。昭君真不愧是一个才女!在个人生活上是单于的伙伴,在政治生活上是单于的助手和参谋。我到现在还没有发现历史上明确记载单于如何爱昭君的事实,而可想到的是一个才情丰富、敏感细腻的汗人女子的感情生活肯定是一个游牧民族首领想抚也抚不平的......可以想象这个性与爱磨合的过程是痛苦的,艰难的,这个痛苦昭君方面承受的肯定要多,甚至全部。在这个过程中,她要用自己温软香艳的肉身和腰功驯化一个游牧民族好战不羁的野心,她要在一个狮子一般的身体里渗透男耕女织、琴棋书画、大汗文明,她要把大汗民族的血输入到另一个民族的血管中.......
  说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一千零一夜》的那个“楔子”来:国王山努亚因王后背叛了他变得性心暴戾乖张,万般嫉恨女人。他把王后杀掉之后,每晚娶一个女人过夜后便活活杀掉......三年后,聪明美丽、机智勇敢的山鲁左德不顾个人安危,毅然嫁给山努亚为妻,用温柔与美丽驯化他的野性,每晚为国王讲一个故事,巧妙地使国王意识到自己的残暴而改邪归正,拯救了人民。在有些时候,一个女人的美色真的能抵几十万军队,一场革命;而愿意为大众利益牺牲自己美色的人真的是太少了......
  王昭君出塞后,短短几年时间,蒙古“边城晏闭,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警,黎庶忘干戈之役”;汉匈两族关系改善,亲戚往来,百姓安居乐业。在这方面,人们出于维护民族大团结的目的已经提得够高了。   中医有云:女人“气血为用”,百病起于“情志不遂”。如果不是失意过多,牺牲过多,王昭君不会在她33岁的年头撒手人世。于是想起同称为中国古代四大美女的其他三位来:西施、貂蝉、杨玉环。貂蝉、杨玉环也是以美色进入政治,毁于政治,身首异处,比王昭君还要惨一些。西施就不一样了,她的人生质量比其他三位妹妹要高得多,理想得多。先有爱情,后有事业,事业建立在爱情的主旋律上,这让艰险人生充满了多少情趣和风景,所以她和她的范蠡将生活一过再过,永远是过不够的。起初一对热恋的男女双双投入到复仇兴国的地下革命活动中,为国捐躯,名正言顺,千古流誉。后来功成身退,乘桴浮于海上,人间天堂__   那才是美人或英雄的理想境界了。
           《李斯的欲望像冰草一样》   李斯的欲望像冰草一样。   当他还小的时候,走在家乡的田埂上一定看见了顽强无垠的冰草。   我闲下来翻动《史记》的时候,发现司马迁很重视人生的两大问题,一是宿命,再是欲望。高祖母亲“梦与神遇”“遂产高祖”, 高祖左腿上有七个黑痣,又斩白帝子;陈平虽食不果腹但身长大而肥;赵高要当皇帝,人民还没有来得及表态,但是“殿欲坏者三”,宝殿不允许他当皇帝;孝文帝的宠臣邓通富甲天下,但有人预言他将“贫饿死”,果不其然.......至于欲望几乎贯穿在每一个人物传记的始末,吕太后的权力欲,项羽见到秦始皇时的“彼可取而代之”,陈胜的“苟富贵,勿相忘”“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勾践的“卧薪尝胆”,吴子胥的马踏楚国,鞭尸楚王......尤其在李斯的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这和我后来看到的叔本华理论、弗洛伊德学说不谋而合,看来司马大师也是一个研究人性的高手。   “生死根本,欲为第一”。欲望是人性的组成部分,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它是本能的普遍存在形式,构成了人类行为内在与基本的根据。在欲望的推动下,人不断占有客观的对象,从而同自然环境和社会形成一定的关系。   李斯年少时,除了文前提到的可能看见了顽强无垠的冰草,还看到了两种地位不同的老鼠:厕所的老鼠和仓库的老鼠,厕所的老鼠骨瘦如柴缩头缩脑,仓库里的老鼠硕胖高傲目空一切,同为老鼠为什么有天壤之别?李斯很快联想到:即便是一个白痴,把他放在王宫贵族的行列,也是显贵无比;再有本领与素质,如果没有好好发挥或者没有发挥的条件,也注定要屈辱一生。他甚至直接这样说了:“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与贫困”。这些都是早年的李斯欲望的觉醒。按照叔本华的理论人之欲望有活下来的欲望,爱和被爱的欲望,控制的欲望、攻击的欲望、催毁的欲望.......出身贫困的李斯首先想到的是活下来,然后才是其它。   他马上到有发展前途的秦国了,很快做了丞相吕不韦的舍人,伺机和秦王接近。随着生存基本问题的解决,李斯控制的欲望、攻击的欲望、毁灭的欲望开始像蚕一样生长,越来越强大地撕咬着他内心的那片桑叶。当老同学韩非的好文章《孤愤》和《五蠹》传到了秦王的手里,被秦王“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时候,也喜欢写文章、以辞令起家的李斯马上心里不是滋味了。再后来当这位才学比自己高的老同学真的到秦国来想发展自己的时候,李斯马上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给秦王说,上面两篇好文章不是韩非写的(言外之意就是抄的,可惜秦王再没有问是抄谁的……),韩非是韩国的公子,留秦肯定为韩不为秦,让他去,又“此自遗患”“不如过法诛之”。他派人拿上药让韩非硬是喝了。在这里欲望和嫉妒的血腥味应该说是足了。他消灭了老同学之后,迈向丞相的台阶上开阔多了。   意志就是欲望,他的敌人永远是死亡。奋斗中的李斯在客卿的位上坐了不久,就遇上波折——有人建议秦王干脆把这些别国的人都赶了,恐怕对我国有害无益。读了好多书的李斯一下子使出浑身解数,发挥出了他的文学辞赋的优势:他要说服他,他一定能说服他!(因为唯一能和他媲美的韩非已经被他收拾过手了,他正坚信着意志)。通过举秦王的四个先人的例子、类比论证、正反论证,秦王终于被控制了,李斯雨过天晴,一身冷汗——啊,走钢丝好险!   越是智者和强者欲望就越多越强烈。当他们实践正道,人类受惠无穷;当他们实践反道,将涂炭生灵,积弊难消。秦始皇“焚书坑儒”,烧百家书,埋百家人,“以愚黔首”,多少文化断裂和葬送了;修筑长城,冶炼金人,建阿房宫;求长生不老药,修自己的坟墓……欲壑难填,劳民伤财,李斯“皆有力焉”,是同谋,是主犯,这些都是他的生存欲、功名欲、权力欲、控制欲、摧毁欲的表现。   弗洛伊德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受“向上意志”支配的,实际上也就是受权力意志的支配。“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一个人生来就有一种内驱力,将人格各方面汇合成一个总目标,这个总目标就是高人一等的优越感(superiority),即所谓出人头地,被重视与尊崇。人们的一切动机,都是向着这个方向,追求优越,追求征服,奋斗不停留。他认为:精神是把优越的目标作为它的目标的,精神的多种多样而又变化多端的运动是围绕着这个轴心的。这样在弗洛伊德的解剖下,人性中潜藏的动物特征就显现出来了,再稍微推论一点,人其实和动物是差不多的,求生、攻击、争占优越感,永无宁日,永无胜利——太残酷了!   应该说李斯还是预感到了欲望膨胀的危险性的(他当然沿袭的是中国文化中月有盈亏,水有涨落的“阴阳鱼”道理)。当他的儿子李由“告归”京城家里的时候,他在家里大摆筵席,百官都来拜望,门庭若市,对这种豪华的场面他反而忧从中来。他记起了荀老师说过的一句话:“物禁太盛”,他既非帝王的后裔,也非将相世家,由一个上蔡的农民子弟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富贵到了极点,他发出了“吾未知所税架也”的不祥之叹。如果此时李斯能给欲望泼一盆冷水还是来得及的。功、名、利都有了,为什么不能给自己果断地泼一盆冷水呢?我又想到了范蠡,那才是真正的人上人。如果你是富贵的,就要学范蠡和西施,功名之上再加上超脱与潇洒;如果你是贫穷的,就要学女郎和织女,清贫之上点缀些浪漫与相依为命......   李斯的手下小赵(高)最终还是扮演了李斯当初对待老同学韩非的角色(人差不多一样。我曾经写了一首很幼稚的乡土诗《差不多一样》,表示了我的这种偏颇想法:差不多一样的人/差不多一样的心脏/差不多一样的笑容和言行//差不多一样的春天/把差不多一样的花朵运来/差不多一样的小雨/让差不多一样的草树跑起来//差不多一样的夏天/差不多一样的炎热和烦躁/差不多一样的麦子/败给差不多一样的镰刀/差不多一样的杏胡杏干/被差不多一样的贩子收走)。李斯被又一个李斯行刑腰斩、夷灭三族的时候,父子不能相保,(这时候求生的欲望占了所有欲望的上风),他终于发出“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那种欲望是一个随便的农民随便都能满足的啊,然而当丞相的他反而不能满足了。
  __上天给欲望一个耳光!太狠了。
              (作者:杜文辉
               邮编:7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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