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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散文

当时只道是寻常

2020-10-07叙事散文黑龙江小龙女
现在用手绢的人真不多了。背包里随时备有纸巾、湿巾。一次性使用,也好打理。但我的背包里,却有一方手绢。图案是徐悲鸿的奔马,它陪伴我已经20年了。怀旧是一种习惯,随着时间推移,往事已经淡然,没有沉入,自然少了刻骨铭心,以中年情怀去体味,含着感动


  现在用手绢的人真不多了。背包里随时备有纸巾、湿巾。一次性使用,也好打理。但我的背包里,却有一方手绢。图案是徐悲鸿的奔马,它陪伴我已经20年了。怀旧是一种习惯,随着时间推移,往事已经淡然,没有沉入,自然少了刻骨铭心,以中年情怀去体味,含着感动之后,也是一片云烟了。


  初中时候,他坐在我的后桌。他是四川人,迁到当地有十几年了,除了说话的语速稍快,与当地人别无两样。他住的村子离学校有9里路,来回骑自行车。见他偶尔与同学们在乡间土路上飚车,你追我赶,风驰电掣也是一种乐趣,仿佛场院上几匹撒欢的小马驹。


  当时用的椅子是两个人坐的长条凳。有时候,彼此的动作不一致,受害的倒是后桌,猛烈的撞击,把后桌的铅笔盒、作业本撞到地上,被散落的五马分尸是常有的事儿。我犯过这样的错误,也不情愿地给他拾过铅笔盒。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偶尔的目光交错,见他清澈的黑眼睛,带着笑意。像一种天籁情怀,被春风化雨。这是初次对异性的朦胧感知。之后的日子,便像有了某种盼望,说不清,道不明,只是更喜欢在学校的时间了。当时男女同学的交往,还是比较封闭的,无日常交流,不说话,更没有研究习题,加深友谊的机会。


  印象深刻的情景只有一次,我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心情不好,好容易熬到放学,走出校门口,眼泪就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忙双手捂脸往前跑,用余光瞥见他骑着自行车过来了。于是,把手留个缝儿,偷着往外看,脚步没停,没注意到路边的树,迎面撞上了。所幸撞的不重,他此时已经过去了,自行车骑得很快,但我觉得他一定注意到了我……像许多沉入记忆的谜,没有求证的机会,也不需要答案,便沉入了年轻的湖。


  初中毕业后,我们去离家几十里路的高中求学,也分在一班,只是座位较远。许多同学住校,当时有不少人带着咸菜、大酱等一类佐餐。班级内常常飘着餐厅的味道。但是,高一下学期,有那么几天,教室里的味道越发浓重,又咸又臭,令人作呕。这是怎么回事呢?同学们纷纷自查。原来是他从家里带来的大酱,因为天气炎热,已经腐败了。他忙里忙外地拎着水壶,打水刷洗,惹得不少同学吃吃地笑。


  我从初中开始,有写日记的习惯,多为生活记录,是为练习观察与描写。很少涉及内心独白一类的所谓秘密。因此,日记本的保存也很马虎,多数放在书桌膛里。他处理大酱的场景,也被我信手写在了日记本里。次日,我习惯地打开了日记,却发现里面夹着一张没有署名的纸条,标明作者看了我的日记,觉得受到侮辱,已经“出离愤怒了”。(当时,我们正学习鲁迅的一篇文章,这个词出现过几次)我惶恐又委屈。检查了几遍文字,没觉得哪篇过分。记录的文字,多为实事,并且隐去了姓名,这是谁来偷看,并且对号入座了呢?我委屈加气愤,哭了几场,写了回信夹在日记本里声讨:有胆量看,又出离愤怒,为啥没有胆量留下名字?然后把日记本摆在了书桌上。


  隔了一夜,过了几天,无人承认。学习生活的紧张,“日记事件”就让我扔到了脑后。随着高二的文理科分班,他学理科,我则学了文科。本来没什么交往,自此更加疏落了。高三毕业前夕,同学们之间弥漫着一种离愁别绪,多数人在互赠着照片与礼物。


  我很清楚地记得,在暮春的一个晚自习的课间,他在班级门口叫我,说有话跟我说,希望我跟他出去走走。我当时很懵懂,虽然从初中就认识,并且有过好感,可是并没有表白过什么,更无交往。随着学习环境的改变,更把他视为普通同学。现在找我有什么事呢?


  当时,有男生找出去走走,是敏感话题,是隐秘而又值得炫耀的。他坚持着,我转身进屋也是笑料,不如把心一横,跟他出了校园。同时怀着好奇,难道这就是传得神乎其神的恋爱?心里忐忑又失望,因为他不是我青春岁月里心仪的人,曾经的某种感情、纯真已经时过境迁了。


  学校前面不远处是一条铁路,路旁是松树林,里面稀疏地栽着野杏、丁香,地面上绿草如荫。此时是暮春,花期稍过,风吹过来,落英缤纷,松香、花香袭怀,衣襟上沾着落花,很是诗情画意。默默地走了一段路,他递给我一个纸包,打开一看,是一方手帕,画着徐悲鸿的奔马,上面写着“龙年腾飞”的字样,当时是1988年的龙年,“腾飞”自然指着七月份的高考了。我对这份礼物很诧异,惊愕。推辞吧,手绢上已经写了名字,收下吧,觉得受宠若惊。他凭什么对我这么好呢?


  偏偏此时,他提到了发生高一时候的“日记事件”,承认留纸条的是他,“出离愤怒”的也是他。并且说他不是特意偷看的,只是我的日记本放的地方是如此地不经意……看了我笔下的他处理腐败大酱的场景,实在受不了文中语气含着看热闹的成分。这个答案来得太迟,触动我几年来未解的心结。我当时的反映现在想起来都失望,我竟然双手捂脸哭了起来。只是这次,手掌没有留着看他的缝儿,连一句表示道歉或者原谅的客气话都没有。他站在哪里手足无措,等我哭够了。他才语无伦次地给我道歉赔礼。如果这算约会,这就是我生平的第一次约会吧?


  那个年代的复习资料奇缺,不像现在学子们的参考书,模拟题做都做不完。当时,谁有本好资料,多数是自己偷着看,至多传给和自己要好的同学看看,这样的情意是很不一般的。我当时的情况是,英语的“完形填空”失分很多,也很苦恼,他主动借给我一本英语参考书,里面全部是“完形填空”的练习题。他把我当成了好朋友,我自然加班加点地恶补,同时心里温暖着,也只是温暖着。


  高考成绩发表了,我的英语竟然得了85分(100分满),这真是破天荒。以前我的英语成绩,甚至没有超过80分。这要感谢他,因为试卷上的一道“完形填空”题,出自这本书,我已经做过了,谈不上印象深刻,也是似曾相识,觉得占了便宜。


  他的成绩不理想,家庭环境也不允许他复读。当我去学校拿回某师范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他正好去收拾行李。我们路遇在校园的甬路上,他知道了我的去向,嗫喏地说,师范不怎么好啊!(当时,师范院校招生很难,老师待遇低,不像现在)我的年轻意气竟然说,我就这么大能耐了。其实,我何尝满意呢?我们之间,甚至没有寒暄,更无分别赠言,就分手了。知道礼尚往来,我也没回赠他礼物,我真是没心没肺。


  几年过去了,我上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日子按部就班,他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一起消失的还有回忆,那方手帕,我夹在一本书里,这是青春的纪念。


  某日,单位负责婚姻登记的同事,捧过来一把糖,让我们吃,自然是来办手续的新人留下的。这样的情况太多了,大家都嘻嘻哈哈地吃着糖,很少看买糖的新人。我也如此,我正嚼着一块糖,却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我一愣,定睛一看,原来是他。


  当时是冬天,他的衣着,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他的新婚妻子穿着红色的呢子大衣,翻着很高的毛领,面目清秀,皮肤白皙,身材高挑,算是个美人,并且会缝纫手艺,看起来是个持家过日子的好手。他家里有一个挂面加工车间,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他见我依然拘谨。多年以来,除去年少的不懂事,我自觉是平和的,但是我却感觉到他在我面前的自卑。他好脾气地顺着我,却没有得到过我只言片语的好脸色。现在他得到了自己的幸福,我感到很欣慰。简单地诉说了别情,我送给他们一个影集,算做迟到的新婚贺礼。


  过了半年,我也结婚了。他以前打听过几次,我刻意不告诉他,但是在新婚时候还是收到了他与其他同学合买的礼物。宾客多,我说着应酬话。连他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


  多年之后,初中、高中的同学搞了几次聚会。我很少参加这样的活动,只是听说大家都晒出了学生时期的暗恋对象。他则十分郑重、认真地说出了我的名字,全然不顾同学们的打趣,还提到不少往事……这话通过学生时代的好友传到我的耳朵,她还取笑我的魅力大,这么多年还被人念念不忘,至于那些往事,我毫无印象。我惭愧加不安,想起来这些年的交往,把他多少的情意浪掷呢?


  很早读过席慕蓉的一首诗: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他做到了。多年之后,我明白了,他在我面前的自卑、顺从是一种珍爱。可是,如果无意,就不要给人留下希望,暧昧是令人鄙视的事,这也是我的原则吧!不知道伤害与否,我只是感到抱歉。


  “当时只道是寻常”纳兰的这句诗,道出珍惜怀念的真谛。大凡美好的事物,只有失去它之后,才懂得珍惜。在青春的最初,这种不馋杂质的感情最真切,我庆幸没有碰碎它,以后的日子,再不可遇。擦身而过也好,错失缘分也罢,最终让记忆完好。


  让我默默地把最真挚的祝福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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