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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散文

眼神

2020-09-24叙事散文丁叶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16:48 编辑

眼 神一、少年时光   十岁之前,我喜欢收集一些动物的眼神。那是完全符合孩童心理的,且归功于我的乡村生活。那时,我跟着外婆住在亲戚家的小村庄里。乡村生活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16:48 编辑 <br /><br />眼 神
     一、少年时光   十岁之前,我喜欢收集一些动物的眼神。
 那是完全符合孩童心理的,且归功于我的乡村生活。那时,我跟着外婆住在亲戚家的小村庄里。乡村生活,让我枯燥的少年时光,变得丰盈起来。成年以后,每当想起在乡村的日子,我的精神废墟就会亮起光点,闪烁之中回味着零星的记忆和温暖。

  那个世界,说不上充实但绝不孤独,我健康的成长,呼吸着地头上庄稼的芬芳,感受着风的轻柔,聆听着各种小鸟百转千回的啼唱。我在乡村的表层游荡,喜欢那些在街头来回奔跑、寻觅、恋爱的狗、羊、猫、兔子等等小动物。它们常带着温顺和可怜巴巴的眼神,让我的母性似燎原之火一样开始萌发。

  我最爱去亲戚对门的一户人家,有一个和我同岁的男孩,黑呼呼地,以至于我从来都看不清他的模样。有一年,亲戚到我家说起他,春子考上了省里的公务员。我问,谁是春子,亲戚笑我,你小时候天天跑人家玩,欺负他,把他掐哭过!现在却把人家忘记了。

  我红了脸,暗地里却自鸣得意,怎么会忘记呢?那时,比起女孩子家的叽叽喳喳、小肚鸡肠,我更喜欢男孩们的率真纯朴、大大咧咧。我的意识中完全没有男女之间的界线,不懂异性为何物,憨厚纯朴的像地头上的小草。多年以后,我才知道“男女”这个词是必须从界线上划清的,因为稍一留神,就会被扣上各种帽子。

  春子家的院落是小型“动物世界”。养着猪、羊、牛、猫、兔、还有一只褐色本地狗,名字就叫“狗”,简单好记,春子只需叫一声“狗”,它便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过来,它是春子的最爱。院子中常年飘浮着一种气味,秋冬季好些,春夏尤甚,是几种家畜混合在一起的味道。我问春子,你们家什么味啊?他使劲抽着鼻子说,俺家有味吗?什么味道,俺从来没闻到过!

  黄牛卧在靠近大门内侧的地方,春子自豪地说,品种是鲁西黄牛,牛家族里最高级的一种。牛的态度很有意思,总是不温不火,不停咀嚼着干草,一双水汪汪地眼睛望着你,眼神中好似有数不清的柔情蜜意。

  春子娘用同样模糊的面容和笑容迎接我,她紧张忙碌,一会拌猪食、一会喂牛,却来不及给春子做饭。山羊产羔了,我和春子挤在一起看婶喂料。她用豆饼和玉米混和揽拌在一起,小心翼翼地放到母羊面前,具说这种饲料是“月子饭”,羊吃了后,奶产的多。羊略有些疲惫,眯缝着双眼,垂着硕大的乳房,任由两只小羊羔吸吮,我和春子不约而同地咽了一下口水。春子娘则满是爱怜的看着那只羊,她不过三十初头,却已是满脸皱纹,嘴唇下垂,肤色泛黄,典型的农村妇女模样。羊看着她,她看着羊,她们同样都是母亲,那一时刻,春子娘发生了变化,她眼中的光亮让她瞬间变得美丽无比。空气中静静流淌着甜蜜的羊膳气味,我惊奇地领略到了生命的神奇,瞬间的美丽,幸福的安谧,还有眼神的魔力。

  离开村庄时,本想去春子家告别一下,却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变得有些羞涩,只趴在门上看了看。我先是看到了牛,它极低调地半卧在地上,眼中滢光闪烁,一动不动地凝视我,在我童年的心中,认为那就是离别的依依惜别。门缝中飘出那股熟悉的气味,我使着劲嗅了嗅。“狗”跑过来,呜呜地向我示好,从狭小的缝隙之中,我们用眼睛互相道别。
  我听到有人从房间走出来的声音,吓得掉头就跑了。

  我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吹着呼呼地乡风,听着大人们之间的谈话,却在自己的感官中回味无穷。

  最终,乡村愈来愈从现实飘去了梦里,一别经年,二十多年前的那些,似洒落在河岸上的月,泛起星星点点的光,时隐时现聚拢在心头。

二、十六岁、三十三岁

  在时间的河流上漂泊,一不留神,我成了中年妇女。

  整个成长的过程都是自然的,没有任何波澜壮阔,它如细水一样,缓缓流动。三十三岁的我开始怀念少女时光,我的十六岁,不知道自己有多美,眼睛有多亮,却开始接受一些或多或少异性的目光。那些灼热得温柔的青涩的委婉的目光让我羞涩得像一头小鹿,随之而涌起的就是内心深处女孩子虚伪的骄傲。

  十六岁那年,我转学了,从镇上到城里。

  独自一个人坐在陌生又宽敞的教室,那间教室的同学正在上体育课,明晃晃地玻璃映得我眼睛生疼。环顾四周,除了摆放略微凌乱的课桌,还有我少女敏感的孤独。整个教室极静,我听到自己的心跳,有些急促、有些不安。我把手伸进兜里,那里边有父亲给我的十元钱,钱在手心里攥出汗,湿漉漉地,显得那么单薄。

  哎,你坐在别人位置上了,有人从窗户里伸进头对我说。

  那是一张稚嫩的脸,我没敢看模样,只是匆匆一瞥,他的眼睛一闪一闪,像两个小星星。

  那又怎么样?我反问,手心继续出汗。

  没怎么样,他把头缩了回去。

  砰的一声,我终于从飘浮的半空沉到地上,心里陡然踏实了。我在气势上压倒了他,心里好受了许多。我记住了他,一个小不点,我的同班同学,个头不过140公分。

  以后,我喜欢用恶狠狠地眼神瞪着他,其实那眼神中绝不全是厌恶。他有些畏缩,目光闪躲。只是偶尔会跟在我们一群女孩子们身后,怯声细气地问,哎,我有郭富城的贴画,要不要。

  除了面对他自谦到极点的目光,我泰然自若,其余帅气男生们的眼神,偶尔也让人有怦然的心跳。

  我告别十六岁,开始了初恋时不懂爱情的懵懂旅程。

  我们继续成长,就像不能拒绝年龄的增长一样,无法拒绝一些无谓的伤痛。我跌跌撞撞地渡过那些自认为美妙的时光,谈过几次并不太琼瑶的失败恋爱。

  有一天,我再次遇到他,才发现小不点突然长大,变帅。他的目光不再闪躲,坚定有力,眼神执著,那是一把钥匙,开启了我心之门。

  或许冥冥之中注定,十六岁,是我人生的一次分水岭。

三十三岁的时候,每天晚上我从电脑前抬起头,对玩游戏的他说,哎,来点水。

我知道现在的这个女人,面色微黄,眼角有细小的皱纹,写作造成的黑眼圈,脸上留着些许岁月的印痕,是多少名贵化妆品也涂抹不掉的。他英俊帅气,体态稍胖,笑容可掬,极有可能发展为中年妇女的偶像。

一杯水放在桌上,冒出的热气渐渐地模糊了电脑屏幕。他瞪大眼睛趴在我脸上,你长胡子了,女人也会有胡子?

我的眼睛上翻,定格,却看到他和我同样的举动,嘴角带着小孩子似的笑,我们朝着相反的方向变老,眼神却朝向共同的方向聚集。

我从镜子中凝视自己,眼白处略微发黄,不清澈,不纯洁,但真诚。但不论我长成什么样子,总是那个见识过我的美,又知道我的丑的男人,让我的心沉在地上,偶尔荡漾,绝不飘浮。

——
  十六岁时,他对我说,哎,你坐在别人位置上了。

那又怎么样?我反问。

没怎么样,他把头缩了回去,小声嘀咕一声:

如果,实在没地方,你,可以坐我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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