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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散文

爱到穿心留莲香

2020-09-24抒情散文川媚
爱到穿心留莲香——读潘向黎长篇小说《穿心莲》我不敢说孤独是一种宿命,因为别人都已经说过了。我是个作家(虽然自称作家不免自愧)就更不能不顾感觉地重复别人。不妨说孤独是一种需要,就像我们需要爱与自由——这话却是我说的,是我读完小说《穿心莲》之后
          爱到穿心留莲香
            ——读潘向黎长篇小说《穿心莲》
  
  我不敢说孤独是一种宿命,因为别人都已经说过了。我是个作家(虽然自称作家不免自愧)就更不能不顾感觉地重复别人。不妨说孤独是一种需要,就像我们需要爱与自由——这话却是我说的,是我读完小说《穿心莲》之后,明确地意识到的东西。

  其实我想说的不是这个理,我想说说这个故事。张爱玲在为自己的作品《色戒》申辩的时候,说自己从来不低估读者的智力。我想我也是可以这样的,我固然是为了自己写,读者也是为了自己读。读者绝不会体谅作家的孤独而去读书,他们一定是自身有阅读的需要,或者是他们自己足够孤独了,才能够选择一个人或者一个故事来读,并且读下去。

  女作家笔下的女作家,小说中的小说。潘向黎女士这部书里,有足够多的东西,可以打动一个像我这样的在写作中的中年女人——这样的人在这本书里称熟女,指三十岁以上、四十五岁以下的女人。

  读过很多我所熟悉的当代女作家的长篇小说,其中或许总有她们自己的精神密码,我正是要寻求这样的一种密码,以求证她们如何走上写作之途,她们如何建立业绩和信心,她们破釜沉舟的决心与成功的光荣是如何展开拉锯战,她们怎样给予自身荣誉、孤独、自由、快乐和爱。

  我常常在阅读中受到激情的蛊惑,想我有没有可能写一部长篇。回答是没有试过。理由很简单:我有工作,我没有虚构训练。前者是个障碍,后者是个缺陷。不可能写长篇,也没有时间连续性地读完一部长篇。我的工作使我没有一天的自由时间,而且我又不习惯通宵地阅读小说。阅读小说而用掉晚上睡觉的时间,对于有些人是美妙的放纵,而对于我只能是万不得已。我不能打着呵欠在早晨六点起床去上班。

  最近读到足够多的长篇,而且发现最好那些小说能够分开来享受,所以它们都分了章节。在忙碌的间隙断断续续读完了的书,往往已经失去了整体的感觉。我只能抓住枝叶,记录一点自己的感受。一部三百页的长篇,一天也可以读完,然而有时我必须停下来想一想,休息一下,感慨一下,那就不同了,这个读后的回味,会用更长的时间。回味之中,我可能失去某些细节,然而我又不想再重读那些叙述的篇章,因为我不能在小说上花费与同等篇幅的散文同等的阅读时间。

  潘向黎,这个女作家的散文随笔我是了解的,她的长篇我是第一次读到,并且感觉到了语言的散文性,那种真切的激情——不是哀怨,使我感觉到了小说的魅力,足以将一个散文家变得让人难忘,使一个散文家无所顾忌地展示全部的才情。除了那些非常巧合或者非常完美的情节,一个女作家的心灵世界,我是多么熟悉啊。

  这部小说最初吸引我的是它的形式,主人公叫深蓝,她笔下的小说中的爱情,与她自己的生活形成的反差,烘托出女作家所追求的有高度的爱情的虚幻。人们读深蓝的小说,对号入座,但是人们不关心作家的命运。作家的命运也无非就是版税与爱情,只能靠她自己的劳动解决。这个主人公的劳动,得到了与她的愿望相当的报偿,她一直在走向成功,她自以为是对爱情免疫的结果。她最终落入了一段不同寻常的爱情,然而在男女双方表明心迹正要结束相互折磨的苦难的时候,像《简·爱》中的第三者的情形到来了,男主人公的妻子跳楼自杀了。男人再也不可能与一个死人谈离婚,而且因为在遗书里知道不被病重多年的妻子感恩,自尊心大大受挫。舆论没有加给他罪过,他自己却将罪过背起来,把自己活埋在两个人的爱情里——这个结局还不算最坏,就像罗彻斯特的瞎也不算最坏一样,他们已经拥有了心灵的幸福。但是他给予了深蓝一些什么:曾经的,或许也是永远的爱,永远的荣誉与自由。两个相爱而克制者的未来就交给时间与公众,或者说交给命运吧。所以这个小说可以叫爱的海市蜃楼,我曾经遇见爱。作者命名却很古典,叫《穿心莲》,小说中有句话是这样点题的:“人生的许多感情,就像去掉了莲心的穿心莲子,你可以一直珍藏着,但不能指望它真的发芽。”其实无论如何命名,内容都是一样的苍凉悲伤,激情中有一些冷静,符合这个写作者的历炼和身份。有的人生,是一条河,在地表自由行走;有的人生,却只是地火,永远也没有激情喷发的一刻。

  故事中的人物,身份很平民化,对于爱情太客观,感受太深刻,不太像是一个仅仅28岁就获得成功的写手的感情经历。这是小说唯一的不真实。然而哪部作品笔下的人物不是早熟的呢?我受到感染的一是其中表现出来的爱的期待与激情,二是在于那种拉锯式的悲剧性的情感中,有一种巨大的无告的冲动。

  还是回到故事本身。深蓝是一个懂得付出的女子,她也许天生是一个作家,但她不是天生懂得爱情的,当她的爱情理想受到现实的阻碍,当她那个白马王子害怕她的感情影响他的生命自由而抛弃了她时,她就开始封闭自己,在爱情面前不动心,练就百毒不侵之身。可是在一个非常男人的男人面前,她就自动还原为一个女人了,并且为自己的感情背负终身的甜蜜和甘心。

  爱情不需要它实现,就是知道它存在着,存在过,也是值得兴高采烈地活下去的:这就是我读到这个爱情悲剧之后的领悟。作者是明智的,她没有给我们框定一个必然的结局。让我们现实起来,或者继续做梦吧。活过爱过已经足够……只不过你的心意始终令我感到迷惑。

  一部小说里没有性爱是遗憾的,但作者没有留下这种遗憾。她让主人公深蓝小说中的人物进行了一场欢爱,并且使之达到文字所能呈现的美感与激情的极限。那种激越的格调,正如主人公男女一起看日出时那种辉煌的新生的感觉,使读者动容。这方面作者是免俗了的,性爱之美是形形色色的写作者笔下最有创造力的部分,让人惊羡。社会之复杂,人性之美与恶,在男男女女的爱与哀愁中,展露无遗。

  整个小说里,作者没有给予主人公人世间的最高幸福,这个追求爱与自由的深蓝似乎获得了一些温情,还有记忆中的爱情,但是她没有得到那种她自己作品里描写过的完美的灵肉之爱。无论多么巩固的身体之爱也留不住颓败的爱情,反之亦然,无论多么巩固的爱情信仰,也不能掩盖身体之爱的缺失。人一直生活在半个理想的爱情之中,或者相对均衡的爱情生活之中。承认这种残缺的现实,对于我们活着的人是很重要的。

  这又似乎涉及到了一种艺术上的审美观。断臂维纳斯的美,不是抱残守缺,而是抽象升华;不是无能为力,而是心灵选择。日本作家清冈卓行在《米洛斯的维纳斯》的文章里面,要以艺术的名义否定那个复原双臂的原型,就是为了表现超越时空的想象的惊心动魄的艺术魅力。他甚至说文学家对于拉住恋人的手的狂喜的赞颂之辞,其实是艺术效果的一种反讽。确乎,高明的艺术或者艺术的情感,是不能实现的,是“无”胜于“有”,是不受限制的。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里,男女一个月的纵情山水,阔公子固然不断表白我爱你,却根本没有像女子所担心的那样生出什么突然的暴力,连手都没有拉她一下。这就使女子的心一直不安地悬着,而艺术感觉也就一直延伸着,新鲜着了。

  书中有一段话非常有意味,大约要使男性读者不舒服的,但是我觉得真实坦率得可爱。
  
  “是在哪里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到了最后,我们都变成自己当初想嫁的男人了。”
女作家的通透,冷静,自我,不是越来越趋近一个成熟的男人的品质吗?
                 (2826。2010,6,1)

[ 本帖最后由 川媚 于 2010-6-1 20: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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