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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城市笔记 (一)

2022-01-07叙事散文陈元武

城市笔记 (一) □陈元武初到这个城市的时候,我竟在心底暗暗窃喜:我终于走进了城市,告别了生活多年的山区。无疑,一个人能走进城市,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我从小生活在农村,长大了,有了在城市里读书的经历,从中学到大学,我……
城市笔记 (一) □陈元武
  初到这个城市的时候,我竟在心底暗暗窃喜:我终于走进了城市,告别了生活多年的山区。无疑,一个人能走进城市,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我从小生活在农村,长大了,有了在城市里读书的经历,从中学到大学,我都感觉与城市格格不入。那时候,我在莆田五中读书,城市里的男孩和女孩都衣着光鲜,皮肤白嫩,他们不喜欢玩不卫生的游戏,比如趴在地上看斗“牛”,“牛”是一种甲虫,有着美丽的白色斑点的黑色闪亮的盔甲和像公牛一样的触角,后来才从布封的书上得知,那种甲虫叫“独角仙”。这种甲虫喜欢争斗,两只独角仙碰到一起,就斗得昏天黑地,心欲分出个胜负才算罢休。这种“牛”很讨男孩子的喜欢,乡下的孩子,多少都沾了点“牛”气,不光淘,还喜欢斗狠,所以,这种昆虫就成了乡下孩子的玩物。每每到了桔树开花的时候,这种“牛”就上树了,专找同类角斗,直至一方战败而逃为止。这种身躯硕大的甲虫的力气也是惊人的,当我们将它装进军用篷布书包里的时候,它奋力挣扎,竟能将书包穿个洞而逃之夭夭。我喜欢“牛”,现实中的牛太大了,我们无法让它服从自己的意愿。这种与牛同名的大甲虫就成了我们喜欢牛的替代玩物,我们抓住它,放进铁皮铅笔盒里,它在盒子里将铁盒盖撞得嘎嘎响,最后,它将气撒在柔软的橡皮上,用它尖利的螯牙咬碎了橡皮,并将铅笔杆咬得伤痕累累。这就是熬“牛”,就像头牛之前需要熬牛一样,让它的牛脾气熬出来,故意激怒它,让它处于怒不可遏的状态中,这样,当它遇见另一只同样怒不可遏的同类时,就会玩命地厮杀。我们喜欢的斗虫游戏,城市里的男孩子不以为然,因为“牛“身上散发着一种难闻的气味,他们只是远远地旁观。女孩子们就不屑一顾了,她们对我们这些乡下的野男生有着一种天生的优越感和鄙薄。的确,她们和那些乡下的女生也有着区别:她们皮肤白嫩,举止优雅得体,而乡下来的女生身上总是有股说不清的体味,远远走过去,她们的衣服上总是散发出这种味道来,有点酸馊的味道。她们的皮肤经常晒太阳,所以,和我们这些乡下男孩差不多,而她们的衣服和装束也多少显得土里土气的,脚板宽大,力气大过那些城市男孩。我们这些乡下的男孩和女孩基本上是班里的体育骨干,我们有着城市孩子所没有的力气和体魄。这算是乡下孩子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   学校里的劳动课上,乡下的孩子就显出无以伦比的优越性。初二到初三学年那段时候,我们经常参加类似的清淤和植树、除草的劳动。学校南边有条城内河,污水横流,黑色的污泥堆满了河床,垃圾和被丢弃的杂物在河岸边堆成大大小小的山包。我们分到了其中的某一段,我们的任务就是将这些让人恶心的垃圾和杂物清理掉,同时,还要下河疏浚淤泥。城市同学早都吓得面如土色,他们远远地站着,一手捏着鼻子,一手象征性地挥舞着手里的工具。乡下的同学早撸胳膊挽裤腿干开了。有个叫文清的女孩,平时特别瞧不起我们,我故意让她和另一个同学负责搬运装在畚箕里的垃圾和污泥。她的白裙子很快就成了斑点裙,包括她的脸、胳膊和白晰的腿脚。我在心里暗暗笑着,文清哭了,她又气又恼,这些让她厌恶的东西,却不得不亲手去搬运,我是劳动委员,又是副班长,我以手里的权力,对她进行了一个小小的惩罚,虽然有点不光彩的意味,但我想,应该让这些城市的孩子知道什么叫做劳动。事后,老师表扬了我们这些一线的孩子,他特别强调地表扬了我和另一个乡下的孩子,因为我们是手手去捧那些臭气薰天的污泥,当然,文清也受到了老师的表扬,毕竟,她也与这些恶臭的污泥打了交道。其实,在乡下劳动,要比这更脏更累,我亲手掏过堵住下粪口的粪便,在地里,用脚将它们踩进庄稼的根部。在大热天里,往返数十次往地里挑大粪,比起这,清淤的活简直就不算是活了。经过那次劳动,文清似乎不再鄙薄我们了,她变了个人似的,主动和我们乡下孩子打交道,后来才知道,文清的父亲是县长,她的外公是教师,她的母亲也是,她自小生活在城市里,家里的活都没沾过边。文清成了我们的好朋友,这实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通往城里的英龙街区,有一些果树,比如龙眼和香蕉。我们经常光顾那个果园。从那里,我们享受到了那些水果,这些水果是我们平时想吃却无钱买的。城市里的果树不比乡下多,在我们家周围,荔枝树像天上的云一样多,可是,荔枝树太高,攀爬的危险让我们只能望果兴叹。而城里的果树也长得低矮,像城里人一样温文尔雅,不难攀爬。和乡下的果树相比,这些树杈上没有让人心悸的荆棘,那些荆棘是果树的主人为了防偷而故意绑上去的。所以,我们选择了城里的果树,我们吃到了那些美味的城里水果。荔枝树高得像攀云,而龙眼树至多只长得比墙头高一点,分杈的位置低于一米五,树杈密集,便以攀爬。我们三个人,我、小靖和大头,是同一个村的,从小学就在一个班了。偷果的事情当然只能绝对保密,只有最好的伙伴才能做到这一点。这件事情最终还是泄出去了,因为偶然的疏忽,我们竟将未吃完的龙眼带到学校,虽然隔着书包厚厚的篷布,文清还是闻到了龙眼的香气。她偷看了我们的书包,发现了书包里的秘密。那件事情最终是以我们三个人的检讨结束的,当然,父亲知道了此事,我挨了最惨的一次暴力惩罚。文清是怎么知道我们书包里的秘密?事后我一直在想这蹊跷。这也许就是城里人比乡下人更敏感和狡猾的地方吧,我们乡下人从不背地里使坏,文清又从我们的朋友圈里被剔出来了。文清似乎很委曲,她多次想主动和我们解释这件事情,可是,我们不想和她多说了,怕她背地里又去和老师说什么。文清被孤立开了,她形单影只,再也不像以往那样高高抬着头,目不斜视地从我们面前走过,她看见我们,大老远就避开了。城市人的优点也不是都没有,比如家用电器,城市的孩子家里老早就用上了双卡录放机,用上冰箱和洗衣机,在八十年代初,这些玩意儿是我们想都不敢想的奢侈品。我在小查家看了彩色电视,惊讶得我眼里放光,当时正播《姿三四郎》和《上海滩》。小查的妈开始用唇膏涂嘴唇,红得像开放的玫瑰花瓣。她正在阳台上晾内衣,风儿飘来了一阵阵香气,是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小查的母亲是个机关干部,和她相比,我的母亲真是太寒碜了,母亲已经花白头发,虽然和小查的母亲相比,大不了多少,可是,从外貌上看,简直是天壤之别!我从内心开始产生了浓重的自卑,母亲的手粗糙得像老树皮,脸被风吹日晒得黑里透红,而她却如此风姿绰约,徐娘未老。生活就是如此无情,我开始为自己的出身感到自卑,我原来的优越感荡然无存。我在内心里发誓:将来我也成为城里人,一定将母亲接到城里来住,给她买最好的化妆品,让她穿最漂亮的衣裳……为什么我母亲就要比城里人显老呢?可是,当我开始成为一个城里人的时候,母亲却一病不起,母亲生前的最后一件衣裳竟是十年前做的水红色的的确良。母亲没能用上我给她买的化妆品和新衣裳,这是我永远的一块心病,也是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母亲死前的床上还是像往常一样,铺着一层稻草褥子,这种农村习以为常的习惯竟成为我内心永久的创伤。母亲到死都未能享受一下棉胎褥子,连这一点点小小的福都没能享上!   现在,我已经完完全全地变成了一个城市人,走南闯北,脚不沾泥,出入有车。乡村在我的眼里已经变得有些陌生。上回去山东,在黄河边看到茂盛的野荆,竟真真切切地高兴了一回,吃了凉拌的马齿苋、灰菜,仿佛重新回到了童年的时光。麦田、玉米地、水塘……看到一群黄牛慢悠悠地从眼前走过,激动了好久。在牛眼里,我是个陌生的外乡人,一个非农村的外乡人,一个腆着肚皮的外乡人。在李家大院里,我闻着幽香的枣花香,感觉很亲切,似乎和故乡的荔枝花一样香甜的枣花啊,天下的村庄都是一样的,质朴而感人,总是能从内心里触动我的神经。我骨子里还流着乡村的血液,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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