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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散文

我们这帮毕业生

2022-01-05叙事散文暮霭草桥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7:25 编辑

 白天,老大就成了寝室的宅男,我和阿义在电视台上班,胖子出差去了定西,巣贞住在外面守着自己的“工作室”,孟亮只是晚上来睡个觉……毕业了,一切看起来乱糟糟……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7:25 编辑 <br /><br /> 
  白天,老大就成了寝室的宅男,我和阿义在电视台上班,胖子出差去了定西,巣贞住在外面守着自己的“工作室”,孟亮只是晚上来睡个觉……毕业了,一切看起来乱糟糟的,对姑娘没少真心付出,恋爱还是一片荒芜;图书馆没少呆,考研还是一败涂地;书和电影看得太少,生存技能一样也没学会。唉!这什么时候才能有一点点的成功感啊?

  想起大一的时候,我们六个人经常在一起吃饭,如今,哥们都很“忙”,这不,还有七天就要离校了,回想这四年的点滴生活,有太多的快乐,也有小小的矛盾和些许迷茫,但每一天平淡的日子在今天都变得弥足珍贵,只因这帮人都太才有才了,太有个性了,很多稀奇古怪的活动都是师院的首创啊!

  大二,学校的大礼堂,我们交了场地费,第一时间放大片,巨幅油印彩喷的宣传海报,制作精美的电影票,再盖上小篆字体的印章…虽然后来一千多的票房只赚了五十块钱,忙活了一整天,晚上每人只吃一个菜夹饼,但心里还是乐开了怀。

  军训的时候正值七月的暑假,我是扛不住最后掉队了,其实刚开始真的是中暑了,后来好朋友来了,就想办法当病号,拉练没去,军营也没有参观,最主要的是我压根就不喜欢军人的生活。而军训期间,最有意思的要算晚上在水房洗澡了,晚上澡堂的人太多了,结果不知是谁建议去一楼的水房洗澡,对面就是女生宿舍,他们一个个脱得精光,端起盆子的凉水来个人工淋浴,后来我们把这种经典的洗澡方式美其名曰:泼盆。在此,特别申明:我到现在还没学会如此洗澡,遗憾!

  除此之外,便是晚上打牌斗地主,猜拳喝白开水,往往是凌晨两三点才睡。早上起来才发现第一节是班主任的课,都疯一般的跑了,只有我还是稳当当地睡着,因为新上任的班主任,说话颐指气使,官腔十足,太讨厌听他的课,反正我不喜欢听的课,谁的都一样。倒是图书馆,是我常呆的地方,无论看书还是上网,从不习惯在网吧上,到现在我没包过一次夜,而大一的课表,星期四的晚上写着“包夜,天顺网吧”,每周四的晚上,宿舍只有我一个人,所以,到现在他们都劝我在毕业之前一定要包一次夜,我说不必了,实在太没意思,我一个游戏都不会玩,看看那什么Cs啊,三国呀什么乱七八糟的,简直超无意思。

  我们不同的个性和爱好,并没有使彼此疏远,只是求同存异,大家在一起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默契和快乐,尤其是现在,胖子几天不在,大家都会很想他。说起这个人,可真是不简单啊(还没毕业,现在已是娃哈哈天水分公司的部门经理)初中的时候贩过猫,高中的时候推销过啤酒,光高三就读了不同地方的三个学校。从小到大去过很多地方,在开学第一天做自我介绍时说:“我从小就是个流浪型的人”,哈哈,酷吧!他教我怎么从ATM上取钱,帮我第一次在火车站通过广播找人,第一次带我们去高级酒店吃大餐(当然了,是他请客)。他热情,大方,好心肠,唯一的缺点(有时也是优点)就是说话嗓门超大,常常是没进宿舍就能听见楼道他的声音和皮鞋声,进门的第一句就是:哇!你们都在啊!

  至于老大呢,第一眼看上去,你肯定会认为他是个体育生。183cm的身高,健康的黑皮肤,腼腆的眼神,喜欢阳光和板鞋的大男孩,咋看不像个戏剧影视文学系的学生嘛!“老大”是我开始这么叫的,因为他是我们宿舍海拔最高的,而我勉强才180cm。老大,从他的眼神和行为看上去嘛,的确是个乖孩子,不过,据我了解,他乖得很一般,这是我和他不能说的秘密,不过他骨子里还是很传统的。我和老大之间,最难忘的就是开学第一天的晚上,我们一起合唱朴树的《那些花儿》,朴树是他的最喜欢的歌星。

  还有睡在我下铺的阿义,大二就在外面住的巢贞,这两个是我们宿舍的小弟弟,他们俩都是87年的,阿义是天水本地的,巢贞是庆阳的,巢贞这个名字,当时我们是这么记的:卵巢的“巢”,贞洁的“贞”。

  至于孟亮,最佩服他的莫过于在大一期末考试期间,两周就搞定了女朋友,而我两年却一个都没有搞定,还掉了三层皮。如果说是执着呢,那估计就是巢贞了,从刚入学就开始追W,一直到大三快结束的时候才彻底击溃对方的坚实堡垒。期间,主要运用的战术分别是:大一情书轰炸加造势渲染;大二灰心观望加痴心等待;大三趁着人家和前男友萧蔷起火而钻了空子,一举成功撬杠而越过马拉松的终点线,届时,哥们集体为他狂欢!从此,我深深感触,生活中我们要做的只有两件事:希望和努力!

  另外,不得不提的一个人,就是文涛,他是历史系的,刚来的时候和我们分到了一个宿舍,他最大的特点就是瞌睡轻,稍稍有一点响动就睡不着,早上我醒来他总是第一个睁着眼。刚开始,他总是沉默寡言,后来我们搬宿舍,他又和他们班住在一起,但是两周来,我们愉快的相处,给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以后,我便经常去他们宿舍,他也成了我们宿舍的常客,我们经常一起吃饭、玩还有拍照什么的,结果他也认识了我们班的所有同学。文涛很喜欢诗,也写了很多诗,他的诗充满浓厚的乡土气息,朴实、真诚、细腻、深情。他个性古怪,有思想,喜欢关注时事;他爱憎分明、大方、热情,唯一就是身子骨瘦小,说话老爱皱眉,声音像催眠曲。哦!还有他的大胡子,最酷了!
……

  还有谁呢?哎呀!要写的人太多了,要送别的人也太多了。

  而现在,这是毕业倒计时倒数第七天了。我们这帮毕业生,穿上学士服,合了影,还没有洗;吃了散伙饭,蹦了迪,还在聚!

  毕业了,不想要毕业的感觉;写了留言册,不诉离伤;送别了,不拥抱,不流泪,永远不—说—再—见!

  挥别是一种艺术,来不及招手,所有感动的心潮已漫过无言的沙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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