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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鼻音

2021-12-23抒情散文霍名夏

家乡的鼻音你的文字在生长、膨胀么?没有。你的大脑在膨胀。我认为二十一世纪写实主义的发展仍然是现代文学的大事。毫无疑问的,德莱塞是个写实主义的作家,有些天分。他笨拙、累赘,而且在某些方面思想不够精深。但是,他富有一种当时作家避而不谈的感受—……
家乡的鼻音

  你的文字在生长、膨胀么?没有。你的大脑在膨胀。我认为二十一世纪写实主义的发展仍然是现代文学的大事。毫无疑问的,德莱塞是个写实主义的作家,有些天分。他笨拙、累赘,而且在某些方面思想不够精深。但是,他富有一种当时作家避而不谈的感受——一种全人类凭本能就认得出的基本感受。德莱塞比二十世纪的美国作家更能探知基本感受。他强烈的感情没能用更完美的文学形式表达出来,使许多人感到不快。的确,他的艺术也是是太“自然”了。他有时用上一大堆相近的字眼来传达自己的体悟,虽然犯了些错,但大体而言是朝着真理的方向迈进的。结果,我们不假思索地被他书中的角色感动,就像被人生感动一样。于是我们说,他的小说简直就是从人生中撕扯下来的,因此算不上小说。但是我们不能避而不读。他多多少少朴拙地传达出强烈的感受,这种强烈的感受同时代的作家通常是与巴尔扎克或莎士比亚相提并论的。

  还是要真实。真切。有自己的东西。说自己的话。老实写字。

  互联网时代,文学理论早已不再新鲜。理论家们都在反复相互致敬。理论家之外的一些热衷于这些理论的人也在做同一件事情。这没有意义。一看到那些似是而非的伟大理论我就脑袋瓜子加上脑仁疼,这一点成了我今天的后遗症,很糟糕的后遗症。欣赏一个人,评论一些作品,精致也好,粗陋也罢,多说一点自己的话,远离那些令人缺乏敬意的“理论”,尤其那些远远不是自己发明的理论,多么可敬。写实主义擅长于表达“表面上”看来不假思索的经验。作家可以把不假思索的感受带入小说中,也可以带入他的写作理论中,它们就是活的了。这个观念使得德莱塞跃跃欲试。他天真地处理这种感受,而不费心去钻研其中的艺术。我们看不出这一点,是因为他作了许多熟悉的“艺术”姿势,借助当时的艺术风尚,甚至流行杂志,然而他实在是个自然人,原始人。我对他的单纯深表敬意。虽然有些作品被誉为美国小说的崇高艺术,但是我一直认为德莱塞的单纯更有价值。许多年前我就在读德莱塞。我的生命和文字,来自故乡驼镇一种悠远的浓重鼻音,不知是否受到这个人的影响。驼镇坐落在长白山地区种植水稻的高地上,是一处远离尘嚣的僻壤,被省内的人称作“域外”。这里距省城大约六七百华里,蓝得刺目的天空,干燥得像沙漠般的空气,这样的环境与其说具有东北的地域特征,不如说更像非洲西部大平原地区。

  驼镇是我的故乡。我来自那里。它给我的影响最为深刻。写作却发生遥远的一个青年农场。后来我曾尝试在其他什么地方定居。我在另一个城市生活得相当不错,不久前在那个地区以另外一种方式生活也很成功,我的一半时间是在那里度过的。当地操南满时期留下的土语,如今有了一把年龄的老人们说话发出很重的鼻音,听上去很刺耳很亲切很有趣。而大部分当代青年则完全没有这些影子了,不论男女,他们喜欢穿窄窄的牛仔裤,像西方一样红头发绿头发黄头发,也有戴幅顶船形的软边阔帽,着高跟尖头皮鞋。老旧的曾经的一切依稀还在,浓重的鼻音已经不多见了。这里的土地平坦,视野开阔,令人惊叹不已,最亮眼的一匹匹的马,一群群的牛,一簇簇的木条玉米仓库像希腊神殿股拔地而起,显得十分别致,旅游者尚未涉足其间,就早已映入眼帘。

  那一方土地,绿林好汉非此莫属。中国古代贤哲每认为强盗常生于崇山与清泉之间,我实生于如是之环境中,此殆因生于地势高峻之人常是强毅的性型,较生于低地者更适于“匪夷所思”之地位。因此,许多年前,如今看来日子已经发黄的那些年月,当我的家乡出现第一位作家,又出现一些作家的时候,没有人相信这样的匪夷所思之地也能产生这样的与匪夷所思之地完全不同的人来。我不知道,这些人的作品表现出来的某种意义,是否也像我一样长期受到德莱塞所表现的对于人类了解,以及对当代文化的精湛分析。我们跟在这个笨拙、有点儿累赘的人身后朝前走,走得很困难。困难重重。并不像有人认为的那样,高深莫测或华丽。那是自欺欺人,不解风情。

  信哉?

  写此文时,我对老人们大倡其草芥与环境的高论,感觉其实这种逻辑推演,科学的成分少,玄学的成分多,和许多编造的轶事一样,不值智者一笑。长白山诚然山高林深,环境险恶,但在匪夷所思前,乡人无籍籍名,就是李世民再世,他的魂灵也到不了这清世祖福入京后,尊为“龙光之地”的长白山。有时候,回到故乡我会静静地到河边的大树洞里走一走,浓阴砸地,郁郁葱葱,我的身体及我的思想几乎完全被无意之中包裹在里面。坝下,是一条宽广的河流,对面,就是飞机场了。军用机场。在继承德莱塞的人中,据我观察,各有不同,有不少人相信笨拙与真实是一体的两面。其实,笨拙未必就表示具有真实的心灵。大部分的“德莱塞”中国乡土作家缺少才华,而执著于小说的“高级艺术”标准的人对德莱塞则不屑一顾,不能领略他的好处。

  有意思的是,这里也是一个群山围起来的低洼地。盛产清廷贡米,选择这么一个地方定居自然不无道理,但不论怎么说,烙印来自驼镇,生命和文字,它是以后产生各种印象,包括搬迁、工作以及其他地方更长时间定居都无法抹掉的。在我几乎所有文字中,我的出生地都或多或少地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即使那些故事情节发生在其他地方的作品,也都至少在部分情节上反映了驼镇及其周围地区。我在驼镇生活了不到二十年,离开那里时,年仅十八岁。可是我为什么差不多所有的文学创作都有那个小镇的背景呢?

  味道。鼻音。

  除了德莱塞以外,我特别感兴趣的美国作家海明威、福克纳、菲茨杰拉德。我不太喜欢前苏联的小说。读的极少。我认为海明威这个人树立了艺术家的重要风格,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对他那一辈美国人来说,他的语言创造出一种生活方式,许多念旧的绅士如今仍然可以在一些书中读到他们的怀念。有一段时间,我惯于运用荒诞的讽刺笔触描写历史与现实,作品中的主人公多是畸形人生或者似人化的动物。显然这不是一条满意的路。有些文字没被广泛的阅读接受,作家不要委屈,把这样的读者视为阅读意义上的敌人。其实他们是另一群文化的准备者和文化的构建者,是传播的主体和活的媒介。你可以无礼他们的存在,但他们永远存在,像春天一样,一代一代生机盎然。回头看,这种要求远远大于作家的供给,作家的精神储备不足,不能让自己的作品充实和膨胀起来,你拿什么来喂养你的读者的饥饿。也许,这种先天不足,正是来自故乡的鼻音。

  前苏联作家也有令人一见倾心的魅力。他们的传统允许他们自由地表达对于大自然和人类的感受。我们这里对感情就限制得比较严格,尤其是政治感情。我们必须处理清教徒和禁欲的限制,缺乏俄国人的开放和才能。我们的道路比较狭窄。在中国,在我的故乡,我知道自己的渺小与无知。我比较喜欢一些人的作品,但是经常感觉其中也有人让我无法分辨天真无邪与钻营求进。事实上,我并没有故乡老年人常有的那种传统鼻音。但是那种熟悉的鼻音却在记忆中鲜活着,它让写作充满各种可能性。真实自然或荒诞无稽是可能性的一种,也是可能性的总和。阴天和晴天,冬天或夏天,留长发或剃平板,穿宽松衣服和西装革履时,我的写作状态很不相同。不好类比,写出的东西,它的光泽,它的气味,它的密质,它的滞留或流畅,均出现不同的面貌。写作是这样的道路,在这样的道路上,气象万千,移步换景,步步不同。劳伦斯再三警告我们不要信任艺术家,要信任作品本身。因此,我不欣赏创作《羽蛇》的劳伦斯,却很推崇创作《迷失的女孩》的劳伦斯。如果不是深思熟虑的文字,不熟的,夹生的,磕磕绊绊的感觉就会从文字中冒出来——这是骗不了人的,是自欺欺人,你也一样。

  这就是我的鼻音。浓重的鼻音。家乡的鼻音。


2010-6-18于歌谣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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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霍名夏 于 2010-6-18 06: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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