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散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散文阅读 > 抒情散文

抒情散文

[原创] 在穿金路上骑车

2020-10-15抒情散文雨夜昙花
黄昏,我在路上。每周我有两个黄昏在路上,因为我在学英语。从家到学校,有十余公里的路程,整条穿金路只有一路公交车,既难等、人又多,为了方便,只能骑自行车。学自行车的时候,我读小学四年级。家里一视同仁,为我们三兄妹每人买一辆自行车。哥哥们的是又
  黄昏,我在路上。每周我有两个黄昏在路上,因为我在学英语。从家到学校,有十余公里的路程,整条穿金路只有一路公交车,既难等、人又多,为了方便,只能骑自行车。   学自行车的时候,我读小学四年级。家里一视同仁,为我们三兄妹每人买一辆自行车。哥哥们的是又笨又重黑颜色的,我的则是又亮又小巧红色的。那还是我第一次见到红色的自行车,欢喜不已,立即缠着放假回家的哥哥教我。可叹的是,尽管一有空我就学自行车,父亲、哥哥、朋友们轮流教我,而且无论是谁,教的方法都一样:让我坐到车上骑着走,他们扶着车跟着跑。他们的说辞也一样:“身子要正,眼要看前方。”但无论怎样,我就是学不会。从会泽学到昆明,再学到小哨。   由于我一直学不会,又在外面读书,二嫂就把我的自行车骑走了,母亲只得重新为我买一辆。这是一辆紫色的、二十六吋的女式凤凰。我放假回到家,见自己房里多了一辆崭新漂亮的车子,欢喜不已,立即扛到楼下,推到球场上,自个学起来。说来奇怪,我只打算滑行,却不知怎么弄的,竟骑到了车上,当我醒悟过来时,自己正骑着车一圈又一圈地在球场上绕。这一下吓得不轻,因为我不知道怎么下来。在球场上学自行车的后遗症是:一骑上车就想往左拐。   学会骑自行车,于我而言是一大壮举,时时就想骑着车出去转悠。每次骑到朋友家,都会被惊讶地问:“你学会了呀?真是新闻!”为此,我更为钟爱自行车。朋友们每有什么次大赛需要骑车的活动,总是立即报名,如环绕滇池一周,如去七公里外的蹉跎村等等。   毕业后,单位距家仅五分钟的路程,我的自行车就只能落尘了。就在为此唉声叹气的时候,我被分了去管专业外文书刊。外文,我惟一能说几句的是英文,偏偏一翻开那些专业书,竟然绝大部分的单词都不知是何意。无奈之余,只得去学校恶补英文。大家都说:女子对语言有天分。这一点我很清楚,好多女同学听一遍别人的方言,就能鹦鹉学舌地说个似模似样,而我,同学四年,依然听不懂一些方言。学英语,这异国的语言,更是极度为难的一件事。不过,我还是可以从这件事中寻到乐趣——每周有两个黄昏,我可以骑自行车去学校。   我喜欢一路狂奔,有此好的人并不少,一天,一个女子超过我后,转过头对我一笑。我匆忙跟上,她好似知道我正狂追她,一路不歇,骑得飞快。我集中精神,全力以赴,终于一点点拉近距离,赶上了她,在超过她的那一刹,我感觉到飞翔的快乐,也转头冲她一笑。因为知道她必定在后面奋力狂蹬,我不敢松懈,继续拚命往前冲。七公里的穿金路即将骑完时,我有些好奇,不知她是否还在路上,还是已到目的地,忍不住回头看一看,就在这时,她超过了我,同时再次抛了一个笑容给我,接着她笔直地冲出了穿金路,而我将左转,只能徒呼荷荷。   后来在穿金路上,也遇过此类和我赛车速的人,但再也没有遇到她。她是个绝好的对手,那时又心怀天真,认为可能会成为朋友。但她再也没有出现,也或者,她出现了,我不知道——或许,我们在不同的时段狂奔在穿金路上。   再也没有遇到这样的对手,我连骑快车也兴趣索然了。不过依然有事可做,我在口袋里放一个小录音机,戴上耳机,听课文。已结束一个学期,我在班上的成绩属于中等偏下,于是决心发奋读书。此举非常管用,听得滚瓜烂熟的课文,竟也能背得十分流畅,而且还使得在路上的这段时间不枯燥,为此我更是乐此不疲。   穿金路非常笔直,从金殿往下,一直下坡,那时没有这许多的红绿灯,可以一口气冲到穿心古楼。回程就艰难了,一直上坡,而且越来越陡。后来放弃骑自行车而改坐公交车,是因为雨季来了。前半段穿金路的自行车道,往往被积水淹没,于是,后轮刚出一个坑,前轮又落进另一个坑里,一路颠簸,骑得费力不说,还提心吊胆,害怕遇到一个大坑连人带车载进去。   现今想来,我之所以嫁给木华,是因为初相识时,刚刚从外地来到昆明生活的他就骑了自行车穿过大半个昆明城,一路询问,来金殿找到我,这份可想而知的艰难衬出的诚心,打动了那个冬天的我。那时的黄昏,我依然要去学校,他会骑着自行车,一个站一个站地尾随着公交车,走过整条穿金路后,车子右转去北站,他则左转回单位,我们在穿金路的终点挥手道别。   世博会时,穿金路明显地富裕了起来——宽敞、整洁,路两旁都种了树,机动车道和自行车道之间,也有了绿化带,路灯更是一路亮到金殿。每到春天,垂丝海棠就开了小朵小朵粉白的花,夏天,高大的树木也使得路途不那么遥远。在这样的路上骑车,和过去相比已是享受。只是,过去每次都要穿过整条路,现在,我只骑一半的路程——我的单位由穿金路的终点改到了中段。而那时苦不堪言的学习,现在看来做的竟是无用功:我和英文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不再管理外文书刊后,已任那些英语词典和书籍尘封。   奇怪的是,和英文阔别多年,现在竟连一句完整的句子都说不出口,而自行车,无论多长时间不骑,推出来后依然可以熟练地骑上就走。朋友说,真有开窍这回事。她练字多年,一直不理想,一个夜晚,突然感悟到了字的构成,随手写下几个,果然和以往写的字大相径庭,有了质的飞跃。我想骑自行车也是如此,在那个午后,那辆崭新的凤凰使我开了窍,遗憾的是,我没有对英文开窍,无论我如何努力,但只要一放置就能够忘得干干净净。因而,无论众人怎么说开车比骑自行车容易,四个轱辘比两个轱辘平稳,我就是坚持着不去学开车。   转眼,就到了女儿对自行车感兴趣的年龄,但没有场地让她练习。于是全家人出动,母亲站在广场的一边,我站在另一边,盯着广场的管理人员,看他转到什么地方,以保证让女儿能够在他的目光之外骑个痛快。尽管如此小心翼翼,女儿也开心不已,总是问我什么时候能上路。我想了又想,终于有了好办法:“找个周末,让你爸爸把你和自行车运到穿心古楼,我在那等你,然后我们俩一起骑到金殿。穿金路又直车又少,最适合练车。”女儿听了,欢喜得把嘴咧得老开。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