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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散文

父母的婚姻

2020-09-24抒情散文杨纯柱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19:50 编辑

母亲的生命里,只有父亲这么一个男人。父亲则在同母亲结为伉俪之前,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史。父亲的第一任妻子名叫段绍铨。段氏生于1925年,小父亲两岁,原藉大理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19:50 编辑 <br /><br />

母亲的生命里,只有父亲这么一个男人。父亲则在同母亲结为伉俪之前,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史。

父亲的第一任妻子名叫段绍铨。段氏生于1925年,小父亲两岁,原藉大理喜洲,生长于祥云县,后跟随其姐姐、姐夫定居漾濞。段氏没有进过正式学堂,只是跟曾任漾濞中学校长的姐夫李秀峰识得一些字,解放后,受聘为上街小学的教师。他们于1951年结婚,1953年上半年,段氏不幸因难产逝世于大理福音医院,没有留下一男半女。
父亲的第二任妻子就是我母亲。母亲生于1927年,他们因同在一个山乡学区教书,被周围同事乱点鸳鸯谱,匆匆忙忙凑合成亲,时间为1954年。父亲时任漾濞第五学区校长,已逾而立之年,母亲为其属下的蛇马中心学校小学教师,芳龄二十有七,在当年也到了自己不急别人急的“愁嫁”年龄。

父亲与第一任妻子段氏,有没有爱情,我不知道。父亲与我母亲,则可谓是百分之百地缺乏爱情基础的,是属于那种“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凑合型婚姻。婚后不几年,母亲就走上了“背运”,先是丢了小学教师的饭碗,接着下放到农村劳动。到1961年,已沦为一名普通教师的父亲,也因不堪忍受顶头上司的“夹脚鞋”,以“自愿申请”的形式赌气辞去公职。从此,一家人完全只能靠“脸朝黄土背朝天”的滴滴汗珠,从贫瘠的土地里一点点“刨食”,其生活的艰难困苦可想而知。母亲一直认为,自己悲剧的根源就是嫁错郎,是父亲牵累她忧劳终身,从没有过个一天舒心的日子。由于父亲留给母亲的记忆,大多是伤痛的不愉快的记忆,母亲对父亲总是怨气冲天,一万个不满意。母亲常常抱怨,如果不是遭遇着父亲这颗自己命中的“克星”,她就不会受尽这么多的人生磨难和煎熬。

至于父亲对自己婚姻家庭的态度,也许是男女婚姻的期望值和心态有别的原因吧?我印象中,父亲从没有表示过,他对与母亲的婚姻有丝毫的失望和懊悔。同样,我也没有目睹过,父亲表现过对母亲的丁点温情、关爱和怜惜。从我记事起,我们的家庭生活,就经常硝烟弥漫,争吵不休。父母亲的脾气,都属于那种“一碰就响,一点就炸”的火爆脾气,三不合适,就彼此口出恶言,声嘶力竭地吵个天翻地覆。好在他们的“战争”,都只是停留在“斗嘴劲”上,即不论争吵得怎样激烈,都始终恪守“动嘴不动手”的君子原则。

不惟独母亲坚定不移地认为自己的婚姻是极其不幸的,在母亲娘家的三亲六戚中,多数人也都以为这桩婚姻是一桩令人遗憾的婚姻。甚至在我们兄弟姊妹中,亦有深深为母亲惋惜和抱屈的,他们以为就是父亲一手制造了母亲的苦难和全家的灾祸。我却从不认同母亲的观点。这种不认同,并不是出于自私的角度,即并非是基于没有他们的婚姻,就没有我来到这个世界的机会的个人动机;而是我感觉,父母亲婚姻中所出现的种种问题、矛盾和不和谐,父亲固然负有相对多的责任,但母亲也不是完全有理由,将罪过一概归咎于对方。

在我看来,母亲的脾气性格和思想意识,也是有不少缺陷的:比如她心胸比较狭窄,极其敏感自尊,并往往有苛求于别人的倾向等等。尤其是她认为,作为一家之主的男人,就应当成为家庭的参天大树,为妻儿老小遮风蔽雨和带来灿烂阳光。不幸的是,生性无能而又不通世故的父亲,不仅撑不起这个家庭的保护伞,而且还因他的不识时务,在人生的战场上,屡屡败绩,将全家一步步带入困境,最后只好举家迁往一个遥远偏僻的山村落脚,并在那里一困几十年。这自然引起了母亲对他的极端“轻视”和极大的“不满”。此外,由于双方的出身经历、性格脾气以及生活习惯差异太大等等因素,他们的婚姻生活自然注定难免问题多多,冲突不断。

值得庆幸的是,父亲虽然嗓门眼大,吵嚷时也经常会爆出若干令母亲“刻骨铭心”的伤心伤肝之语,却从来不敢“动手动脚”地对待妻子。我常常想,如果不是逢着我这个尽管不懂怜香惜玉,却从来不敢施加“家庭暴力”的父亲,而是遭遇着其它喜欢用“拳脚”说话的男人,母亲的遭遇,可能就不仅是饱受精神折磨的问题,说不定要遭受多少皮肉之苦还不知道呢。当然,倘若碰到这类暴虐成性的“拳脚”丈夫,按照母亲一贯争强好胜,处处不甘示弱的刚烈个性,那么即使没有拼个鱼死网破,也注定早已“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了,就不会磕磕碰碰地“争斗”了一辈子。

恩格斯有句名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父母亲这种“冤家对头”式的夫妻,显然谈不上有什么爱情可言。我却不知道他们的婚姻,是不是属于不道德的范围,至少从母亲的主观感受来说,他们的婚姻,则千真万确的是痛苦的婚姻,无奈的婚姻,伤心的婚姻。然而尽管“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父母亲毕竟一起风风雨雨的走过了56年的沧桑岁月,早已跨过金婚的门槛,并共同养育了五男一女。如今,我们六姊妹中,虽然没有一个混得所谓出人头地,风光无限的,但无论如何,都有一个养家糊口的正当职业,谋个温饱是不成问题的。更难得的是,我们兄弟姊妹和睦团结,对老人孝顺,按理父母亲都应当心满意足了。然而回望自己灰暗婚姻带来的辛酸的人生经历,母亲终究深感“意气难平”,无法开心愉快地安享丰衣足食,儿孙满堂的幸福晚年。尽管近年把以来,随着父亲的身体每况愈下,母亲与父亲的关系似有缓和的趋势,却没有根本改善的迹象。

多年来,由于一在拢就爱顶嘴闹架,不能和睦相处,两个老人,只好一直各在一方。母亲同大哥家生活,父亲则跟我们家过日子。然而母亲依然一有机会,就碟碟不休地控诉父亲的“累累罪恶”。其实这些所谓不可饶恕的桩桩件件“罪恶”,不外都是些鸡毛蒜皮的琐事。比如母亲生病的时候,父亲怎样冷漠冷淡地不闻不问,更不积极拿钱给她医治;再比如母亲坐月子的时候,父亲如何亏待克扣她,不宰鸡煮肉给她滋补身子,还比如母亲与别人发生矛盾纠纷的时候,父亲居然忍心袖手旁观,不开口帮腔助她等等。这些“昭昭罪孽”,父亲固然难以一骨脑地推脱干净。但倘若母亲生性宽容大度些,这些早已尘封的馊锅巴烂冷饭,完全是可以一风吹的。可是她偏要耿耿于怀,死死揪住不放,并人前人后随时拿出来“大晒特晒”,结果使自己的生活深受影响不说,弄得子女们都跟着郁闷。我曾经一再开导母亲,劝她彼此都老了,过去的事情该放下的就要放下,不要老拿陈年旧帐来折磨自己,她不但半点听不进去,反而百般责怪我包庇父亲,总给欺负她的“老没良心”撑腰助威!噎得我哑口无言!

俗话说“少是夫妻老是伴”。父母亲为将我们六姊妹抚养成人,共同含辛茹苦地劳累了一辈子,一起走过了多少艰难曲折的岁月。现已步入垂暮之年,“白发故人稀”,在这来日无多的人生冬季,作为“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的二老,理应当好好的相互关照和彼此珍惜,早晚相互搀扶着一块散散步,孤独的时候相互坐着说说话。可他们却依然“你见不得我,我见不得你”,只好分散生活在两个儿女家中各自忍受无边的寂寞和孤独,月把两月不说一句话,不见一次面,连个“伴”都做不成。其关系甚至比“隔壁老大爹老大妈”都不如,怎不令人感到深深的悲哀和叹息!

父母感情生活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对我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其中给我最有益的启示,就是结婚务必要将感情置于首位,如果没有感情,则千万凑合不得,勉强不得,将就不得;而婚姻家庭生活,则更必须要努力做到三个相互:相互关心体贴,相互宽容理解,相互疼惜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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