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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散文

《生灵》修改稿

2020-09-24叙事散文浇洁
生灵·浇 洁又在沿河路看到那只白底黑纹的狗了。只要看到它,三五步内一定能见到我的朋友蝶玉,听到她甜腻腻地唤着:“欢欢,欢欢……”那叫欢欢的狗倏地蹿到主人脚边。蝶玉俯身捋着它的毛,尔后便开始和我忘情地夸欢欢,滔滔不绝。不会生育的蝶玉完全把狗当
   生灵
       ·浇 洁


  又在沿河路看到那只白底黑纹的狗了。只要看到它,三五步内一定能见到我的朋友蝶玉,听到她甜腻腻地唤着:“欢欢,欢欢……”那叫欢欢的狗倏地蹿到主人脚边。蝶玉俯身捋着它的毛,尔后便开始和我忘情地夸欢欢,滔滔不绝。

  不会生育的蝶玉完全把狗当孩子养着:我每天都会跟它刷牙,擦身。每餐都另做新鲜的饭菜给它吃。它半岁大来月经,一年两次,我怕它坐在地上,引起经期感染,自缝了一条卫生带帮它系上,一连半个多月,我每晚临睡前用淡盐水跟它清洗。有一回它生病,我急得半夜抱它上医院……

  多年前,我看过这样一句话:“爱一个人要像爱宠物那样去爱。”如果我们对待自己的家人能如此关怀体贴,何愁和睦温馨呢?

  小时候不听话,奶奶总会如此吓唬我:“卖你去诱海参!”说的是,早先有的人家困窘,孩子养不活,忍痛卖掉。买主把买来的孩童养胖后,缚了,放到海里当诱饵。不多久,孩童身上便附吸着许多噬血的海参……

  因而爱一个人要像爱宠物那样去爱,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它需要你有一定的能力。而爱本身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

  当夜灯在河面舞蹈,变幻着摇曳多姿的彩裙时,蝶玉遛着狗和我说:“有那么几年,瑶平是我的主宰,我是他的开心果。一听到他按门铃,我就像现在的欢欢似的,伸手仰脸地迎过去,围着他撒欢。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和别的女人相好。多少个夜晚,我望着天花板辗转到天亮,日日夜夜都头痛。以至愁坏了一只肾,不得不做了摘除手术。肾,多像我十几年来所坚守的信仰。那段日子,尽管他讨好地炖好鸡,我仍咽不下。不知怎的,一离婚,”蝶玉说到这,眼睛一亮,望着我笑,“欸,同样的东西,吃到嘴里真香,真好吃!”

  蝶玉灿烂着笑脸,皮肤圆润光洁,颇有点时光倒流的青春风韵,“我现在的老公对我是真心地疼,在他身边,我心安安稳稳的,娘边女一样,家务想做就做一点。不像我的朋友玲玲,离异后,当情妇,像件物品被男人包来推去。人未老珠已黄,心无所依。大冬天,好端端地散着步,袖子捋起,撩起羽绒服,大庭广众之下露出前胸,笑嘻嘻地对人说,‘让阳光晒晒补补钙!’”

  受宠的人是幸福的,幸福像水里升起的朝阳,掖不住迷醉的光晕。

  有这么一位老领导,虽六十多,脸色白晳,气质优雅,两只眼睛山雀一样溜亮,脑后扎着一条少有的乌蛇般摆动的麻花辫子,显得年轻、精神。

  她养过两只鹦鹉。那鹦鹉很惹人爱,竟把别家的鹦鹉唤引了来。两只成三只,三只变四只。她喜出望外,又买了一个鸟笼。没想到过了两天,全飞了。原来,鹦鹉很玲珑,用嘴叼起门栓打开了笼子。

  之后,她又养过一只乌龟。养了四五年,由鸡蛋般小长成碗碟大。慢悠悠、万事不急的样子,让人喜不自禁。每次听到主人开锁的声音,它就会盘着笨憨的身子,“叭叭”地赶来迎接。一次她去外省开会,匆忙中忘了在盆里盛上水。大热的天,半个月后回家。乌龟趴在卫生间的便缸里,头长长伸向窄小的缸口,生生渴死了!这次失误,让她伤心念叨了好一阵子。

  说起自己的宠物,那心灵秘密的花蕾,老领导头头是道:“你们知道么?动物也有同性恋。我养过两只鸽子,日久生情,常常你亲亲我的嘴,我吻吻你的嘴,互相啄理羽毛。开始,我以为它们是一对公母。岂料有一天,两只鸽子同一天生起蛋来。我不忍心,特意去买了两只公的来。想不到,那一对情人对这两只公鸽不理不睬,卿卿我我如故。这两只公鸽也蛮有本事,见它们不搭理,就把别家的母鸽引到自家笼里来,赶都赶不走。听人说,鸽子助旺不扶衰。那几年,我家的日子过得特别顺……”

  看样子,养宠物犹如读书,能让人产生对生命的认同感,变得智慧、宽容。再说,茫茫人海,除了血脉亲情,已难觅恒定、温暖的情感,冷漠无常、信誉缺失像流行病毒,让人防范不及。某些珍贵的品性被欲望饕餮后,人,在某种意义上已逊于动物。要活得像动物一样简单,植物一样自然,已成为当今人类的共同理想。

  前几天,读到这样一则真实的故事:九江市林业汽车修理厂,有个名叫傅文启的门卫,收养了一条狼狗,喂养得彪悍硕壮,威风凛凛,故取名“赛虎”, 且挑起了半个门卫的担子,至此,厂里经常发生的偷盗事件销声匿迹。2003年11月,傅文启的同事在市场买了一只死土狗,厨师煺毛后,炖了准备给三十多个职工尝鲜。炖到半熟,厨师挑了几块肉想犒劳一下赛虎和它的几个孩子。孰料,赛虎自己不吃,还把扑上去争抢的几个孩子执意轰开。面对愈来愈喷香诱人的狗肉,职工们拿好碗筷纷纷围到锅前,赛虎使出浑身解数,多次冲大家吼叫、长嚎、拉扯……欲“告之”有毒,但劝阻未果。正下箸的紧急关头,赛虎毅然决然吞下扔在地上的那几块肉,用死警示,救了三十多人的生命!它死后半年,忧伤过度的傅文启也追随而去,年仅58岁,并按他的遗愿,葬在赛虎墓旁。

  宠物与人相依的挚诚竟到如此地步!世间万物,哪怕顽石劣土,只要给予爱,无不让人感受到自然造化的神奇与物性的尊严。怨不得,春秋时期的斗鸡、唐宋清时的蟋蟀,遍及全国风行一时,且为了一已的娱乐,乃至倾家、殃民的地步!而今,所宠之物五花八门,养者的心态也各不相同,但大多是为了消磨时间,寄养心情,且有愈养愈热的趋势,有钱花不了的,还煞有介事地把宠物精子冷冻保存起来,创建了宠物精子银行。人是宇宙的精灵、万物的灵长,如此宠物,何不多关心身边需要关爱的人。

  大千世界,宠物救主的事数不胜数,可也有为了宠物不惜舍弃一切的。芥川龙之介的小说《阿富的贞操》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战乱时期,一个女主人逃亡中忘了带上自己心爱的花猫。她年轻貌美的女佣人——阿富自告奋勇,雨中冒着生命危险回家寻找。家中躲着一个带枪的叫花子,贪恋阿富的美色,威吓她,如若不交出贞操,就杀掉花猫。阿富竟然答应用宝贵的贞操换取花猫的性命,只因如不这样,“心里过意不去”。叫花子起了怜悯之心,没有凌辱她。在这个故事中,阿富似乎也成了主人圈养的宠物,懂得知恩图报。小说结尾,写了当上将军的叫花子与被丈夫深爱着的阿富,一个坐在马车上,一个站在路旁,近距离欣慰互望的细节,是那样静谧地打动了我。让我想到痴爱与忠诚的代价,想到世间万物的牵联,想到人性本善的力量,想到时间的魔幻戏法……

  生活是一张潦草的米浆图,只有在某种特定之物的点染下,才显现该有的清晰。我难以忘怀的是小时候家里的那头黄牛。牛虽然有些笨拙,但耳聪心明,人讲的话都能听明白,实在是被人穿了牛鼻头梗,奈何人不得。关于牛鼻头梗,母亲有一句谜:“一小截木头摆在凉亭。”这截类似棒棒糖的木头,穿过牛鼻后,系上麻绳,牛就只得乖乖地被人牵着走了。因为那根在我们人眼看来只有手指头大的绳子,在牛眼里足有柱头粗!以至,哪怕是一根它可以随意嚼吃的稻草绳,牛也把它看得那么神圣而顺从。父亲说,牛比一些人还懂得犁路,犁田时知道一圈圈均匀地绕着走。人疲了,需放泡尿或抽只烟,只要呼一句“喔——”,牛就会停在水田中央,悠然地甩着尾巴歇一晌。

  牛是这样的善解人意!慈善的父亲,对于家中的主劳力——牛格外珍爱。特别对那头伶俐温驯,不像水牛嗜滚泥浆,爱干净的黄牛。父亲会想方设法让它吃饱睡好。冬天没有可吃的青草,父亲要么拿细糠拌仔谷(半瘪谷)用温水调好,要么把萝卜红薯刷成丝拌上谷子撒上盐,煮烂了喂它。母亲总爱唠叨,我家的牛吃得比猪还好!栏里常换干爽的稻草,不像别家的牛,霜冻天,住四面敞风的草蓬,睡烂泥浆。所以这头黄牛被父亲调养得膘肥体壮,走起路来像匹马似的,“嘚嘚嘚”格外轻快。它出奇地聪颖,只要父亲拿出牛鞅,牛就知道要去干活了,会自动跪下前两腿,低头顺角让父亲轻意地套上。犁田耙地时,父亲从不用像村人那样拿竹枝抽打,只需轻轻地吆喝,牛就会把要犁的田翻得又平又细。此时绾着裤脚跟在牛后头扶犁的父亲,其骄傲自得的神情,俨然骑在马背上驰骋疆场的将军!累了休息时,父亲会把牛带到有水有荫的地方,尔后抽出别在腰间的长竹烟斗,边美美地吸烟,边静看着啃着青草的牛,那亲切劲宛若与好友默契相坐。农闲时节,去山上放牛,我们只需清早把它放上山,无论多远,这头黄牛从不用我们像村人那样翻山越岭地找上几个小时,傍晚了,会认得路自己回家,不必担心它会去偷吃别人的菜和庄稼。

  这头黄牛和我们朝夕相处了十一二年。它老得实在走不动了。母亲和父亲商量:把它卖掉换一头牛犊子。一向顺良如牛的父亲坚决不肯。

  父亲无法释怀一头牛被活生生宰杀时的残烈:腊月年边,吃过早饭后,太阳寒颤颤地晃动着。村人在庙背一棵老樟树下,垫了厚厚的一层稻秆,备好了几根粗麻绳。有人从牛栏里牵出老牛。那老牛蹒跚着步子,被牵到庙背时,似乎已看出了自己的命运。拿眼睛怜兮兮乞求地看着大家,大滴大滴的泪,“唰唰”地淌下。父亲望着一向任劳任怨、温良哀鸣的牛,不由地心里一颤,眼睛也模糊起来。只见一人用一块黑布蒙上了牛眼睛,然后,另几个人用粗绳套好了牛的四只脚。接着,屠夫高高抡起大铁锤,朝牛脑门上狠狠地一砸。立即,绑着牛脚的四根绳齐声用力向一边拉,牛应声重重而倒!早已候着的两根碗口粗的木杆死死地扼住了牛身牛脖。此时牛还喘着气。屠夫可不管这些,迅速用尖刀捅进了牛脖子喉管。血,喷涌而出……

  母亲说,黄牛老死的那天,牛和父亲对望着,眼中都淌下了浊泪。黄牛在父亲知己般温柔的泪眼中,先向父亲跪下前蹄,尔后才慢慢倒下,无限留恋地闭上了大大的眼睛。那段日子,每天必烟的父亲,难过得很长时间没有抽烟,且一直保存着那截黄牛鼻头梗。

  对于猫和狗之类的动物,原先清贫勤劳的村人,根本就没有多余的闲情去照管,也没有剩余的食物去喂养,更谈不上宠了。养猪,纯粹是为了过年零存整取。养鸡,是舍不得掉下的几个饭粒。养狗,无外乎是为了清扫小孩子的随地排泄物,当然,训练后用来上山赶取猎物的“发山”狗除外。

  相对于这些豢养的动物,我喜爱的还是花。花不会像我家看门护院的黑花狗那样,我砍柴时来山脚下迎接,拔猪草时不离左右地相伴,但它是那样安静地撩动人心。

  我和母亲最爱的,是老屋前后那些散发幽香、不用耗神管理的“野”花了。只要随手撒一把籽,就会在墙角石缝露出粉红笑脸的胭脂花,我常用它搓揉了搽指甲;侧门水井旁野生的紫薇,我们叫它癞痢花,最会招惹蜂虫,“嗡嗡”地吵闹不休;牛栏边废砖瓦堆里,不经意间开出的大朵大朵蓝紫色绣球花,我跟母亲怄气时把它扯碎了泄闷……年少的我懵懂张扬,就像抛掷贵如春雨的光阴,青涩、残忍,直到母亲从外地讨来一株月季。这月季大如芙蓉,形似玫瑰,美艳恣肆,俗称“花中皇后”。因为扦插时,母亲在坑里埋了半拖箕鸡粪,这年五月,月季长得足有一人多高,一下子绽出十八朵,全是含苞待放的俏模样,风姿婀娜。我看书累了,瞧她们一眼,立即神清气爽。一天黄昏,一位邻里大婶到我家串门,临走时看花漂亮,胡乱掐去一朵。谁料想,过两天,另十七朵花相约凋零。母亲说,这花是气死的,它和人一样会怒会笑能感知。随后,母亲和我聊起了她童年时的一件事。

  在浙江老家四合院门前,多年来长着一株蜀葵花,又叫一丈红。茎高二三米,修长挺立,直射蓝天。总状花序单生于叶腋,由下而上,次第开放。硕大的花瓣,白瓣红芯,红中噙白,锦绣夺目,且花期很长。外婆称它“门神花”。一年,门神花发了三根茎。三串花像三位靓丽的少女,冰清娇艳。这年初秋,家里闯进几个贼匪,抢夺了财物后,看到门前花,不解恨地举刀一通乱砍,眨眼间,枝残叶落,香消玉殒。蜀葵花,分株、分根、扦插、播种都能活,栽种后,来年春天会自发生长开花。奇的是,这株接连开了十来年的门神花,被刺砍后,没过几天便连根枯死。

  “纵教雨黑天阴夜,不是南枝不放花!”花是有骨气、有灵魂的。每每回到老屋,看到自长自艳的胭脂花时,我都会想起外婆家那株卓傲高洁的门神花。

  “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世间万物与人如伴侣和谐相长,并蒂开花,一荣皆荣,一毁俱毁。我们在人生漫长的旅途中,一路上都会不断地遗忘与丢弃,但直到最后都不能遗忘动物般的真诚,丢弃植物般犯傻的能力。它们能防止我们灵魂的枯竭,保持温润向上的春气。

  而天地间,我们所宠所爱的生灵,裹挟着神迷气韵的生命,是流浪身躯之外,或静若花草或动如脱兔的一个个我们,偶尔被伤害,更多是感动,那穿越自身溅起的细小波浪,像内心擎起的火把,驱逐着光阴囤积的黑暗与无奈,把脚下的日月照得铮亮。   

  又到河水变瘦万物葱茏的夏季。一轮皎月像印在刚浆染过的蓝布上,天净蓝得没有一点杂质。晚饭后散步,我又在河边遇上了蝶玉和她的欢欢。我和蝶玉禁不住诱惑,像孩子们那样,下河接受清凉之水的柔抚。欢欢趴在岸边青草里,望着我们抑或聆听着欢腾的虫鸣。一切都那么美好得令人陶醉。蝶玉像打水漂拣起石子般,忽然低声敛容,看着我认真地说:“我们女人哪,其实男人也一样,要多爱些自己。爱自己,是终身浪漫的资本。”   

  我生君亦生,君隔我寸心,我离君咫尺。亲爱的,沿着古老的印迹,穿过那片迷茫的树林,你就能找到我。   

  于是,天地清明,欢乐流淌……
[ 本帖最后由 浇洁 于 2011-8-8 07: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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