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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城市——关于城市的人文批评

2021-12-24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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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剖城市——关于城市的人文批评

       这是我们最为熟悉的城市景观,熟悉到可以让我们忽略不计。但正是它们构成了我们每天生活于其中的城市。如果把城市比作一个机器,它们就是城市的一个个零件;如果把城市比喻为一个有机体,它们就是城市的一个个器官。
      这是一篇篇文化批评和人文散文的杂揉体,试图以批评的刀锋将城市解剖,将一个个意义的零件切割、刺透,也试图以散文的柔软,将一些记忆与这些碎片粘合……
      这是一个尝试,是一个连载,我会尽可能以这种方式写完我所了解的城市。欢迎大家批评批正。
                                                                                                                                      ——张艳庭



目录:


城中村
广场
电影院
超级市场
广告
步行街
茶馆
咖啡馆
图书馆
博物馆
火车站
公交车
汽车站
书店
花市
星期天市场
城市公园
古玩城
过街天桥
美术馆
大排档






                                                城中村
      
      城中村的意象形象地揭示了时下城市与乡村之间的特殊关系:村在城中就像猎物在捕猎者的口中一样。按照这样的思路去描述,已在城市口中的村庄会慢慢被咀嚼,被吞咽,被消化,最终村庄融入了城市,成为有机的统一体。我所见过的一些城中村就是这样。经历过了拆迁和重建,曾经的独门独院变成了高楼林立的住宅小区,门前的小路变成了宽得一眼望不到边的柏油路,破旧低矮的店铺换上了高大气派的门面……这种变化是现代城市中最常见的景观。仿佛城市停下自己扩张的脚步,便不能叫做城市了一样。于是越来越多的乡村变成了城中村。有些城中村因为项目等机遇而迅速地被城市消化,原来的乡村躯壳变得一根骨头都不剩;有的城中村却要经历城市长时间的咀嚼和吞咽。前者一定程度上不能叫做城中村,因为村庄的物质形态已经荡然无存;而后者,则成为城中村的典型形态。
       巴尔扎克曾说过:“小说是一个民族的秘史”。在这里挪用他的话,则可以把城中村称为一个城市的秘史。一定程度上说,城市都是由乡村发展而来的。繁华让无数人顶礼膜拜的大上海,其实最早也只是一片沼泽地上的几个小渔村。如果引用上海的例子还嫌略早的话,那么深圳则是由乡村到城市发展最为迅速和成功的样本。短短三十年时间,这个曾经的农业县发展成为中国四大一线城市之一,与北京、上海等城市并肩而立。而在2004年,深圳已成为无农村的城市。借用某小说的话来表述就是:深圳做为一个城市,在这一年,彻底洗白了自己的身份,和农村再无半点关系。事实上,在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城市与乡村的关系已经不再像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初期那样紧张。那个时代,城乡二元结构曾让走进城市的农村人对自己的身份产生过强烈的自卑感和耻辱感。五六十年代出生的那代作家,曾经浓墨重彩地书写过这种身份差距所产生的心理阴影,书写过这种身份转换所带来的心理的裂变。河南先锋作家墨白在长篇小说《欲望与恐惧》中就写了一个进城的农村人形象。在农村长大的吴西玉在上学时因普通话发音不准受到来自城市的女孩,绰号为“杨贵妃”的杨景环的羞辱。这次羞辱在他内心中铸就了巨大的心理伤痕。多年之后,蒙受更多耻辱和磨难在城市中混得有头有脸之后,吴西玉又用另一种方式羞辱了扬景环。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这么多年来的苦苦奋斗,可能就是为了偿还那次关于身份的羞辱。小说将从农村走向城市的一代知识分子的心路历程描写得无比透彻,深刻,形象地展示出了这种转化过程中的疼痛感。
      这一代作家大概不会想到,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代,城市郊区的农村人会以另一种方式完成自己的城市化历程。这种方式就像是多年前的革命路线“农村包围城市”一样,城郊的农村人对城市拥有了更多的主体性和主动感。这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这些村庄对土地的占有。许多城中村的村民依靠拆迁完成了自己的城市化历程,成为拥有一套至几套房的城市人,甚至涌现出了“拆二代”这样的名词。许多一线城市郊区的村民仅靠拆迁,便一辈子衣食无忧。而即使不拆迁,许多村民在自己原有住宅的土地上盖上几层小楼出租,也成为不竭的财富之源。但这些城中村中,绝不仅仅只飘荡着这样轻而易举的笑声。这里往往因为房租的低廉成为农村打工者,尤其是年轻打工者的乐园,汇聚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地价寸土寸金的北上广自不必说,在郑州这样的二线城市里,城中村也以一种别样的繁荣面貌存在着。每逢下班时分,年轻的外来打工者将本来不大的城中村变成了摩肩接踵的繁华之地。各种餐饮业,服务业在这城中村落里畸形又旺盛地生长着,就像一朵朵鲜艳绽放的罂粟。我所到过的其他河南城市,也基本上都见过城中村。这些地方无一例外地汇聚了众多的打工者,年轻人。只要有年轻的打工者,这样的地方就会永远拥有不息的活力。他们在这城中村肮脏又逼仄的空间里生活,打拼,娱乐,企望得到城市的接纳。

      也许正是因为这些在城市打工的年轻的同学或朋友,我对许多城市的城中村比它们最繁华的街区还要熟悉。这是在城市打工的我的同学和朋友居住最多的地区。也许正因为与城中村有这样的关系,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每逢到一个城市,看到城中村,就会给我亲切感。我的许多年轻的朋友也往往对这样的地方有很深的感情。但这种情感却是复杂的。一方面,打工者喜欢这样的地方,因为它有租金低廉的房屋,价格低廉的饮食,甚至还因为它们在建筑形态上和乡村相似;另一方面,它又不是真正的城市,不是打工者梦寐以求要生活的地方,它们所容纳的也不是真正的城市生活。所以打工者往往既热爱城中村,又痛恨城中村。我的一个在郑州打拼的朋友,就不断地辗转于多个城中村。我有一次去找他,住到了他的房子里。因为是在城中村,他可以拥有较多的空间来摆放他堆积如山的书籍。还有一些年轻的艺术家在这个村里居住,形成一个相互来往的小团体。但这里离他上班的地方太远。早上跟他一起上班,我们需要走将近半个小时的路才到公交站牌,然后再昏昏欲睡地坐一个小时的公交车,才到达他的上班地点。我不用和他交谈,就知道他多么热爱城中村,又是多么痛恨城中村。
        这种既爱又恨的感觉,只有在城中村租住过的人,才体会得最深刻。我也在这样的地方租住过几年。那时,朋友去拜访我,要不停地在狭窄的小巷里拐弯,以至于走过许多次之后,依然没有人认得路。我的诗人朋友杨光黎曾在诗中把这些小巷比喻为城市的裤裆,也比喻为城市的盲肠。在这里我自己当然不会迷路,但对我来说还有更多的麻烦:居住环境脏乱,经常性地停水,维修管道;上厕所要出门走上几百米;居住人员混杂,复杂,经常性地和传销团伙同居一院……我在这样的地方感受到过彻骨的孤独与寂寞,恐惧和心酸,落魄与伤感,但同时,它也曾经让我感到过独立和自由,坚强和难忘。这是一种无比复杂的感觉,我曾经把它们写到过我的许多文章和诗作里。恰恰是它们,而不是我后来居住的商业小区,承载了我最铭心刻骨、难以忘记的一段城市生活。



                                                                         广场
      
       没有比广场再简单的建筑了,城市中的一片空地就足以担当这个称谓,承担它的功能;但又没有哪个建筑比广场有更大的向心力,可以汇聚、容纳城市里最多的人。从这个角度说,广场好像是与建筑越来越密集的城市空间语法格格不入的,但又不可想象一个没有广场的城市。虽然越来越精致奢华的商业和住宅建筑在城市中大量涌现,广场仍然以最为简单甚至简陋的形式现身;虽然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人们开拓了更多的电子化生存空间,但广场在现代城市中仍然担当着重要的功能。维基百科对这种功能有如下归纳:供市民散步休憩、为市民提供进行集会的地方,或供举行政治或宗教的仪式及活动、进行示威的场地、甚至举行演唱会、开设跳蚤市场等活动。
       这众多功能中,公共空间的意义应该排到前列。这正是城市发展史中广场产生的重要原因。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广场虽然像是空无一物,但却是城市最重要的公共空间。欧阳江河在《傍晚穿过广场》一诗中写道:“ 我不知道一个过去年代的广场/从何而始,从何而终/有的人用一小时穿过广场/有的人用一生——/早晨是孩子,傍晚已是垂暮之人。”这句诗提供了与广场相关的两种人生,所隐喻的是人与公共空间的关系:一种是对公共空间的冷漠,仅仅把它当作路过的场所;另一种是把公共空间当作一生的价值实现的所在,过份地投入和参与,使自己的人生成为公共化的人生。这都是人与广场关系的两个极端。这两种极端都是时代的症候。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与广场的关系越来越多样化。广场除了政治性的公共空间意义,还有更多经济上的意义。这些年,我就在广场上见到了最为丰富多彩的商业活动,早年的大抽奖,后来的房博会、车博会、瓷器展销,玉器展销等等各种商业活动,都把广场的商业功能推到极致。但近年来,广场最为引人瞩目的功能却是娱乐健身功能。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争议愈演愈烈的广场舞。这一舞蹈的命名并不像其他类型的舞蹈一样,而是由跳舞特定地点所命名。可以说,有了广场,才有广场舞。广场舞之所以出名不是因为它的舞姿多么美妙,而是因为它的扰民。由于参加跳舞人数众多,伴奏音乐的音量一般也较大,对于广场周边住户的生活便产生了影响。由于广场在每个城市的普及,广场舞也有相当的普及程度。我曾在居住过的多个城市见过广场舞。这大概是这个时代,广场最为显著而独特的风景。每逢入夜,许多市民汇聚到广场,打开音乐,跳起舞蹈。事实上,就我的观察,跳广场舞的不只是大妈们,还有一些年轻女性,有时还有男性加入。与网络上风起云涌的广场舞战争相比,我所在城市的广场舞仍然“夜夜笙歌”,这应该与广场周围居民楼较少有关。而网络上广场舞争端的高潮是:一个小区居民集资购买26万元音响驱散广场舞。这种娱乐权与休息权的争夺,构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对公共空间话语权的争夺。这个新闻在短短的时间内迅速成为各大网站的头条新闻,也许是对这个“娱乐致死”时代最好的注脚。
      虽然广场的功能存在着很多争议,但一定程度上说,广场仍是一个城市的中心。当然只有一个特例,那就是天安广场既是北京这个城市的中心,同时也是国家政治舞台的中心。除此之外,每个城市都会有自己代表性的广场。就像焦作的代表性广场是东方红广场。我在这个广场上见识到过最为丰富多彩的市民夜生活:太极拳演练,广场舞,露天卡拉OK,露天电影,烟火表演,跳蚤市场。我在这里最近距离地观看过最热烈的烟火表演,也曾经在这里摆过地摊卖过书。我曾经一度相信,进入夜晚之后,它才是整个城市活力的中心。我也在许多其他城市见到过更为热闹的广场夜生活。欧阳江河曾经对它进行过注解:“对幽闭的普遍恐惧,使人们从各自的栖居/云集广场,把一生中的孤独时刻变成热烈的节日。”这也许是对那些热闹景观最冷漠却又最为深刻的注解。现代城市让人们变得隔绝、冷漠、孤独,娱乐时代热闹的广场想要治疗这种城市病,显然高估了自己。
       虽然广场的基本型态都是一片空地,但每个城市的广场又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也可以叫作“个性”。其中有几个广场我印象最为深刻。天安门广场自不必说,简单地说两个。一是我的老家博爱县县城的老广场。这个广场超越了我的认识范畴,竟然是一片泥土地,而不是水泥地。它的旁边,也没有政府部门,没有什么显赫的建筑,只有一个学校和一个戏台。通向它的也没有条条大道,而是隐藏在民居里的多条小路。这凭什么成为这个县城曾经的中心?小时候我没有质疑过,长大后我才想到这个问题,并且不得其解。我在春节期间,曾在这里看过戏。而在平常时候,每个月这里都有庙会,也可以算是跳蚤市场。我也曾随着母亲来这里买日用品。我在它旁边的县一中读书时,每天都要在这里路过。想来,如果按照功能划分,这里其实是一个商业型的广场。但随着县城新兴的商业大厦和步行街的发展,它所代表的商业模式已经被淘汰,它也就被淘汰了。后来,我再去,看到地上长满了高高的荒草。这大概是我见过的最为落漠的广场之一。另一个印象深刻的广场是嘉峪关市的广场。当我们作为旅行者,穿越重重戈壁抵达这个城市之后,入夜时分我和同伴走向这里的广场。大大出乎我的预料,这个广场上布满了水。从雕塑群开始,一直到旁边绿木成荫的小公园,水在这里丰盈、优美地流动着。而这广场上也充满了消闲的市民,比我所能想象的还要多。他们一般都是家庭为单位的,一对夫妻一个小孩的三人组合最多,在这夏日清凉的广场上散步,玩耍。这个场景不由让我心生羡慕。就是在这个我曾经以为的荒凉之地,它的广场却让我深深感到了自己的孤独和荒凉。



                                                                              电影院
      

       梦的工厂是普遍被人接受的对于电影院的比喻。这一比喻的背景是电影院改变了城市的昼夜更替规律,而营造出了永恒的黑夜。电影院的播映厅里,即使在白天,也一定要切断明亮的自然光线,让银幕成为唯一的光线来源。 也许正是因为这人造的夜,梦的比喻才会顺理成章。
      电影院有着与城市自身相反的照明逻辑。城市人千方百计想要延长白昼的长度,想要把真正的夜晚推迟到零点以后,甚至更晚。这种延长白昼的方式并不是改天换日,而是运用各种灯光。灯改变了城市的生物钟,甚至营造出了不夜之城——其实,现代的城市都是不夜城。如果一座城市在晚上完全像山村一样黑灯瞎火,不是遇到了停电等事故,就是它还不够发达以至能被称作城市。而当城市人到处用灯光延长白昼,赶走黑夜的时候,电影院却刻意营造了黑夜。这一与城市光照逻辑相反的行为,与农村的自然光照逻辑也并不相同。如果说城市延长白昼是用理性之光照亮人的原始生物钟的话,电影院就是城市对这种理性白昼过分扩张的感性弥补措施。夜晚,在为人类提供睡眠的同时,也提供了梦——人类最极端的感性活动之一。而电影院,不仅为城市人提供人造的夜,更提供人造的梦。它在这个实用理性过于强大的空间里,为人类提供无功利的感性空间,成为城市的梦工厂。
      电影,就是一个个人造的梦。电影工业已走过百年历程,却并未像许多同时期的工业一样被淘汰。许多预言电视将取代电影的人,也不得不接受电影仍然生机蓬勃的现状。尤其是中国的观众,更在这十年里见证了一次次票房奇迹。而这些动辄过亿的电影票房,在十年前还几乎是一个梦。准确地说,是在电影《英雄》诞生的那一年之前。这部商业电影取得了张艺谋本人也不敢相信的成绩,并且开了国产商业大片的先河,全面推动了中国电影的商业化。虽然如果不是《英雄》,也会有其他电影来开创这个先河,但让《英雄》担当这个角色,让我们对商业电影的认识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脉胳。在《英雄》诞生之前,张艺谋的电影可谓只叫好不叫座。他之前的代表作品《我的父亲母亲》、《一个都不能少》等,这些关注现实,风格写实,并且获过奖的作品都没有取得好的票房,而《英雄》却成为了第一个票房过亿的电影。与他之前电影相比,《英雄》有几个特点:大投资,大制作,大牌名星,一流的影音效果,非现实的武侠故事,肤浅甚至暧昧的主题等等。在《英雄》之后,这些几乎成为了票房成功的商业电影的必备元素。
     同一个导演的不同作品,观众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差?虽然这里还有其他因素,但较为重要的一点是,后者更接近一场奢华的白日梦,而前两者却让人无法摆脱现实,无法区分现实的电影的界限,而被拒斥。电影的票房高低,意味着走进电影院买票看电影人数的多少。那些吸引最多人进电影院去看的电影,往往能够体现一个时代的精神趣味。总得来说,人们走进电影院,很大程度上,不是为了再一次感受现实的残酷或平淡,不是为了接受思想上的教育,也不是为了改变价值观。《英雄》之后,中国电影人开始抓住人们的这种心理,制造出一部部中国式大片。近年来,颇有泛滥趋势的商业大片就像一把双刃剑,虽然艺术价值不高,但它们却把观众拉回了电影院。一度变得冷清的电影院重又恢复了热闹的生机。这时,电影院的装修也变得越来越讲究,名星海报等各种电影文化元素布满了影院的各种角落与空间,营造出一种独特的梦幻氛围。而在更多的人重又走进电影院,观看电影的时候,电影的风格和类型也变得越来越多样化。电影院在满足大众胃口的同时,也能够越来越满足有艺术追求的细腻品味。
      这些对于多年前的我来说,也是无法想象的。在县城长大的我,目睹过电影院畸形的繁盛,也目睹过它的彻骨萧条。那时对县城电影院的熟悉是因为学校组织看电影。每一次组织看电影,对于初中生来说,都像是一次狂欢。虽然这样的电影往往都是主旋律或教育性的,并不好看。但对于一个孩子来说,电影院就像是拥有魔法一样,将白昼变成黑夜,又通过银幕变出一个个光影法术;而众多人一起观看又造成了一种独特的仪式感。与曾经有过的乡村露天电影观看经验比起来,电影院所营造的仪式感格外强烈,它让一个在乡村长大的孩子受到极大的冲击。而更早的关于电影院的记忆,是我在上小学时,学校组织几个班级的小学生,一起排队徒步走几公里,到镇上的电影院观看电影。这对于我们来说,几乎成为了一个节日。电影院因此在我心中留下了盛大庄严的印象。这种印象持续到在县城读中学时。那时已经能够完全看懂电影,又因为观看的电影所拥有的教育甚至意识形态色彩那些坐椅就像是用来让人正襟危坐的,那些黑暗又像是为泪流满面或深刻反省提供空间。这个时期的电影院,也是造梦的工厂,只不过造出的是意识形态或道德色彩强烈的梦。这样的梦,曾经影响了一代人。
      后来,我渐渐发现了这个县城电影院的另一面。在不放映那些教育影片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里,它的广告上写的都是一些港台艳情片,宣传画面很暴露,用词也很露骨。那个时候,大陆的电影工业还没有足够商业化,也没有产业化,可以拿来当作话题吸引人走进影院的电影还太少。于是那些打擦边球的艳情电影才会占据这个私人承包的小县城电影院。电影院因此呈现出一种截然相反的景象:一边是正襟危坐,刻板说教,一边是搔首弄姿,百般勾引。它们展现出了电影院的人格分裂,展现了一个小县城的文化分裂,也展现了一个时代的精神分裂景观。再后来,DVD家庭影院和盗版影碟的兴起,彻底干掉了电影院。这个县城里唯一的电影院,还没有等到商业电影浪潮的到来,就关门了。
      当电影商业化的浪潮袭来之后,电影院重又迎来了辉煌。与电影商业化同步的是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越是发达,夜晚越是明亮的城市,越是需要电影院所营造的黑暗。就像越是现实残酷的地方,越是需要梦的柔软抚慰一样。这就像是一种互补,是城市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在这个城市里,我也养成了进电影院看电影的习惯,每年都要进几次电影院。有时,我是想做一回白日梦,遗忘或释放日常工作中的压力,如观看《变形金刚》等;有时是为了在电影院里,全方位地感受和体会那些经典电影,如观看《一代宗师》、《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等。现在的电影院所呈现的意识形态已经越来越淡,商业化对个性空间的挤压也有所收敛,两者得以同步发展。毕竟,它需要不断地满足城市人越来越复杂的白日梦的需求。




                                                                        超级市场
      

       虽然一些露天的自由市场、跳蚤市场也可以创造很多“最”,而靠近“超级”之列,但严格意义上,它们都不能被称为超级市场。经过城市多年的规训与自身的发展进化,超级市场已经成为了专有名词,而非泛指,并且也拥有了简化称谓:超市。已经成为专有名词的超级市场与跳蚤市场等自由市场有着明显的区别。
      与自由市场相比,超级市场并不一定特别大,但却不能是露天的。这是因为超级市场要竭力摆脱自然天气的影响,最大程度地融入同样要摆脱自然影响的城市。在超级市场中,售卖货物的人基本上都不是那些货物的拥有者。他们都是被雇佣的,只需出售服务就可以获利,不像那些自由市场的摊主,必须依靠出售属于自己的货物来获利。与自由市场相比,超级市场的管理,也可以说权力结构,是自上而下,严密有序的。自由市场则顾名思义,尤其是跳蚤市场,更是自由主义的飞地。从出售商品来说,超级市场的商品大都是现代工业的产品,也都有现代商业用以识别身份的商标。自由市场,尤其是跳蚤市场里出售的货物,有很多也可以打上工业化批量生产的标签,但还有更多的产品有更强烈的个性特征,个人气质。它们很多只是手工小作坊生产,有的甚至是由个人生产的。如果说它们有商标的话,那么口碑就是它们的商标。超级市场里,商品的摆放一定不能是杂乱无章的,而是划分为几大区域,各个区域内货物摆放得都井井有条;与跳蚤市场等的自由杂乱不同,超级市场连顾客的购物行走路线都是设计好了的,购物者在这个路线上与商品的一系列奇遇、巧遇、艳遇其实也都在超市管理人员的策划中。从这一点上来说,超级市场几乎打造了最完美的购物流水线……
     可以列出的不同点还有很多,但从上述说到的这些里,已经可以总结出超级市场的特征。如果说以跳蚤市场为代表的自由市场是自由主义的,是小农经济的,是粗糙的,是个性的,是即兴的,是文艺的,超级市场则是秩序严明的,是工业化的,是规范的,是大众的,是精致的,是流水线式的……
      虽然两者各有利弊,但城市真正需要的,是超级市场,而不是跳蚤市场式的自由市场。对大部分城市人来说,没有跳蚤市场等自由市场,不会直接影响生活;但如果离开超市,生活是进行不下去的。一定程度上说,超级市场供给的是城市生活的基本商品,却又是自由市场的升级版本。这里有着自由市场的商品,环境则更加优雅,甚至还有价格传奇:同样的商品经由地摊拿到超市之后,价格反而下降了。所以超级市场既满足了城市人矜持的虚荣,又给了他们实惠。而超级市场最重要的价值不是节约金钱,而是最大程度地满足需求的同时,节约时间:人们可以在一个市场里,购买到几乎所有的生活基本消费品。
      真想要明白超级市场的进步,最为有效的途径,是拿它与改革开放前的国营商店做对比。撇去商品自身差异,两者最大的不同也许就是:在超市,商品是由顾客自选的,而在以前的国营商店里,商品则在柜台的后面,由售货员拿取。自选和由售货员拿取不仅仅只是一种购物方式的转换,更是一种身份的巨大转换。对前者来说,购物者的身份是一种主体身份,后者则成为了一个客体身份。前者是可以任意挑选的,而在后者则需要经过售货员的手。如果三番五次挑选,无疑会招致讨厌的白眼;就算不招白眼,顾客也会觉得麻烦售货员而不好意思再拿。从另一个层面来说,以前国营商店里的售货员不光有服务员的身份,还有监视者的身份:明察秋毫的眼睛,仿佛随时在等待盗窃行为的发生。那是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时代,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买起现在看来再家常不过的事物,它们的数量也颇有限;而且这些商品还都有一个来头不小的背景:国家。于是这种监视就不仅仅是出于商店自身的需要,还有着国家主义道德的明镜高悬,随时准备倒映出不良的行为甚至想法。在这样少的选择权,而且被监视的情况下,哪个人都不会觉得自己是主体,也不会十分愉快地购物。而在现代化的超级市场里,不仅有无限多的选择,也不用再接受人的监督或猜测。超市早已不用人眼的监督来防盗,而是依靠机器:如果商品不经解码,带出超市则会自动报警。在市场经济时代,顾客的身份发生了明显的转化:不仅由客体转化成了主体,而且成为了上帝。购物的环境越来越舒适,条件越来越方便,可供选择的商品愈来愈多,也更不会被人监视。当顾客成为上帝之后,购买这个词汇也逐渐拥有了崇高之意。经过精心布置的超级市场,就像一曲关于购买的颂歌。
     我曾经较深刻地体会过这曲颂歌的“靡靡之音”。在最早在这个城市租房住的一段时间里,破旧民房旁的一个大型超市就成为了我经常光顾之地。不仅仅因为要购物,还因为这里提供了一个与租房处迥然不同的空间。当众多店铺都打烊歇业之后,超市仍然在营业。明亮的灯光,优雅的环境,光盘售卖区的电视里,播放着杰克逊的MTV,旁边的书籍杂志区,有人在看书。我曾经在这个超市里看书、看电视,购物,打发过许多孤独无聊的时光。那时我经常光顾的,还有另一个以商品物美价廉而著称的超市。许多个夜晚,我抵达那里,购买必须品,但也购买对于我而言的奢侈品:葡萄酒,水果,果汁……我把这种购物当作对自己城市生活的奖赏,仿佛几只甜甜的橙子就可以让我忘记一天跑前跑后的辛劳,一杯葡萄酒就可以让我忘记领导的批评,忘记工作中的不愉快;一杯果汁就可以帮我化解人际关系的复杂,让我忘记自己的孤独……
       但后来这些都成为自作多情的幻想:那些被种种琐事和无意义劳动占用的时间仍然无情地流走了;那些复杂人际关系和权力留下的心理伤痕依然沉淀在潜意识深处;那种内在的孤独也并未被外在的热闹治愈。它们都与购买无关,超级市场无法化解它们。



                                                             广告
       

         广告, 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为熟悉的事物之一。几年前,我曾在一首诗中戏谑性地写道:“就像没有广告/我们将在这个商业时代里寸步难行”。诗句虽然有些夸张,但也道出了广告在我们时代中的重要性。尤其在城市中,广告可谓无孔不入,甚至可以成为证明城市之为城市的论据:在这个商业时代,如果哪个城市里没有广告牌,它就不能被称为城市。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广告让一个城市变得繁荣。因此,我们可以说,广告是商品时代的面膜,为人们呈现出了一个时代经过物质妆扮之后的繁华面孔。
       人们对广告有着最为复杂的感情,对它的认识过程,也有着一条凹凸不平的曲线。一个广告接受史,几乎就是消费主义崛起的历史。在我的孩提岁月,市场经济刚刚兴起,人们都对电视里的广告嗤之以鼻,都说产品卖不出去了,才去做广告。后来,人们通过广告认识商品,又因为广告去购买商品,广告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广告也越做越精致,越富有美感。但因为广告的无处不在,也引发了很多人的反感。如人们关于究竟是电视剧插播广告还是广告插播电视剧的争论,形象地阐释了人们对电视广告的反感态度。虽然人们厌恶电视广告,但却依然不得不接受它们。因为正是广告的存在,电视节目才能够免费观看。在城市的许多地方,广告也改变了它既有的价值体系。
     如果说电视中的广告是对人们时间的入侵的话,在城市之中,广告则是对人们空间的入侵。城市每个可以用来放置广告的空间,都会有广告的存在。如果有这样的空间,但是没有广告的存在,无疑是这个城市商品经济欠发达的证明。但并不是所有广告都能证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那些精致考究,优美动人的广告,不仅能显示出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更能显示城市的品位。事实上,在一些发达的城市里,广告也具有更多的艺术性,很能吸引人眼球。无数优秀的广告设计师,通过各种方法,完成了广告的这一终极目标。
虽然许多广告可与艺术品相媲美,但它们本质上还是不同的。艺术的本质是无功利的,但广告却有着突出的功利性。它的本质是消费主义的宣传画,它的最终目的,则是要呈现一个物质化的天堂。很多时候,我们都会看见那些城市广告牌里呈现的独特的物质伦理:一条光芒璀璨的钻石项链就可以将一对男女的爱情变得幸福甜密而又恒久长远;一种玩具就可以让孩子拥有幸福的童年;某种化妆品可以让爱美的女子青春长驻,衰老推迟;整容术可以给在职场处于弱势的女性带来事业成功;过年过节时,送某种保健品就可以最大程度地尽孝,让父母长辈高兴得合不拢嘴,甚至兴奋地跳起舞来。可以说,在广告中,人类所有的情感几乎都可以用某种商品来代替。这正是商品社会物质至上和消费主义滥觞的典型症状。
       虽然有着明显的物质主义症状,但是这些广告依然得到了城市人的喜爱。城市人不会拒绝这种对商品的媚态,就像城市不会拒绝商品经济一样。欲望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进步。但欲望的过度放纵,也带来了许多负面因素。针对这些负面因素,大量的小广告应运而生。它们往往打着治疗身体隐秘部位疾病的大旗,藏身在街角电线杆,公厕之类的隐蔽场所。虽然它们有些自惭形愧,但城市依然不想放过它们。也许因为它们不像许多经过设计的广告那样故意委婉地呈现让人难以启齿的疾病,而是故意特别突出它们。许多人想要消灭这种广告,想要把它们一扫而光。但它们却难以根治。
      不过这些广告却基本上只存在于城市中,而在农村较为鲜见。它们与那种对城市生活美化的广告不同,更像是对城市的控诉:正是城市的混乱导致了这些疾病的诞生。城市之所以想要消灭它们,正是因为它们暴露了城市的隐私,戳中了城市的痛处。而要想真正消灭它们,只有消灭产生那些疾病的诱因。但在现代城市里,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商品经济让一切都可以用钱币来交换,只要这种交换仍然存在,就无法禁绝它的副产品。
      相对于这类广告,某种街头小广告则更为猖獗,也被誉为“城市的牛皮癣”。之所以得到这样的恶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对空间的不讲原则地侵占。它们打破了城市中广告与非广告空间的既有格局,将一切都变成了广告的载体。如果说那些经过城市管理部门批准不断出现的广告牌是一种似乎合理的入侵的话,这些小广告则是一种非法的占领。但它们被城市人所厌恶绝不仅仅是因为它们无孔不入,因为无孔不入本就是广告的一种特性。它的原罪在于它的广告设计过于丑陋,以及它的内容的不确定和负面色彩。我曾经见过诸多的此类广告。它们不仅制造了大量的信息垃圾,也让人们对自己所居住的城市负面认识大为增进。无所不在的开锁广告让人不禁担心起自家门锁的安全,而最严重的莫过于贩卖迷药甚至枪支等违法物品的小广告。这些广告仿佛将整个城市的阴暗面敞露在人们面前。它们的作用,绝不仅仅是提供了贩卖罪恶的可能性,或者骗局,还贩卖了恐惧。城市里的广告就是这样将城市人带进了两种极端:一端是柔软的物质天堂,另一端是黑暗的罪恶地狱。
      但这并不是广告本身的原罪,而是城市本身的两重属性的体现,广告只是一枚放大镜,让它们更显著地呈现在人们面前。许多年前,一部流行的电视剧《中国人在纽约》的原著扉页上就写道:如要你爱一个人,那就让他去纽约吧,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那就送他去纽约吧,因为那里是地狱。著名的网络作家慕容雪村有一部小说《深圳向左,天堂往右》,也同样以书名隐喻性地表达了这种观点。虽然文学作品有着很多夸张,但依然揭示了城市的这种两极性。城市里的大部分广告都在这两极之间,像幽灵一样永不停歇地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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