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散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散文阅读 > 经典散文

经典散文

色情,或者色以及情

2021-12-23经典散文
[db:简介]


一生好色方为人

女人天生好色。人间四时,俗世烟火,万种风情千般颜色,全抵不过一个女人,因为女人可以把世界穿在身上。尘世间最是花团锦簇、如荼盛开的绝妙胜境,当属女人的衣橱。那里有永不衰败的风景。

身为女子,穿衣是大事。女人穿衣的品味,直接反映了她的秉性志趣,甚至精神向度。比如简约静雅之人,偏爱棉麻材质,而衣饰则黑白灰居多,而心性热烈者,身上溢彩流光,多有异景。再比如根性浮躁的人,遇事毫无主见,穿衣也热衷追逐风尚流行、好随大众,衣服也显乏味平庸。而明醒独断的女人,衣服也有脾气,与主人脾性相同。别人一见衣服,便知是谁,因风格太过鲜明。故而,穿衣如招魂,可由它明心见性。


茫茫人海中,我能一眼认出那个好色之人。她款款而行,如同一道流动的盛宴。


好衣裳,一般都有好出身。既非市井地摊甩掷货,也不属凡庸小店中无品无名之类,它的来处是光明磊落的,灵性则显露在精良设计,以及独特款式上。好衣裳,不是人的附庸品,却是一件难得的容器,承载着一个人的灵与肉。


小城的仲夏之夜,欢攘中犹带矜重,好像黑暗中情意茂密的繁花,晚风从中吹拂而过——表面再艳,骨子里却是素净沉寂的。漫街灯光,浮霓碎虹,广场上乐舞闹热,人影喧杂。在这样夜里,最宜穿旗袍。


何等女子,旗袍长至脚踝,紫蓝的绣花缠藤绕枝开满全身。头发盘的高而精致,露出洁白额头,衬得那对柳眉好似玫瑰茎,且必得踩着一双纤细娉袅的高跟鞋。美色如刺。要你屏气,要你端重地抬头,却不准细看,只能讶异地垂下眼。这一垂首,却是对那推心置腹的艳的无限溺爱了。


穿旗袍的女子,烟视媚行,在闹月清风的夜色中斜斜站着,月色如水,将她悠悠荡成观音瓶中的一支净草。她像是偏倚云上,睥睨着人间的歌舞升平。


旗袍,是女儿国中一袭最隆重的风情。因穿的是旗袍,故而夜行。穿旗袍的女子,走进繁花深处,把自己开成最烈的那一朵。她的心痴绝不悔,步履华贵,却不是不庄重,那缓慢中竟透出磊磊的英气。这样的女子,爱便是爱,恨便是恨,容不得一点生分隔忌。那样的明朗清白,那样的缠绵浓郁,到那般,岂是一个“美”字可言!


在小城,暮春的清晨,光线清亮,草木峥嵘。此时的山河亦如岁月,既有欣荣的新意,也有绵荡的深情,好像一本意蕴鲜活的诗经,但拿在手里,是线装版。这样亦新亦旧的好时节,应当穿丝绒,最好是长裙,将及腰乌发编作一束麻花辫,垂至身后如心事缓曳。


丝绒是喑哑的,幽咽的,亦是藏锋的,隐隐嗅出那绰约的风姿,可凭心去捉摸,却不可轻慢地确认,因它太过的沉静内敛,只暗里教君销魂。丝绒代表明亮的反面,与典雅相近,仿若情欲的克制。因而一般年轻女子穿不来丝绒,心有畏惧,丝绒象征着时光沉淀的优雅。另一方面,丝绒气质诡谲,似邪亦正,与寻常物大不相同。

著名导演大卫.林奇拍出一部《蓝丝绒》,被后人评为电影史上最难懂的艺术品之一。那电影我看后却极喜欢,虽是镜像驳杂,接近抑郁的纷乱迷离,但的确魅惑,那勾魂摄魄的老派情调,不像一般流于形式的美,轻盈近乎空洞,它是有重量的,亦如名字本身,蓝丝绒。


春天与清晨,是明澈的,力量清晰的。太阳照射的方向、光的强度与万物茁发的欢愉气力,一切皆明白如画。而丝绒的阴柔,填补了那些在春天里依旧幽微、寂寞的事物的空白。大众的审美向来势利,即便是春天,人们也只为那气势盎然的生命力而喝彩。而穿丝绒的女人,她的感官精神超脱了世俗的意识形态,抵达了古典主义的纤密与圆融。她吐露着独有的深邃情绪,与亢奋激烈的时代恰好相反。她不轻易赞美,吝于歌颂宏大与辉煌。比起张胆名目地对春天趋炎附势,她宁愿静候阴影之中,小隐隐于丝绒。


小城的黄昏,在深秋时节最稠,如蜜,又似极情,流自肺腑的绵厚与深远,仿佛女子置之死地不求后生的痴缠。行走在秋天,身边一团草、一棵老榆,各个像是焚心以火,说着就着。那样金黄明丽的好颜色,滂沱着、轰然的,恨不得把三界九天的诸佛群魔都揪来问一问,问什么,自然是问情。千古未绝之情,独怆而涕之情,在那以后,再问世间儿女私情。


也正是在秋日的黄昏,在小城,如此有情天,女人须穿亚麻长衫,以一身素意,参悟人间。任光线怎样铺张纵容地缭绕于怀,穿亚麻长衫的女人始终恬淡,如陶瓷般谧静。她慢慢地走,心底默念着古诗十九首里的句子:“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在那寥落幽暗的语言里,她仿佛闻到了远路上的浮云,恍惚看见一个人快快走向天际的背影,以及他身上溅起的暮霭。这景况是那些穿人造纤维的女人想象不到的,唯独亚麻能够收容一些古代的愁念,连同女儿家凝重、清怨的相思。


穿亚麻长衫的女人,是豁朗通透的女人。她活在世上,讲求一种仪态的洁净,恰如与世无争的莲。这不争里有她的冷傲与意气,而非卑微。因她自觉删减了身上的浮光掠影,主动避开红尘里的虚色乱相,选择了最清旷孤寂的亚麻。她在亚麻中明白了世事,却不把这明白说出口,只静静等待秋日,黄昏的降临,像是等待一个老情人的归来。


穿亚麻长衫的女人,任她倚着黄昏想到些什么,终归是可留作来日之望的。而在来日,世上的花依旧开得这样相思,亚麻般的女人,亦能从秋日中寻着亮烈的慰藉,且因这慰藉,她必不至止于感伤,却是像亚麻那样,继续地太平安宁下去。


小城初冬的正午,阳光璨金似水,照得冰雪小城一片烁闪。如暗器横飞,风从脸上划过,那冷光乍亮的恐吓,不单来自严寒,更像是冬日阳光的跃动。走在晴朗空寂的雪地中,女人绝不能没有一条暖厚明艳的大红披肩。

披肩是女儿家的赤情,没有半分遮掩,哪怕是羞赧,亦要明耀地晃人。宋朝诗人释绍昙有偈颂曰:“光境俱忘,瞎乾坤眼。”竟真是那样的炽烈激荡,在霜雪世间也不示弱,自顾自地神采奕然,顾盼生姿,却叫天地惊心。因是红色啊,声色泼辣的红,更加显出美的凌厉,刚正与霸道。讨好人,使人愉悦的美是贫贱而脆弱的,人觉得唾手可得,便以狭亵的眼光看待它。而真正的美不必故作姿态,本身即有威仪,会唤起人的崇敬心,只敢远观,忌于过近。


是初冬,又是正午,宽广无际的暖阳漫天而来。大雪覆盖的人世,多么明亮。每粒雪都熠熠发光,此时的小城,就像是天下所有浪游人极力追觅的远方。那大红的披肩跃然出现在一片皑皑雪色中,刺痛了每双风尘仆仆的眼睛:那可是怒马鲜衣的红?是新婚燕尔的红,是朱颜乌发的红,是彼时年少风流、如今永不可重来的红啊;而那披着披肩的女子,可是当年陌上人面桃花的女子?是灼灼其华的女子,是室迩人遐的女子,是青葱光阴中求之不得,到老时夜夜入梦的女子啊。


身披大红披肩的女人,无声无息地走过小城的冬日正午。雪簌簌从枝头抖索飘下,铺在那空旷冷寂的道路上。明亮静寂的小城啊,她已对它如此熟悉,好像多年以前,亦或在梦中,已走过千万遍。突然一阵风起,将地面积雪纷扬散撒,她站在那急旋的雪中,裹紧了披肩,慢慢回首望向苍茫尘世——洁白透顶的小城啊,这无数人离开继又归来的地方。如若你能安放一抹至情至性的红,那么你便是我的故乡。



遗君一书札

幼时读古诗,“客从远方来,遗我一书札。上言长相思,下言久离别。”是怎样的情深意笃,让那人书尽山水,迢迢而来,将此连绵絮语、认真写就。纸上春生夏荣,秋败冬衰,日夜奔流之间,那人多少愁怨欢喜,竟皆在一书札中。“置书怀袖中,三岁字不灭。一心抱区区,惧君不识察。”白纸黑字,关乎一个人最浓烈激荡亦最哀婉馥郁的心思,未动笔之前万念澎湃,而当写完之后又顿生惶然,唯恐那看的人不解其意,难以体悟。但文字既成,只得放手、任人评说。呜呼!我写此札,情同此心。

你来,到小城来,一生一世与我做小户人家。院子里种牡丹,瓦上长草,檐下有燕结巢,听门外起起落落的步子,来去风动,间杂着牛羊的声音。赶上好日子,有人家婚娶,当地曲子戏自乐班子来搭台热闹,凡是恭贺的邻亲都能喝上一杯热茶,坐在张灯结彩的那户院前看戏。


大概是七、八月,天一黑戏班子就开始在树下演。村庄夜间的香气又浓又深,野花漫山漫谷地开,就连那道旁的榆树也透着清爽。没有戏台子,只树前那处空地,一片虫唧,树杈上挑起了几只红灯笼,正挂在那花旦头顶。一块幕布是乡亲们家中零碎的布段子织成的,上面有花有树,且有半只鸟露着尾巴。披红戴绿的伶人眉毛画得乌黑且细,襦裙下的一双绣鞋又怪又有意思。


有一回,我趁戏张罗开演之前,到后台看那些女子化妆。二十九岁将做人妇的年轻女子站在镜子前,戏服搭在身后椅背上,那宽长的袖摆绣着细密的花瓣,还有一圈圈草叶纹样。看见她时,她正在梳头,将鬓拢平,乌发油亮,那点翠头面就摆在镜前,熠熠烁闪。村中的妇人与她对话,问起姓氏和家乡,而我独是沉默地站在一旁,闻着她身上的香,一阵阵的冒汗。


不知你是否爱看戏,我却是从小就对戏曲着迷。那些个叮叮当当的金银头饰,长衣水袖,窄窄的腰荡来荡去,鲜妍的妆容衬得眉眼舒舒展展,明白如画。演才子佳人,有沉吟, 有哀啼,也有怒喝。看他们像蝴蝶一样飞,影子扑在看众的身前。若演的是市井家常,贫贱夫妻,便有的是插科打诨,嘻笑嗔骂。村人看得忘己,视为生活那般亲近,随戏中人笑,陪戏中人哭。


灯影憧憧,乡野田畴之际,那平日里粗憨寡默的农人,各个都是世间有情人。看落难状元,受苦义士,他们连连唏嘘、以至于伤心拭泪;而看佳偶喜成,冤家相释,又笑逐颜开,好像是自家喜事。那样毫无遮掩,坦荡诚恳地全心沉浸在一场戏中,你是否会觉得可笑,但你又如何能知,人这一生也不过是怨憎爱别的修行,与戏里演的一样。而戏中结局既定,你我人生终了又哪知会是怎样局面收场?


说什么戏子无情,天可怜见,那铙钹鸣奏中的悲欢离合,哪一桩不是人间事;那粉墨重彩背后的凄恻狂喜,哪一声不是肺腑之情。浮生纷扰中,好在有那台上的一幕幕,向我们诉衷心。而那些为戏痴迷的村人,最是智慧通阔,因他们知道眼前登场的不是别人,却是一个又一个流落红尘的自己。


如何称之为爱?若你未曾见过我二十岁的模样,在小城,轻薄怒放,充满了狂傲与失意,却像一杯太过浓烈的酒,早已因渴切而微醺。当我把自己放倒在小城夜里,你又如何知道,在这世上,能够使我放心喝醉的地方始终不过是那么一、两处,其中一个是你之所在,另一处则是故乡。


余生还有几多路要走,洪荒岁月里,你到底何时动身,来小城,赴我白头之约。有一天,有一天呀,我会老,你会老得比我更快。你我忘掉彼此的来历,在世的功名,只记牢这座小城的地址,记得刮大风的日子到院中捡花,冬天攒下的雪,留待春时来泡茶。记得是在天山脚下木垒城城中,我终于等到你,而你,从此有了个家。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