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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散文

卧室札记

2022-01-01经典散文
[db:简介]


台式电脑


  台式电脑在进卧室门的左下方的角落里。显示屏十六寸,飞利浦牌子,是父亲七年前从县城里买的,花了六百多元。主机很粗很沉,与一般的主机相比,明显笨重得多。令我诧异的是,主机的牌子是富士康,而在我的印象之中,富士康只是一家代工厂。

  主机陈旧,一分钱也没有花,是舅舅的儿子送给我们的;组装的任务,也是由舅舅的儿子来完成的。组装这一台电脑的时候,我正在学校上课,要是在家的话,其实我也会链接那些线路,完全可以帮他们打打杂。

  父亲突然组装这一台电脑有两大原因,一是我已读高中,正是应该熟悉熟悉电脑的时候,二是他觉得我借助电脑的功能用来学习的话,会对提高成绩有很大的帮助。父亲本人是不会上网的,他现在用的手机仍是那种可以用手写的老式机,铃音很大,超长待机,家人给他的手机取了个绰号叫“砖头”。

  然而,在偏僻的小乡村,通网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就算你给几倍的价钱,人家也不会愿意——这世界没有谁会好心到为了一两户村民上网来专门修一个基站的程度。因此,父亲的一番心血也就泡汤了。这台电脑只是被用来听听音乐,放几盘武打片的碟子罢了。

  就在去年的夏天,打开这台电脑,主机一声不响,绿色的指示灯也没有亮。我们把笨重的主机抱到镇里去修,说是稳压器烧坏了,换了一个,花了一百二十元。不久,稳压器又烧坏了,然后又在同一个地方去换了一个,不幸的是,没有几天又烧坏了,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修的勇气和打算了。

  电脑桌倒是很精致,外表涂了一种亮丽的黄漆,高约一米二,下面有一个小抽屉。我曾描述电脑桌上的电脑“呆板而沉稳”,这恐怕是它为数不多的“优点”了。它的朽坏程度正在加深,灰尘也愈来愈厚,这与电脑桌是极不相称的。


笔记本电脑


  我很难说清楚笔记本在卧室的具体位置,它轻巧便捷,可以放在窗台旁,可以放在床上,也可以放在卧室的四个角落的任何一个角落。我要说一个最靠谱的——它在小桌子上。我移动笔记本电脑的时候,通常是将它和它下面的小桌子一起移动,否则就只能将其放地上了。

  小桌子不具备任何放电脑的特征,由质地很硬的柏木制作,比我的膝关节稍微高一点,设计十分简陋,四根小桌腿,附加一个很薄的桌平面罢了。它唯一的优点是轻便。它是我在镇里买的,花了五十五元钱。值得一提的是,我本是准备买一张小书桌,这样既可以用来放笔记本又可以用来看书,但跑了好几家店面都没有。买这张桌子完全是出于无奈的选择。

  刚开始的时候,小桌子被我洗得干干净净,直接放在了床上,晚上玩电脑的话,既方便又舒适。尤其是我这种爱玩电脑的人,将电脑放在床上,我想是会事半功倍的。可在床上放了三天,我就坚持不住了——它太高,手需要上抬到一定程度才能自由地移动鼠标,以及按到键盘上的按键。后来我琢磨着把它的四条腿锯短一点,却没有下得了手,我怕锯了之后重心不稳。

  再后来,我一直在寻找好位置,东挪一下,西挪一下,没有什么位置是好的,因为放在地上,不管坐什么板凳都显得太矮。再再后来我就放在了我的床旁边。这是一个好位置,我坐在高只有三四十厘米的木板床上使用起来正合适。

  笔记本电脑的牌子是华硕,十四英寸,我读大二的时候买的,买于三年前,花了三千九百元。大学期间,它的主要用途是玩游戏、聊天;毕业之后,它的主要用途是查找资料、写东西。


书架


  “不管是什么家庭,家里一定要有书架。”这是我常对父亲讲的一句话。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悲从中来。在乡下,几乎没有谁的家里有书架,几乎没有谁的家里有几本书,几乎没有谁家的孩子热爱看书。即使有孩子看书,那也是老师、家长逼迫的,并非真正的热爱。

  我曾看见一个邻居,手里拿着高粱苗做的扫把,监督孩子看书。孩子显然不是心甘情愿地看,他正流着眼泪——刚刚才被痛揍了一番。看到这样的场景,我想起我小时候几乎有着同样的经历,我痛心却又无言。作为一个外人,我又有什么资格对别人的教育指指点点呢。

  然而我总算过度过来了。我也愿世界所有的孩子、所有的家长,都这样早早地过度过来。

  现在,我看书没有谁的逼迫,完全出于自觉,出于兴趣,虽没有达到嗜书如命的程度,但几乎每天都有看书。更幸运的是,父亲总算是听懂了我的话,他也开始看书了,他几乎读完了余秋雨的所有书籍。父亲知道我爱看书,他亲手为我的卧室装了一个书架。

  我很难对卧室的书架作出一些具体表述,它或者说算不上是书架,它只是几片木板,只是具有几个格子的小木架而已。这又何妨呢?多余的,放不下的,我都记在心底了,我相信这比束之高阁更管用。更重要的是,这个书架已经不仅仅是书架了,它已经具备了某种崇高的象征。


书籍


  书架上的书籍大约有六七十册,对于一个爱看书的人来讲这个数目显得颇寒酸。数目不多的原因一是因为书架太小,二是因为买书太贵,三是因为我有二万三千多册电子书籍,几乎囊括了古今中外的“文史哲”。

  这六七十册书籍,我很少重读,大多数时间我陷入在了琳琅满目的电子书里,根本无法抽身。我常给朋友开玩笑:“我的手机是一座移动的图书馆。”

  书架上的书若论印象最深刻的,要数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它的封面很厚,红色的,上面印着“第5版”的白色字体。拿在手里,沉甸甸的,能体会到它的那种厚实、丰富、大气。该书有一千八百多页。曾听闻一些人有嗜读《词典》的习惯,这让我感到极为震撼。文学的根基就是文字,文字是文学作品的砖瓦,长期读《词典》无疑会使一个文学爱好者、一个作家的根基变得非常牢固。我也试着读过几页,枯燥,乏味,没有几天我就败下阵来。因此,我也就更加佩服那些能将一本《词典》一页一页读完的人了。当然,那些修订、编纂《词典》的人更是让我五体投地。

  “好书须有基本的枯燥。”《现代汉语词典》无疑就是那种具有“基本的枯燥”的好书。

  另外给我深刻印象的书是《父子宰相家训》,该书由新星出版社出版,是由张英写的《聪训斋语》以及他儿子张廷玉写的《澄怀园语》编纂在一起的合集。由书名便知,该书的两个作者的身份都是朝廷顶级大员。据相关资料记载,张英在康熙时期曾任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其子张廷玉在雍正帝时期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

  此书我摘抄过三次,阅读的次数不低于十次,每每读得热泪盈眶,激动万分。书中内容,经典部分太多,我选其两个片段。

  其一是张英在《聪训斋语》中告诫张廷玉的:

  “凡人欲饮酒博弈一切嬉戏之事,必皆觅伴侣为之,独读快意书,对山水,可以独自怡悦。凡声色货利一切嗜欲之事,好之,有乐则必有苦。惟读书与对山水,止有乐而无苦。今曹与其狎无益之友,听无益之谈,赴无益之应酬,曷若珍重难得之岁月,纵读难得之诗书,快对难得之山水乎?”

  其二出自张廷玉的《澄怀园语》:

  “万病之毒,皆生于浓,吾有一味药解之,曰:淡!”


玻璃窗


  卧室的玻璃窗,我很少推开,更很少做一些在玻璃窗上哈气、写字的事。

  玻璃窗有极佳的隔音效果,一打开,外面世界的声音就会一拥而入。如果拥入的是风声、雨声、鸟鸣,那会是一种美妙的听觉享受,而在我的印象之中,这些动听的、悦耳的声音几乎皆被孩子的打闹声,以及周边跳舞的大妈播放的音乐给镇压了。更让人心烦意乱的是,最近周边在建造房子,工人的电钻声、敲墙声、锯子声连绵不绝,关着窗子也无法阻止它们的传播。

  我没有怪罪工人们的意思,即使很多时候我已无法进行我的写作。论噪音的污染程度,工人们受到的影响比我要大得多,那些尖锐的、刺耳的声音的源头,离他们的耳朵太近了,几乎就在耳朵旁。这一切,要怪就怪我没有一颗禅定的心。

  我躁动难安。我常在卧室里走来走去,像一个疯子。后来我找到了令自己平静下来的办法——把窗帘也拉上,与外面的世界来个彻底了断。

  拉上窗帘并不能阻止噪音的传播,但在心理上产生了很好的效果。拉上窗帘,就是拒绝了光,拒绝了世界;拉上窗帘,卧室俨然变成了是一间“小黑屋”。每次进入卧室,我都怀疑我在关自己的禁闭。后来我想了想,用不着怀疑——这是百分之百的关禁闭。很多作家的都有关自己的禁闭的习惯,我这算不算效仿呢?或者说,是一种趋同?

  因此,在我的卧室,玻璃窗也就几乎等同于摆设了,除了偶尔推开几十分钟,用来置换卧室内的空气。但这并不意外着室内很寡淡,任何世界都有其妙处,外面的世界有外面的世界的精彩,卧室自然也有着卧室的精彩。

  窗台上我放着一个很大的花盆,里面有三个仙人球,以及三个仙人掌。这是我的卧室的绿意所在。仙人球、仙人掌的厉害之处在于它们一年四季皆是常青,晚上才释放氧气,而别的植物都是白天释放。它们还可以吸收电脑放出的辐射。

  我很少给它们浇水,窗子很少被打开,没有风的进入,室内已经够潮湿的了,吸收室内空气中的水分就足以让耐旱的它们健健康康地生活。


LED灯


  卧室现在的LED灯,是由父亲从镇里买回来安装的。以前的灯是白炽灯,它有三大弊病,一是不经久耐用,二是耗电,三是亮度不高。

  父亲到镇里去买LED灯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值得记录的事。当时老板不停地对父亲“解说”LED灯相比白炽灯是如何地高科技,是如何地好法,父亲没有经得住诱惑,买了一个,花了三十元钱。父亲爱我远胜于爱我自己,回到家便立即将我卧室的灯换了。用过一个星期,我告诉父亲的确好用,于是父亲就想着再去买一个,把他自己的卧室也换上LED灯。

  父亲还是去了那一家店。顾客太多,生意繁忙,老板显然不记得父亲了。这一次的价格是十五元。父亲问他,上一次怎么收的三十元?老板的回答是,这是没有的事,我家的灯一直是卖的十五元。父亲没有继续加以争辩,买都买了,说什么都是徒劳。

  父亲给我讲了此事,令我百感交集。一方面我为老板的做法感到可耻,另一方面我突然发现父亲的农民形象太突出了。走在街上,以父亲的相貌、穿着、姿态,恐怕谁都能一眼认出他是一个农民。

  农民是贬义词吗?我爱我的农民父亲。他勤劳节俭、诚恳老实,他会自己安装电灯,他会首先想到自己的儿子。

  LED灯很亮!每一个夜晚,我感受到了。


纯牛奶


  我体重48kg,身高168cm,身体一直处于亚健康状态,属于“皮包骨头”、“风都能吹倒”的那种人。按照健康标准,我最低还需增加10kg的体重。

  “你每天最低要喝一瓶纯牛奶。”这是父亲母亲常对我说的话,我的耳朵几乎听出了茧子。他们认为牛奶营养好,可以对我大补,对我的“增肉”非常有帮助。可事实上,自我喝牛奶以来,体重从来没有增加过。

  平心而论,纯牛奶并不好喝,不甜,有腥味儿,细细品味隐隐约约有一股生花生的味道。冬天喝纯牛奶很麻烦,需要在热水里温一温,不然喝到肚子里会闹肚子。每次喝的时候要慢,不能喝太急,我肠胃不好,否则也会闹肚子。

  我的卧室任何时候都有两箱纯牛奶放在角落里。一箱喝完,第二箱打开的时候,父亲母亲就会再买一箱备用在那里,这样就有了一个循环,永远不存在没有牛奶喝的那一天。纯牛奶偶尔是伊利的牌子,偶尔是蒙牛的牌子,两者口感、包装几乎一样,价格也差无几,换来换去仅是图一个新鲜。

  父亲母亲都是农民,但他们从不省“牛奶钱”。从高中时代算起,我喝纯牛奶有八九年了,却很少满足“一天喝一瓶”的要求。我这样做并不全是替父母着想,而是觉得它对身体的裨益似乎不大。纯牛奶于我最大的用途莫过于饿了可以垫垫肚子。饿急,我有连喝两瓶的经历。




  我在卧室无疑是一个奇异的存在。

  在卧室,书、地板、桌子、电脑、床……都是静默的、呆板的,我是里面唯一能动的、能发声的,甚至我还牵引着它们运动、发声。可我的动是妄动,比如写无用的文字,踱无用的步子,发无用的呆。我发的声只是证明我还活着。呼吸声,叹息声,自言自语,无不是为此。如果一切皆是无用,卧室于我有何意义呢?这一问题恐怕只能交给顶级的哲学家来回答。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离开卧室三个月,期间没人居住也没人打扫,它会成为什么样子?一股霉烂味儿、天花板上挂着几张蜘蛛网、几只老鼠在逼仄的墙角穿来穿去、一切裸露的平面都惹满厚厚的灰尘……这些画面我能想象得到。我也的的确确离开过,且远不止三个月。读大二的那一年,暑假和寒假我皆未回家,我是大三的暑假才回去的。掰一掰手指头,有一年半之久,是三个月的六倍。挂蜘蛛网了吗?惹满灰尘了吗?老鼠跑来跑去了吗?没有,从来没有。只要我不在家,父亲母亲会将我的卧室打扫得比我离家前还要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甚至,怕卧室久了没人睡有晦气,他们还偶尔在我的卧室里睡上几晚。

  我说错了一句话——我的卧室。我没有卧室。卧室是父亲母亲的提供给我的。还有,家也是他们提供给我的,生命也是他们提供给我的。如果视野足够宏观,我将清清楚楚地看到我站在了世界的尽头,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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