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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周评第33篇:家乡是一种神魅的语境 (王克楠)

2021-12-24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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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是一种神魅的语境

                             ——简析帕蒂古丽近期作品文本

                                           王克楠

     昨天,读到了帕蒂古丽新作《苏醒的第六根手指》,依然是少数民族文化和汉文化的对比和感叹,有魅力的文学,大约就是在对比中萌芽和生长的,帕蒂古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文学之源。《跟羊儿分享的秘密》是她的一部散文集的名字,里面也有浓浓边疆人生存的味道。

    帕蒂古丽的家乡是新疆的大梁坡村,有很强烈的独特性和陌生感,对于写作来说,这是一笔财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乡,但是能写出陌生感和独特性就难了。我们可以把莫言笔下的山东省高密县西北乡作为例子,莫言作品中多以该地为故事发生地,如《四十一炮》、《生死疲劳》、《蛙》等。高密县西北乡这个贫困而充满了痛苦和欢乐的地方,深深地印在莫言的记忆里,逐渐升华为艺术原型,有呼吸,有气味,有质感,其实莫言的出生地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大栏乡,高密县西北乡是艺术化了的家乡。

     许多人写故乡,容易写故乡如何地美,也有少部分人写家乡是如何地丑,我觉得这都不是高手,高手写故乡就应该像莫言那样,写出了一个“艺术的故乡”,艺术化了,故乡就更加真实了。帕蒂古丽的故乡新疆的大梁坡村,我是没有去过的,但是通过她的文字可以接近她的故乡,我相信,她笔下的故乡绝不是新疆的大梁坡村的照相式的反映,而是她心灵的故乡。如散文《担着日头回家》并没有什么故事(这使我想起了迟子建的作品),也没有什么情景,而是姐弟俩抬着一塑料桶柴油回村的事。文字是淡淡的叙述,因为在故乡特殊的背景里,就显得不同寻常:野柳,雪窝子,夜里的煤油灯,圈、驴圈、狗棚子边上、小仓房、熟羊皮的膳味,抬柴油的木担子,村口的那棵老榆树等等,这篇散文不仅仅语言上的成功(儿童语言),更有家乡大梁坡村的神魅。

    有人说,把故乡写得神魅了,就不真实了,其实,神魅的并不是故乡,而是作者的心灵。还以帕蒂古丽的《担着日头回家》为例子,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写成一篇平淡无味的日记,而作者为什么写得有滋有味呢?是故乡和小时候的“事件”刻在了作者心灵上,经过时间的发酵,人到中年以后,就发出了特殊的味道。同样是写故乡,一个人在不同的年龄段写出的味道是不一样的。这必须引入“成长”这个概念,一个生命的个体需要成长,在成长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的波折,甚至是灾难。一个民族是一群人,一个民族也是需要成长的,不管一个民族的历史又多长,都是需要成长的,文学,就是通过一个人的成长折射出民族的成长,所以,帕蒂古丽写的童年不是简单地回忆童年的美好和不幸,而是有着文化解剖的味道,不管解剖的过程是幸福的,还是痛苦的。

    凡是有人生存的地方,一般有河,不管是汉族,还是维族,或者是哥萨克族,河流和人的生存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一个不关心河流的作家,恐怕只能是作者而不是作家。新疆的老沙湾河是帕蒂古丽家乡的河流,“早春的老沙湾河,裸露着干涸的河床,干巴巴的芦苇兀自挺立着,摇摆着绝望的头颅,像是一群走投无路的孩子。”作者写这条河,没有表面化解读,而是写了一个“事件”——少女时代辍学的事件,“我把羊赶到了离大梁坡村庄和学校很远的地方。”事件作为背景,河流的特殊味道就出来了,辍学以后,老沙湾河在她的眼睛里是不可爱的,是干涩的,而当父亲终于又让她上学的时候,“我飞快地背起书包,一口气冲到了河边。我看到融化了的雪山之水一夜之间涌满了宽阔的老沙湾河。水雾濛濛的河床上,一排排芦苇在一河春水的冲击下,发出唰啦啦的响声,河面上飘散着洁白轻柔的芦花,对岸传来学校那口老铁钟的声音……”,这件失而复得又上学的事,在一些作者那里,可能会叙述得简单无味,或者是刻意夸大情绪的失控等,而在帕蒂古丽的笔下,则是河边的一幅幅画面:一个少女赶着羊群在河边游走,羊儿吃了田里的麦苗,学校白墙上的电影等等,尤其是父亲态度的改变,文本里没有对话,也没有父亲的心理活动,只有父亲房里的油灯彻夜明亮,“天已经大亮时,我翻身起来,发现我昨晚挂在墙上的皮鞭不见了,安静地向躺在我枕边的,是我的那只蓝布书包。”亲情不言而喻,令人感动。

    《黑驴记》写的是故乡大梁坡村的一头驴子。写驴子,可以用各种方法写,帕蒂古丽写的是这头驴子的命运。我不知伊斯兰教是不是把一切生灵作为人去尊重的,帕蒂古丽写驴子的时候,是从内心尊重驴子的。不仅作者心里尊重这条驴,她的爹爹也是尊重驴子的,“爹爹刮胡子、洗脚,在车上放了皮鞋和袜子”,“当我见到那头驴的时候,一眼就看出,爹爹其实是一直在等它,等一头像马一样高大、八面威风的黑骏驴”,真是一匹神奇的驴子。帕蒂古丽一直是擅长侧面描写的,这只神奇的驴子到底是怎样神奇,是通过爹爹的得意盛泰表达出来的,“自从有了高大的黑驴,爹跟驴无论走到哪里,所有的眼光都会集中在爹身上。连鸡狗猫们看爹牵着驴,大摇大摆地走过来,都会自动把路让得很宽。”家里有这头驴子,生活节奏都变了,“我们却变成了驴的奴仆。我和母亲每天要担十桶水给它喝,弟妹们从早到晚不停地拔草给它吃,父亲还要时不时给他加玉米和糠料。”作者写了这头驴子的风度,驴子的醉酒轶事甚至驴子的情欲.......爹爹去世了,“弟嫌黑驴老了,动作太慢,瞒着我们,把它给卖了”,驴子的命运伴随着人的命运,令人揪心。

    家乡刻在帕蒂古丽的心底,逐渐形成了文化,所以当她成年后走出家乡嫁到了江南余姚的时候,依然对家乡念念不忘。最近她的作品《苏醒的第六根手指》写的就是一种文化心理纠结。“由于身份的不确定性,我只有把自己悬在两种生活之间,无法完全切入。”这篇散文不是叙述的,而是解析的,自我剖析从少女时代就有过的身份压抑。当然对同学的六指还是有描述的,“她的第六根指头萎缩在大拇指下面,几乎不参与那只手的任何动作,它只是被其他手指连带着被动地上上下下。”这篇散文的核心还是涉及到对人的尊重问题——尊重人的差异。她通过少女时代在汉族学校学习“亡羊补牢”得到了汉族对游牧民族的尊敬。人和人有差异,民族习惯和民族习惯有差异,彼此的差异应该得到尊重,这从理论上是没有问题的,但实际的生活是做不到的,“那个下课后常常蜷缩在教室一偶,无法加入别人的游戏,自卑地做着旁观者我的一部分。”少女时代的心灵伤害是刻骨铭心的。虚构和真实,理性和感情完美地在她的散文里结合,“这根看不见的手指,有时它的指向是一种陌生的文化和习俗,有时它转化为一种语言和思维方式。”第六根指头,是心理的感觉,是一种由于人的身份而受到伤害后的反弹。其实,作者自己是明白的,“交往本身就是人类最伟大的事业,一切不适和疼痛都是人与人、种族与种族交往的代价。”因此,祝福帕蒂古丽,同时期待她以此为视角,写出可以对“人类学”有益的文字,而不仅仅是把自己对故乡的印象只说给墙或者羊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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