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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散文

闲印微红

2021-12-24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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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印微红

春睡美

      春日午睡,我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自己走在村庄的一条田间小埂,走了一会儿,眼前出现一排陌生的脚印,好奇之下,我踩着脚印向前走去。脚印宽大,步伐匆忙,我越走越急,一脚踩下去,只听到一声巨响,我把路踩断了,整个身子向下急速坠落。
      等我醒过来,发现自己落在一棵大树的枝头。我不知道这棵树又多大,因为我整个人只躺在一片碧绿的树叶上,就像躺在一张宽大舒适的大床。我也不知道这棵树有多高,因为我站起来在树叶上行走,如履平地,却根本看不到树干。我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还是仍然在树叶上继续行走。
      我走得有些累了,躺在一片树叶上休息。我不知道这个时候是白天还是晚上,因为我没有看见太阳也没有看见月亮。但我看见了星星,每一颗星星都在流动,一会儿消失,一会儿浮现。当一缕光穿过树叶的瞬间,我看到的是那夜空中的银河。
      令人奇怪的是我并不觉得肚子饿,而且疲倦的身体刚刚躺在树叶上,立即变得精神抖擞。这时候我才发现树叶散发出一种淡淡的清香,闻着令人神清气爽。
      闻一闻树叶的清香,肚子也就饱了。我想,我要摘一片树叶回家。
      我还要找到这棵树开的花,这棵树结的果,我还要带一朵花回家,带一个果子回家,我美滋滋地想着。
      可是一老在树叶上行走也不是办法,如何才能走出这棵大树的枝头呢。
      正当我苦恼时,忽然听到一个声音响起:“时间不早了,走吧”
      另一个声音说:“等会,这儿好像有人的气味。”
      我吓得趴回树叶上,屏住呼吸,一动不动。这声音听起来远在天边,又像近在眼前。
      “很多年了,不会再有人会来这个地方了,走吧”
      我努力捕捉声音的来源,扒开叶子向下面张望,却什么也没看见。忽然,听到一声长鸣,一只大鸟从我的头顶飞过。这回我看清楚了,大鸟羽毛似箭,翅若浮云。鸟背上坐着两个人,一男一女,面容姣好。他们似乎看到了我,或许没看到。
      男人拍了一下大鸟的翅膀,大鸟回头一吐,一团火焰落在大树上。刹那间,大树着火了,一片片树叶飞向高处,熊熊燃烧,碎成一团,无数片树叶化为灰尘向下慢慢飘洒,飞舞,遮挡了整个的天空。
      我趴着的那片树叶也离开了树枝,我滚落下来,一声大喊,我醒过来了,不之东方之既白。
      白,窗外空气清冽,玉树琼枝,大地洁白。
      昨晚下了一场大雪。
      隐隐约约中,一个声音似乎又在耳边响起:“明天人间可以踏雪寻梅了。”
      原来每一朵雪花都是由一棵大树的树叶变化而来,梦中的我究竟到了一个什么地方。这真是一个让人觉得又甜蜜又忧伤的梦。

雨绵绵

      上午下雨,午时天晴,下午又下雨了。
      屋顶炊烟升起,我去菜园摘菜。雨水洗掉了菜叶上的尘埃,白菜苔子翠绿喜人,长势喜人,倒让我舍不得摘下。
      在去菜园之前,母亲要我换上套鞋。我不听,仍然穿着皮鞋进去。关上竹篱笆,走出菜园,除了手上拎着一把滴着水珠的白菜苔子,我的鞋子还带出来几把泥土。泥土紧紧地沾着我的鞋子,上面还有青青的小草,几朵淡雅的小花。
      不在意泥土弄脏我的鞋子,没有用棍子拔掉。如今即便在乡村,除了在稻田,山坡,菜园等地,也很少有机会接触到泥土。我站在大地上,但脚下踩的不是泥土。
      走进菜园时,春雨浇灌下的泥土蓬松,柔软,脚踩下去,踩出一个深深的脚印,泥土裂开,渗透出水,传来一股新鲜的泥土气息,湿了鞋子,湿了袜子,感到春天就这样贴身而来。
      对于春天的感受,泥土之外,便是春雨。
      立春,雨水,大地尚未发育成熟。 非得春雨绵绵,才换来桃红柳绿,草长花开。我便一直爱着这江南的梅雨,轻若游丝,似下非下,似停非停,绵长,细致,一路逶逶而来,燕子晚归,梅子黄时。
      不过这并非得到所有人的喜欢。知堂老人一身的苦味,苦茶,苦竹,苦雨。生平一杯苦茶,清涩得让人舌头都卷不起来。只是年岁渐长,什么都苦过,便什么也不苦了。而那苦过之后泛起的一点微甜,却能长久留在唇齿间。读老人的文章便如走过一场春雨,清涩之后有微甜。接下便可试着想象小楼一夜听春雨的情形。那是春雨后的一个早晨,空气清新,一个江南少女赤着脚走在青石板路上,走了一会儿,然后弯下腰卷起裤脚,露出了小腿,像一节雪白的藕。
      上面的想象读书所得,不见得准确。其实真实的事情也为少。记忆犹新的是小时候在春雨中栽茴藤。以二到三个枝节为止,一根长长的茴藤可以剪成数截,装进一个竹篮,戴着一顶草帽,在纷纷细雨中走向屋后的菜园。挖一个小坑,放一支茴藤,用土埋紧,即可成活。那时候乡村的天空很蓝,水很净;那时候的乡间小孩,也就是一支茴藤,栽下后喝着春雨长大,无人理睬,却能茁壮成长。
       那时候,我刻意去淋一场春雨。某时,某地,那一绺湿漉漉的心事至今还清晰地贴在耳边。正如我现在仍然喜欢一个人在雨中静静漫步。一片叶尖,一角屋檐,一双翅膀,天空中的每一滴雨都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抬头仰望天空,每一滴雨恰似故人来。

     可吃酱

      我喜欢吃豌豆。小时候吃豌豆,把刚刚结出的嫩豌豆剥出来,放在白瓷碗里,宛如一粒粒青玉。一根竹签串起,大约十几粒,放在跑出灶口的火朵上,上下滚动,芬香扑鼻,粉嫩润滑,入口既化。到后来看到鲁迅先生在夜晚的江船上吃豌豆,不以为然矣。
      不明白豌豆为何要同沙子一起炒,炒熟了的豌豆蒸不烂,煮不化,捶不扁,响当当,咬不动。门牙只能咬瓜子,咬不动炒豌豆。要歪着脖子用板牙咬,嘣脆一响,破了,吐壳后再慢慢磨碎。所以吃炸豌豆要有一口好牙。小时候过年吃茴块,泡块,吃炸豌豆。炸豌豆好吃,更好的是还可以玩,弹炸豌豆。除夕夜,跟伙伴们提着一布袋炸豌豆玩弹炸豌豆。因为过年,可以玩大点。一次拿出三十粒炸豌豆,随意丢在一张大圆桌上,“石头,剪刀,布。”胜者为先。规矩是用手指把一粒豌豆弹向另一粒,要求两粒碰到一块,且不能碰到其他。弹时力道轻了,弹不到;重了,过犹不及。皆不成。力道拿捏得恰到好处并不容易,其间的乐趣大约跟现在的小孩弹珠子差不多。弹之前还要用手指在两粒豌豆间划一横线,因为豌豆多了,撒在一起,可供选择的机会很多,赢了可以一直弹下去。于是划那一横线显得特别郑重其事。
      老豌豆炒至半成熟,加水煮,水干,加坛子里的酸辣椒,拍大蒜仔起锅,实为一道下酒好菜。一粒煮豌豆一口小酒,最宜独饮。不过我以为最好的豌豆吃法并不在此。
      我是个没出息的人。到的地方不多,吃的东西也少。东坡肉,狗不理包子,高邮咸鸭蛋,火宫殿的臭豆腐,早闻大名,从来无缘见面。高邮的咸鸭蛋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每次看到此处我很不争气地舔了舔舌头,端起杯子饮了一大口酒。而至于酱,则所知更少。去年正月到武昌户部巷吃过哪里的酱干面,挑上一大团酱,也不知是什做的,跟热干面搅伴,稠口起粉,味道平常。东北的大酱也只是听说而已。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不知酱味。相反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我吃过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酱,那便是豌豆酱,我母亲做的豌豆酱。
       村庄也有别人做豌豆酱,比如我大姐,但都没有我母亲做出来的好吃。究其原因我想是母亲做酱特别认真仔细。母亲安静地坐院子里选豌豆,竹筛放在腿上,若是虫咬的,瘪了的,偏小的不要。满满一竹筛豌豆往往只剩下半筛后,一个影子越拉越长的黄昏也就过去了。豌豆用石磨去壳,碎了的,整块的,掉地上的不要。只选一分为二的,提溪水洗净,太阳晒干,方可入坛,在一个盛夏的果实挂满枝头的大树下。陆游云:“十月可酝酒,六月可作酱。”母亲从不读诗,时间上却与古人有着吻合,古稀之年的老人家古风存焉。
       一坛豌豆酱放在杂屋西边的墙角下,一放一年,泥土封盖,其间谁也不能打开。一年之后,酱味才出。母亲不止一次说起。从坛子里舀起二三调羹,放人碗中,须立即入口,入菜。否则豌豆酱一见空气,能够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悄悄地变色。味亦不正。
       除了豌豆,我不知道母亲还往坛子里放了什么。豌豆酱上桌,拿筷子夹一块,香,鲜,醇,偏辣,正是我喜欢的味道。
       谷雨之后立夏,可吃酱。初夏的清晨,村庄空气清新。早餐,站在院子里一棵紫薇下,我端着一碗白米小粥,面上配之一调羹杏黄色的豌豆酱,嗦嗦直下喉咙,又得浮生半日闲。
      豆子是好东西。绿豆熬粥,黄豆打豆腐,红豆相思,豌豆做酱。物尽其所,人间之至味出也。


人书俱老

       有一时的事,有一天的事,有一年的事,还有一辈子的事。
       比如书法,便是一辈子的事。
       看了颜真卿的巜自书告身》,再去看巜多宝塔》,会心一笑。由方成圆,由露变藏,由紧到松,一个是初出茅庐的江湖少年,一个是云淡风清的林下老人。因为中间隔着三十多年的时光。时光是一把有着无数个小眼孔的筛子,细细地筛着大千世界里的每一个生命。有些人被筛得一干二净。有些人则保留了一部分。无法筛掉而保留下来的永远是属于自己的东西了。
      孙过庭在《书谱》中说:“通会之际,人书俱老。”人书俱老是人生中一场漫长的持久战,消耗战。永公住吴兴永欣寺, 积年学书,后有秃笔头十瓮,每瓮皆数石。人来觅书并请题额者如市。所居户限 为之穿穴,乃用铁叶裹之。人谓为“铁门限”。后取笔头瘗之,号为“退笔冢”。凡俗如我辈,在如今笔墨流失的年代,每天能够抽出二三十分钟练字的时间,已实属不易了。
      人书俱老,苦尽甘来。 隔着三十多年的时光回头看,一支竹管成了他的第三只手,随心所欲不逾矩。人书俱老时,巜祭侄文稿》,被誉为天下第二行书。
      学者甚众,成者甚少。不是每个练习者都能够到达人书俱老的境界。时间之外,另有性情,学识,心灵。折骨为笔,剥皮为纸,落泪为墨,书法是大道。
       我写字的最初目的是想过年时能够写好一幅对联贴在大门上。虽然我从未拜师,未与人切磋,字也写得不怎么好看。但写了十多年,日久生情,现在我已是十分喜欢写字了。
       就像我在以前的文章中说,写字是一件苦差事。弯腰握笔,凝聚精神,常常是一个字临摹了几十遍也不得要领,东倒西歪,难看至极。心中自有一股燥气悄然无声地升腾,恨不得把桌上的笔墨纸砚统统扫落。然而着急没用,只能平下心来,做一个深呼吸,接着写下去。“非人磨墨墨磨人”,写字,写的不仅仅只是字,实在可以练就一些字外的功夫。
       而现在,我写字已不求好不好看了。在乡下哪个小小的院落写字,只是顺着自己的心意去写。一横是一截老枝,一撇是一片新叶,一点是窗前的一只小鸟。
       我是不可能达到人书俱老的境界,我只是想到达人书俱老的时候。
       因为一个人,短暂的一生,能够遇上一件一辈子的事,终究是幸运的。比如书法。又比如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不过这都太难太难了。
       如果有来生,我希望下辈子长成一棵树,像树木一样生长,沉默、缓慢,却扎实,平稳,努力靠近天空。
       每一棵树都是一支站立在大地之上的笔,一天天走向人书俱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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