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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散文

看夫子的笑话

2020-09-17叙事散文夜莺
看夫子的笑话文☆夜莺私下和姐妹们闲聊,我都称他老夫子(老是老师的老,夫子是对有学问的男子的尊称)。夫子能言善辩, 自谦“属于那种咬人的狗不叫”一族。也不愧是个理科生,论起 理来,思维严密,证据凿凿,古今中外,信手拈来,一套一套的,无懈可击。

  看夫子的笑话
  文☆夜莺
  私下和姐妹们闲聊,我都称他老夫子(老是老师的老,夫子是对有学问的男子的尊称)。夫子能言善辩, 自谦“属于那种咬人的狗不叫”一族。也不愧是个理科生,论起 理来,思维严密,证据凿凿,古今中外,信手拈来,一套一套的,无懈可击。熟人堆中,我估计没有几个是他对手。若是论理,也不可怕,就怕那种咬文嚼字的书呆子气,熏死人。偏偏他就给我这个印象。   老早就大白天下,我的男神就一个标准:幽默风趣。当然,附加条件也是有的:要么长得帅,要么文章棒。自然,夫子离标准相去甚远。当姐妹们异口同声说他是我的男神篇主角时,我的头都要摇落了。   这两天心血来潮,想写个笑话练练手,左瞧右顾无材可取无枝可依,就眼巴巴等夫子现身向他呼救。看过他的读书笔记,知道他涉猎广泛,记性又好。加之生活阅历丰富,对他来说,讲个笑话,还不是小菜一碟。当我战战兢兢伸手索要时,他二话没说,一气发了八个段子,接着大手一挥,都送给你。   我喜笑颜开,照单全收。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拿来看看再说—   都说童言无忌。儿子四岁时,大人问他:“你长大想当什么?”“我要当退休老头,像我爷爷,每月都领钱,还不上班。”看完,打个抿笑。继续看:儿子最爱玩一只叫做“独角兽”的变形金刚玩具。参加小学录取面试出来,妈妈问他:“让你跟老师说你爷爷是教授,你说了吗?”“我说啦,我还在前面加了一个‘独’字。我说我爷爷是‘独角兽’!”嘴角咧开。再来:儿子上六年级了,有一次洗完澡光着屁股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妈妈说他:“个头都快赶上你爸了,让对面楼的人看见羞不羞?”“没事儿,他们以为是我爸爸在家晃呢”肚子笑得生痛,不敢看了。知道好友天马最近工作压力很大。也想让他乐一乐。手指一点。立马就有回声:哈哈哈,这孩子真可爱!见他开怀大笑,我心里自是喜滋滋的。   哎,可惜不是夫子自己讲的。想到这点,脸上一下晴转多云。有些心灰意冷,于是连发两条弹过去:这是书上的。我要原创的。是原创,他说。看我疑虑重重,他微微一笑:以前记我儿子的。   “嗬,太阳真打西边出来了。”我不由得坐直身子,瞪大眼睛,心里惊叫“原来夫子还有幽默细胞”。我瞎眼跛脚,居然没有发现。倏地又忆起他的《起名趣谈》一文。“ …… 好的名字也可能被解释坏了。一同事的帅儿子名叫秦汉(与那个演员同名),我对他说:‘听这名字想起一句诗。’同事高兴,忙问:是秦时明月汉时关吗?’我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伤心秦汉经行处。结果不欢。”虽然迂了点但也不失一默。我怎 就熟视无睹,忘得一干二净了呢。唉,都是看文识人惹得祸,才落了弓杯蛇影之病。   自此,晴天白日也好,月黑风高也罢,只要得闲,我就抱着手机定位跟踪,逶逶迤迤而去,看他聊天看他跟贴。意外惊喜还真不少。   凑巧有文友心急手抖,把一句中的“合”字打成了“搞”字,由此牵出关于方言的笑话。夫子解释: 北方人爱说搞字,多有暧昧之意。 那天有个哥们质问我‘你怎么搞的?我回答,媒人介绍的 ’。” 好你个夫子,故意答非所问歪解词义,原来真“老狐狸”也。我本是个有语言洁癖的人,见不得也听不得别人说脏话浑话,更不喜欢陌生人乱开玩笑。感觉怪怪的挺别扭。第一次见他在朋友们面前玩笑, 想起他平时正儿八经老气横秋的说话模样,我还是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有文友撰文给古人翻案,他嗔怪人家没有提出有力论据,那文友也有趣,说他只提观点,论据都在史书里。夫子回得也妙:我以后写文章只负责提供标点符号,内容让读者去想。亏他忍功了得,没发。不然,又会一石击水,浪花朵朵,妙论迭出。   时至今日,我才发觉,寻寻觅觅了多日的男神,居然从天而降就在眼前,我竟浑然不觉。同时也不再以没有中外的大明星大歌星大作家大诗人作男神而自惭形秽,深感不安。   文朋诗友中,有才的多,有趣的寥寥无几。若不是夫子引荐进了忘城,见过他的一帮好朋友,我还差点与男神擦肩而过呢。写到此处,我必须声明一下,我的男神词义与众不同: 它是泛指某一方面很优秀品行很好的男性朋友。   夫子的人品文品以及文学素养,有目共睹。大凡论文做事,他都抱着“ 自取所需,而不要自取其辱”的态度,所以他的男女朋友不少,知己也多。我很高兴,遇到他这样的文友。一来二去,和他朋友们混熟了,我也会肆无忌惮地放出心中的小魔鬼,任其蹿上跳下,飞扬跋扈。怕伤及无辜,夫子总是在旁温馨提示:夜莺,别学某某,呵呵。一听他的声音,我就脸发红心发慌,一个劲儿点头认错,嗯嗯嗯。   夫子人到中年,清癯尔雅,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很动听。他常说,读书可以医愚。而我恰恰无心读书,偶尔蜻蜓点水一览,也是边看边扔。喜欢袖手旁观别人文争嘴斗,还经常乐此不疲甚至废寝忘食。昨日进城,仰望蓝天白云,一下恍然醒悟,惊觉自己对世象对文史的观察了解太封闭太狭隘太浮浅了。沉水潜伏供氧不足,发言冒泡显卑露怯。什么都要了解,不能抱着书本坐在象牙宝塔里当佛爷 —夫子的话像秋日丝雨,伴随缕缕兰香飘然而至沁人心脾。   我想写点文字给他,夫子说,还是写写芳姐吧。其实,我也有这个打算。只怕我这一支秃笔,污了芳姐性情,伊的学识见解不消说了,单看伊译的《大教堂》,我就自卑得不得了,喜欢得不得了,也崇拜得不得了。文末煞尾,我也想改口了。从今往后,跟夫子的朋友们芳姐玉兄城城等一样唤他:豪哥。见过豪哥一张微醺小照,脸红红的,媚媚的,可爱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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