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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散文

12月,我在普洱(下)

2020-09-17抒情散文雨夜昙花
七我独自坐在候机厅里,一面在手机上给恩和写信,一面暗暗回想,这十年,究竟发生过些什么。十年前,是个临界点。十年前的一月,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我们不适应,每提起这地方,依然称它为思茅。十年前的五月,我爸离开我们。大半年后,来到思茅的我,不发一

  七
  我独自坐在候机厅里,一面在手机上给恩和写信,一面暗暗回想,这十年,究竟发生过些什么。   十年前,是个临界点。   十年前的一月,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我们不适应,每提起这地方,依然称它为思茅。十年前的五月,我爸离开我们。大半年后,来到思茅的我,不发一语,不与表哥表姐联系,不与任何人联系。   我爸的故乡景东,辖于思茅,因而每有人问起父亲是哪里人,他都会答:思茅景东。   这么多年间,我忘了这座城市,并不是它没有宜人的景色,更不是它的食物不够美味。而是我不知道要怎么去面对一座不再是思茅的城。我已慢慢习惯把这片地域称为普洱,思茅这个名字渐渐陌生化。我其实完全忘记了,普洱就是思茅,就是我父亲的老家。   十年前,我去普洱时,母亲坐在车中说:“要是你爸爸知道,你受邀去思茅讲课,不知会多欢喜。”我扭过头,看向窗外。   那一次的培训班,是思茅所辖的每个县来一人。这一次是以会代训,面对的是全省。但母亲没有说:要是你爸爸知道。她是说:如果他们不知道你去,就不要联系了。我知道母亲所说的“他们”是谁。如果母亲不提,我完全没有想起在普洱,居住着他们,就像我忘了那是我爸的老家。母亲一提,我便说:我要找表哥。母亲不再说话,似已默许。   早年看过一句话:最爱他的母亲数十年没能见他一面,我们这些毫不相干的人,却每一天都能看到他。我也是这样想的:我与一些朋友隔三差五就小聚,与一群天南地北的同事每年要见数次,还有我的同学,哪怕已没有消息二十年,也要想尽一切办法,找到她。在我们能够见面的日子里,聊着彼此喜欢的话题,吃着彼此喜欢的美食,还会去看彼此喜欢的风景。而与我有血缘关系的表哥表姐们,却已经年不见。好像当我爸离开人世的那一天,我与他们所有的联系就戛然而止。不再联系,就像从自己的世界抹去了他们的存在,而他们,也抹去了我的存在。   同学,因共读一所学校而结识;同事、同伴,因类似的工作而认识;朋友,是因相同的爱好而从各种场合认识的人中遴选而出。血缘关系,在这中间居于什么位置?所以我要见一见表哥表姐,看一看我们之间,究竟有没有可能彼此牵挂。这份刻意,其实不是我的作风。   那时候,莹漾特别喜欢我爸来看望我们的日子,每当他要回去,莹漾就紧紧抱住我爸的大腿,哭得异常伤心。为这事,我爸曾说:“这个孩子太重感情,以后我要注意一点,不要与她太亲近,不然到了那一天,她会受不了。”当时我嗔怪:“说什么话呢?!”我以为,纵然有分离,我们也要在一起,把想说的话,说个干干净净,把想听的话,听个分分明明。然而,这十年间总是在突然间想起,我爸曾说过的某件事,没有说到结果,还有我爸说的某个故事,我没有听到结尾……   因而很多时候,我不愿意热诚,宁肯矜持着,远远地看着那些热闹与喧哗。好像因为自己的疏离,当离别来临,就不会忧伤。我此次突然改变,主动与表哥表姐联系,则是因为恩和的一句话:“生命的根底就是轮回一场,各自来去,难悲难喜,亦悲亦喜。如不相惜,不过悲伤之上复以悲伤而已。”何况我已知道,无论怎样周全的保护,也不能够让自己在别离时不会黯然神伤。   
  飞机虽然晚点,但我写给恩和的信,尚未完结就开始登机。不到一个小时,我从普洱回到昆明。   到家第一件事是脱下靴子,把它放进鞋柜。这时我看到鞋柜里的另一双靴子:棕色,高筒。电光火石间,我想起,十年前我就是穿着它,去普洱。   洋装、毛衣、靴子,它们都在,除了那串项链。奇怪的是,为何我唯独记不起这双靴子?   这双靴子,是在沈阳所购。   十年前的那个冬天,沈阳零下十度,我穿着深爱的靴子走在沈阳的大街上时,鞋底出了问题。它不能够再安然无恙地套在我的脚上回到昆明,于是去商店买了另一双靴子。与它相似的靴不可能找到,我只能挑一双颜色相近的:同是棕色。   回到昆明,拎着那双靴子,找遍了所有知道的修鞋辅,请他们把靴子修好。然而没有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因我是熟客,有一位师傅在我为了这双靴子第二次找到他时,说道:你放着,我尽量去帮你找找鞋底。并解释:就算换了底,也不好穿了,而且这种靴子换个底也要百儿八十的。我说没关系,只要能穿就行。我等了一个月,电话终于来了,他也无能为力:靴子式样太老,相似的鞋底都找不到。我无奈,去取了靴子,走在昆明冬季的街道,虽然阳光依然普照,虽然头顶上栾树的叶子正金黄,但内心悲伤无比。   这双靴子,是我爸为我买的。   我爸买过许多东西给我,这双靴子是其中之一,不过,它对我的意义不一般。   那一年经过选拔,我有了去北京进修的机会。那时北京零下五度,我没有一双鞋子可以在这样的温度下让脚不受冻,我爸带我去买。那时的昆明,又晴朗又暖和,完全不知冬的严寒。走了一条街,又走一条街,再走一条街,见了许许多多的靴子,它们都美观,并且不保暖。天色黄昏时,终于看到一双靴:棕色、高筒、牛皮,最重要的是,它的里子特别厚。一问价格,转身要走。我爸一把拉住我,让我试靴。我说太贵。我爸说:“有多少父亲能为去首都进修的女儿买鞋呢?!”不由分说,把钱掏出来,递给售货员。我一直记得它的价格:一百八十元。那时我的工资,一百出头。   那真是一双好靴子,多年来,每当冬季外出,无论省内省外,它从没有让我的脚冰凉过。哪怕我坐在桌前,半天不起来走动一步,它也让我的脚暖暖和和。我穿着它,过了十二个冬天,去过许多寒冷的地方。   我爸在那一年的夏天来临时离开我。他买给我的靴子,在同年的冬季,被我丢弃。我永远记得那个午后,独自走在街头的我,抱着那双靴子,不知如何是好。走着走着,我把靴子放进垃圾筒,它们落到底时重重的声响让我感觉到寒凉。太阳照着我,但它没有温度。   那些年间,我的文章成为铅字,我爸要庆祝;我的诗集面世,我爸要庆祝。就算我只是获得了一个小小的优秀,我爸也欢天喜地地庆祝。在他最后的日子里,疼痛已难忍的他告诉我:新写了文章就拿来给我看,看着它们,我就不疼了。   那个愿意听我所有诉说的人,为我取得毫不足道的成绩欢喜并骄傲的人,已离我而去。现在,连他买给我的一双靴子,我都留不住。   纵是我没能够留住那双靴子,纵是我又有了一双靴子:棕色、高筒、牛皮,我能够记住并为之神伤的,只是我的第一双棕色靴子。没有付出过情感的任何东西,我记不住。一如我不记得普洱其实就是我爸的老家,不记得我初吃时认为很美味的食物,也不记得,后来又在伊加衣买过的许多衣物,它们去了哪里。   因为不记得,我不在意许多物品的消逝,也不在意人与人之间的相欺相骗和倾轧。这些年间,我越来越随和,越来越看不到许多的暗影,只不过是能够让我记住的事与物,越来越少。可是我记住了的,那就是一生一世,一、生、一、世。   
  那片地域,名为思茅又或普洱,与我是无关的。就像昆明在大雪的节气里刚刚步入深秋,普洱则依旧艳阳高照。它们有自己遵循的一套法则,日历上的节气,只是写给我们看的。因而,思茅作为老家存在于我爸的话语中,在我的童年里是个神话般的地方;普洱,哪怕我已抵达,它于我而言依然是陌生的城池。在我们的情感里,也有着自己的法则。   其实我对于这十年间的变化不甚了了,虽然我想告诉恩和这个。不过我知道,无论说什么,不用担心恩和不明白,哪怕我自己并不明白。恩和,这个非常年轻的女子,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是什么样的联系:不是同学,不是同事,更不是血缘关系,可是,或许我重回中财,就是为了等她的出现。并不仅仅因为她鼓励我,说我可以成为更好的我,也不仅仅对我所做的一切,她会包容地微笑——对所有出现在她面前的人,她都这样:温和、宽容、善待……我以欣喜的心情对待她的出现,是因为,她一字一句写在中财的文字,让我能够对生命、岁月、情感,从一个更为温软、更为豁达的角度去看待,最重要的是,在那些文字中,我分明看到了生命美好时,它的样子。   恩和说:“生命和世界,是你心界的样子。这既是生命的贵重,也是它的庄严和慈悲。如此,活着才是一件值得全力以赴的事。” 我深深明白,所以正全力以赴,在这全力以赴中,刹那的心思闪动,片刻的追寻和探求,总会窥见到生命的精微与磅礴,这一切让我深深感动。   现在我知道,重逢是岁月的恩赐,纵有别离,哪怕再无约期,也不过是让悲与欢完整呈现。但记住什么与忘记什么,生命自有选择。   在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普洱候机厅里的那间茶室是什么名字,我已然忘记。就在想取出相机的那一刹突然闪过一念,如果仅凭自己的记忆,能不能记住它?现在我知道了:不能。对于这份忘记,我心安理得、安之若素,不再去根究其间记住与忘记的分界线。只是知道,有一个名字我永世不会忘记:梅。这是我此生的第一个名字。我爸取好这个名字,用了十年的时间,终于等到在盛夏出生的我。   (后记:此文写给我的2017年,也是写给父亲没有看到的我的这个十年,虽然他依然陪伴着我。并在此深深感谢,那些陪我一路走来的人们,你们所给予我的一切关爱,都完整地、安然地存放在我的记忆里,一生一世,生生世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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