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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散文

[原创]那年的玫瑰和爱情无关

2020-12-14抒情散文宋煜
已过去很久了,那年女孩上高二。一个热热闹闹的课间里,女孩听见有人在喊,新老师来了!女孩想那便是她们的新语文老师兼班主任了。之前教她们语文课的那个胖女人,已经调到县城教书去了,同学们无不拍手称快,都说再也用不着看她那张黑豆饼子脸了。后来就有人
  已过去很久了,那年女孩上高二。   一个热热闹闹的课间里,女孩听见有人在喊,新老师来了!女孩想那便是她们的新语文老师兼班主任了。之前教她们语文课的那个胖女人,已经调到县城教书去了,同学们无不拍手称快,都说再也用不着看她那张黑豆饼子脸了。   后来就有人说看见他了,是个背后看像周润发,正面看像黎明的让女生心动的男老师,女孩方才把手中的小说合上,然后女孩就看见了他经过她的窗前。他穿一件白得耀眼的衬衫,有些高,有些瘦,头发梳得纹丝不乱,看起来很精神。   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女孩便开始盼望着每天一堂的语文课,喜欢看他站在教室正中的小小讲台,手拿语文课本,一脸阳光,用磁性的声音给她们讲解课文。   怎样才能让他注意到她这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呢?女孩死缠烂打和自己的死党小丽换了座位,这样女孩就坐在他的正对面了,可是她的成绩又太过一般,语文课上每时每刻都在担心着他突然提问到自己的名字,她会因站起来回答不出问题的答案而不知所措。因此每一堂语文课都听得战战兢兢,下课后抓紧每一分钟,复习预习语文课文,等到做好了百分之百的准备以后,又每时每刻盼望着他提问到自己的名字。   但他自始至终都不曾提到。   后来女孩听那些百事通说他曾有个女友,是他大学时的同学,生得貌美如花,并且长发飘飘,最喜欢穿素色的衬衣和橙黄色的短裙。   可女孩长得很黑,而且总喜欢穿松松垮垮的男式T恤。   女孩开始偷用妈妈的嫩白霜,把脸用一层厚厚的脂粉盖上,还吵着不再穿宽松的T恤,妈妈很欣然地为女孩买来了很女孩子气的衣服,妈妈平日最讨厌她从前那种吊儿郎当的样子了。   终于一个全新的她出现在了教室里,所有人的哗然是在她的意料之中的。等他讲完课下来作辅导时,女孩赶紧抓住机会问他其实早已知道确切答案的问题。   他耐心地给女孩一一讲解她“精心设计”的问题,女孩和他只有十几厘米的间隔,看着他俊朗坚毅的脸部线条、深邃的眼睛,一向矜持的她突地对他生出一种不一般的期待或幻想,忽然间觉得脸颊烫得如同炭火。   可这默默发生着的一切,他可知晓?   他不会知晓,他从来没有注意过女孩的存在,他的目光在整个教室里游离,单单不会落到她期许的目光上,女孩开始在自己的本子上写下他的名字,天明天明天明……   情人节那天,满街满街都盛开着血红的玫瑰,女孩早早来到教室,把一枝娇艳的玫瑰花悄悄塞到讲桌的抽屉里,然后惶惶然等待着上课铃的响起。第一节就是他的语文课,他习惯把自己的讲义放到讲桌的抽屉里,女孩想他一定会看见她的玫瑰,女孩低着头,红了脸捱过了一堂课。但他一直都没有提及玫瑰的事,下课后,女孩偷偷去看,课桌里空空如也,女孩的心又是一阵狂跳。   那时侯学校是封闭式的,平时要出去必须要有班主任签名的纸条,再拿它到教务处盖章才可以出去。每请一次假女孩都舍不得把这个写有他名字的纸条交给门卫,女孩喜欢看他的名字留在她的掌心上,喜欢关于他的讯息留在生命里的任何地方。后来女孩甚至学着他的字迹写字,直到能够熟练地把他的名字按照他的笔画写出来。   一次被同桌看见,女孩瞬息涨红了脸,但同桌并没有注意到这些,拿出一张空白的请假条让女孩为她签上他的名字,女孩为了掩饰自己的心虚,提笔为同桌签上了他的名字。   同桌忽然问女孩,你怎么会写班主任的签名?   后来很多想跑出校门的同学,都来向女孩索取他的签名,而女孩也不能说什么,帮他们签了一个又一个他的名字,惟一的要求是不要让他知道。   直到惹祸上身,一天,胡亮用女孩签的请假条跑出去,到网吧玩游戏,被人打了一顿,这件事才穿帮。他私下里一个个查问下来,终于知道,背后的那个罪魁祸首是女孩。   从来没有见过他那么严肃的面孔。女孩站在他的面前,不敢抬头。   知不知道你犯了一个多么严重的错误,模仿班主任签字很好玩对不对?闯了祸怎么办?你承担责任是不是?   女孩站在他面前开始抽泣,这不是她想看到的结局,他忽然间变得陌生,女孩心里对他的那份温暖的幻想瞬间变得冰冷。   好好反省一下,回去认真写个检讨。   女孩走出来的时候他的表情依然阴阴的。   女孩趴在自己的床上,眼泪控制不住地汹涌不止,检讨她写了撕撕了写,脑子里反反复复只有两个字在交织,天明天明天明……   这件事并没有就此结束,胡亮的父母找到学校来,大开骂戒。说学校干吗找这样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来做临时班主任,学校要是不把这么不负责任的老师开除,就和学校没完!   后来校长找了他谈话,后来就不再看见他来上课了。   女孩的脑海里经常出现他的样子,他脸部的轮廓,和善的表情。暖暖的,像春天的阳光。   女孩依然能够模仿着他的样子写出他的名字,看着这两个熟悉的字,会觉得他所有的温存会在这一刻突然降临。   可是,他去了哪里呢?   再次见到他已是二年后,女孩本以为不会再见到他,这段“初恋”就这样悄无声息地结束,对他的那份爱慕会像山谷里的野百合在春天的深处独开独谢一样,等再过几年,回头来看,时间之河滤尽了今日的患得患失,突然觉得有他出现的那几个月,虽然充满痴气,还是很美的岁月。就像野百合的开与谢都没有罪过一样,对他的感情浓了又淡,也是没有罪过的。   那天是女孩刚到一个陌生城市里陌生的大学去报道,女孩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竟然在街上看见了他,依然是挺拔的样子,面容明媚。   女孩一身风尘地去向他问好,她说刘老师,你还记得我吗?我叫赵小敏,在德人实验中学读过书,你教过我的语文课。   认识,怎么不认识,你就是让我丢了工作的那个调皮的小丫头,不过我不怪你,你让我有机会了解到自身的潜能,后来我考了研,现在有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他说着燃着一支烟,袅袅的烟雾升起,眼前的他和回忆里的他互相纠缠。   后来寒暄了几句,分开,各走各的路。   忽然他又回过头来问了一句,那年情人节的玫瑰花是你送的吧。说完他呵呵地笑起来,转身离去,金灿灿地阳光给他的背影镀上了一层金边。   女孩站在原地想,原来他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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