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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散文

[原创]《美文》带给我的一个不眠之夜

2022-01-20叙事散文江湖一刀
订杂志在我,两个目的,一了解文坛,二消磨时光。订得不多,但差不多都看了,因为睡眠不好,需消磨的时光不少。临睡时,是11点。顺手抓一本新到的杂志,是2005年第1期《美文》。从贾平凹开始,读完大半,到凌晨1:30.时光被消磨了,睡意却没了。在……
              
  订杂志在我,两个目的,一了解文坛,二消磨时光。订得不多,但差不多都看了,因为睡眠不好,需消磨的时光不少。   临睡时,是11点。顺手抓一本新到的杂志,是2005年第1期《美文》。从贾平凹开始,读完大半,到凌晨1:30.时光被消磨了,睡意却没了。在床上辗转反侧近半小时,一直找不到入眠的意思。终于硬着头皮,向睡梦中的老婆告假,要起床写下这些文字。
                    平凹兄,请自重
                    开头看的是《贾平凹近作》,就从他说起。所以用这标题,没有丝毫不尊重、或哗众取宠的意思,只是记得他以前的一篇散文,好像叫《涵泊兄,请自重》。   不隐讳地说,平凹兄曾经是我的偶像。其原委,则是来自早年,读他的小说《浮躁》,散文《月迹》和“商州系列”,当然也包括那毁誉参半的《废都》。尤为重要的是,他和我,都是从农村走出的孩子,他和我,都有一种农民式的朴质。缘自骨血和精神里的东西,加以少年时的执着心念,对他的崇敬便延至今日。尽管,他近年来似乎有些沉寂。   开篇的《秦腔记》,是为他的新小说写的序(也或许是跋),从对棣花街的记忆开始,到“故乡啊,从此失去记忆”结末,语言的意味,一如既往地到位。总体感觉,没啥说的,一个字:好。让我感觉不好的,是后面的两篇。读后的感觉,想起那个成语,蛇足。两篇虽则短小,如盲肠,却如无用之物,坏了我的快感(阅读快感)。   一篇是《读吴克敬》,却没读出什么名堂,不外是一个不算传奇的“传奇”:吴从农村到了城里,由木匠成了作家,继而又“成了一家大报的负责人”。然后呢,对平凹兄仍一如既往地好。现在吴克敬要出书了,平凹兄写这篇“短文给予推荐”。吴的文章以前也读过一些,当期封二就有一篇,《鹅头也焗油》,写得有意思。平凹兄作为朋友推荐,道理上没错,但推荐文章单薄不说,没说到为文的点子上,感觉实在不怎么样,反倒有辱偶像的形象。   再一篇,是《在女儿婚礼上的讲话》。感觉更糟糕。女儿大喜之日,为人父母讲点话,是正常的。有一天我儿能够结婚(早晚会有这一天的),我也要讲,尽管可能不如平凹兄讲得好。但是我想,讲了就讲了,绝不至于非要报刊上发表。当然,如果讲得真是好得不得了,要发表其实也没什么的。问题在于,这个讲话,和一般的领导讲话没什么区别,和一般的应景之作,没什么高下,远赶不上当年的《读书示小妹生日书》。退一步说,这样的文章,真要发表,发在别的地儿,哪怕是更高级别的地儿,我觉得编辑要发,也无可非议。   问题是,这样的文章,平凹兄非要发,而且非要发在“贾平凹主编”的《美文》上,就有些过份了。大多数读者心中,《美文》还是很有品味的,而至少在我心里,平凹兄也还是很有些份量的。而这两篇小文的出现,实在说,让我有些败胃口。它总让人联想到某些官僚的作派。总不免“塞私货”之嫌。总让人想到那句有些不恭的话:名人放屁,都是香的。   要命的是,这屁不仅臭了平凹兄自己,还臭了他“主编”的刊物。也许有人说,那是别人的自留地,管别人种啥。道理也对,不过,只是一方面。往大处说,美文也是读者的刊物。至少,我花钱订了,是冲着平凹兄和《美文》的招牌去的。办刊的人,正如开店,顾客才是上帝,总不能只顾着自己寒碜,而不管别人恶心不恶心吧?   当然也知道,以平凹兄现在的名望,类似的文章,很多是不得不为。但是,为文之道,还是应当有所戒惕,有所敬畏的。而且,以平凹兄现在的名望,决不会是为着稿费,或名声。更何况,那样的短文,也不可能为他带来多少名利。因此,从读者的角度,从敬重的角度,真诚地说一声:平凹兄,请自重。   一如当年,他对“涵泊兄”所说的。
                 
  散文写到今天
                 
  首先得坦白,我没什么理论素养,对散文也缺乏系统研究,读也好,写也罢,甚至评议,更多只凭个人的感觉和好恶。入道的时候,所读所写者,多是传统的。后来知道,出现了所谓的“新散文”,尽管也有界定,也有解说,但先入为主的东西,影响了我的理解和接受。尽管也在小马哥和江南梅的两个“新散文”坛子里呆过,时间不短,耳濡目染不少,但对“新散文”这一概念,多少还是心存疑惑和不解。   因此下面的话,可能是胡言乱语。   《美文》没说他们是“新散文”,但我感觉到是。我说的“他们”,是指黄海和马叙。前者也在两个新散文坛子里呆,后者更得过“新散文”的年度奖。说他们是“新散文”的代表人物,或许不妥,但说他们两人的作品,有“新散文”的味道,大抵是不会错的。至少,这一期的《美文》,黄海的《城市》,马叙的《列车快要到达西安》,是“新散文”的写法。   这两篇读得最久,也读得最苦,可能也读得最不懂。恕我愚钝,甚至还可能是严重的误读。好在,可以先给自己找条退路。套用一下鲁迅先生的比喻,厨子做出了菜,我这食客在品尝了之后,发表一点“品后感”,也许还是可以的,如果食客味觉有问题,或胃口有问题,万望两位不要强行让这食客也做一两道菜出来。   实在地说,散文写到今天,实在觉得有些茫然,不知道还有什么可写的。尽管我知道,散文的精神当在自由,无拘束,无禁忌。尤其是这个思想曾饱受禁锢的国家,自由的精神显得更为可贵。但是任何物事,总得还是有一定的规范和规矩。散文亦然。一篇散文,动用了大量文字,总得表现出一定东西,读者费尽心思读了,总该能从中觉出一点意义或兴味。而且就我的愚见,那阅读的过程,总该是能让人觉得舒适、愉悦的。   读黄海的《城市》,感觉生活气息很浓,对城市的混乱,对青春的痛疼,都有深切的展示和呈现,都有深蕴的剖析和批判(当然,也许作者还有别的内涵,我所感觉到的,就这些了)。就此而言,很不错的,至少是我不能及的。不过,透过作者那种罗伯—格里耶似的叙述语言,我所感觉到的,更多的是一种空茫,面对充斥于视野的“物”的空茫,内心无所皈依的空茫。这或许(!)是作品过于内心化的结果(“新散文”特别强调的,好像就是语言的特别和感觉的特殊)。我不能说不好,只是觉得读来过于无趣。   无趣之中,接着读马叙。如果说《走在大雾之中》,还有些朦胧美的话,《列车快要到达西安》和《在宾馆住宿》两节,则是纯粹的无聊。甚至这两节的写法,都有类似处,都是在某种特别情景下(其一是列车停靠小站而自己有了“强烈的排泄欲望”而不得排泄,其一是住进宾馆而实在无事可干),无聊而无趣的观察,而且所观察的都是无聊而无趣的。诸如:“列车移过去时,我看到过如下事物:近处的四个人(一个女人三个男人)、三个人(三个小孩)、若干个人(有提着袋的、背着袋的,推着自行车的);以及远处的一排土窑洞、许多棵树……”,再如:“我在这一天反复看到了以下的那些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事:1108号房住进了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一对年轻的夫妻的1110号房离去了。楼梯口上来一位漂亮的女郎。1112号没任何动静。然后:那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从1108号房出来,1110号房住进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诸如此类。作者显得津津乐道而不厌其烦。但在这不厌其烦背后,除了对作者对语言的浪费和糟践感到“佩服”外,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意义(当然,完全可能是因为我的愚钝)。因此只好说一句,无聊。纯粹的无聊。   散文写到今天,非常迷惑。以为多了解一些会好点儿,不料更迷惑。风花雪月的东西,写得太多,不能写了。亲情友情爱情的,写得太多,不能写了。思想感悟之类的,好像又拼不过哲学家们,也没法写了。写什么呢?大多的散文作者开始写自己,写内心。这固然不错。不过,要让读者也能从中觉得意义,让读者能够觉得没白花钱、没白浪费时间,我以为,仅有这些是不够的。   写自己的,但不能仅仅是自己的。写内心的,但不能仅仅只是内心的。我确信一点:没有自己的人是可悲的,仅有自己的人则是可恶的,正如我确信:没有内心的人是可怜的,仅有内心的人是可耻的。   当然,这可能也是无聊的废话。好在我早已表明了自己的愚钝。
                 
  还有一些不得不说的话
                 
  对《美文》,还有些不得不说的话。否则,真就是如鲠在喉了。   从做刊物的角度讲(可能也是愚见),第一期应该给人好印象的,但是这一期看后,估计以后的11期,不会再看了。白送人也行,就算浪费了钱,但不能再浪费时间,不能再折腾自己的感觉。   早些年,《美文》还是竖排本的时候,订过一年。后来没订了,因为不习惯那种版式,那种读法(似乎有人说,那是传统文化的一个特点:让人在阅读时,不得不从上往下看,仿佛在不断点头)。自去年始又订,今年续订,但是明年,我想是绝对不会订的了。   原因当然不止以上所说。   内容实在让人大跌眼镜。几个专栏,没一个能抵得上去年朱增泉的。依次看了,觉得内中仿佛有着某种交易。名气挺大的几个人,栏里的文章,却实在让人无法恭维。尤其是那写海外名家的,写编辑生涯的,真不知他们还能写几期。不知道是照顾情面,还是别有阴谋(原谅我在失望之极说出的这个词语,因为它可能不够准确)。作为“重要的看点”的专栏尚且如此,垫底的那些篇什,可想而知。不说也罢。   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整本“美文”的错谬之多,实在与刊名不配。当然,我所说的主要是校对。《歪嘴和尚念经》一文中,有好几处断句都有问题。而类似的错误,不说比比皆是,至少还有好几处,恕不一一列举。有的错得很醒目,让我这样愚钝的眼睛,也能不费劲儿地一眼看出来:毛泽东的“俏也不争春”,居然可以错成“悄也不争春”。这还不算经典。最经典的是去年有一期,错得更离奇。发的是晓雷的散文《浴火与花妖》,目录和正文都这题目,但是很不幸地上了封面,而一上封面就错了,错得让人乍一看,以为拿到了黄色小说。因为那封面印的是:《欲火与花妖》。   也许有人说,校对错了,不算什么大事。有道理。再往远些说,还能锻炼读者识别错别字的能力呢。只不过,这情形让我想起读盗版书的情形来。可惜我所读的《美文》,好像并非盗版,至少,所花价钱,不是盗版的价钱。   作者在写文章时,尚且能够自觉追求“字无可削,句不得减”,一本刊物,一本以“美文”标称的散文刊物,自当以此为约束。若是《美文》字号小,容量大,编辑看不过来或看不真切的原因,倒是有一愚钝的建议:增大字号,减少容量,少塞私货,少顾人情。   如此,像我这样远离的读者,也许会少一些吧。
                 
  后记
                 
  这篇文字写到这里,已近早上五点。老婆为我的晚睡,愤怒地抗议到了另一间卧室睡觉。而我,虽然说完了自己想说的话,心里仍然不爽。因为,一要考虑如何向老婆告罪致歉,二要考虑明天如何工作上班。一时间无法找到睡意。而且估计,至少在夜色再次来临之前,我是再难入睡的了。   我不知道是该感谢,还是愤怒,是欣喜,还是痛苦。
                 
  2005.1.18.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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