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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散文

互为局外

2020-09-17抒情散文青衫子
去酒店之前,他站在一家衣服专卖店外等我下班,面前地上摆放三只红兜,里面装有从超市购买的烟酒;左手提一兜药,说是给别人捎的。我半认真半开玩笑地问他,酒量怎么样?他眯眼笑说,一般吧。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像淘气大爷。    淘气大爷是他父亲。农闲时喜

去酒店之前,他站在一家衣服专卖店外等我下班,面前地上摆放三只红兜,里面装有从超市购买的烟酒;左手提一兜药,说是给别人捎的。我半认真半开玩笑地问他,酒量怎么样?他眯眼笑说,一般吧。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像淘气大爷。    

淘气大爷是他父亲。农闲时喜欢用土枪打野兔子,打来自己炖了就酒,一家人打牙祭,有时也给我们家送一只解解馋。那个年月,除非家里来亲戚,家家户户很少吃肉,河鱼、麻雀、知了猴都被当成盘中美味。    

他在弟兄姊妹中排行老大,送兔子的差事每每落到他身上,他似乎很乐意干这差事,每次进门总是扬起手中的兔子大声喊姑奶奶,稚气中透出几分豪爽。奶奶挪动小脚出来,脸上绽开一朵花儿,说是俺小军呀,长这么高了……    

母亲把野兔收拾干净早早炖上,中午从地里回来再炒几个家常青菜。吃饭时小军紧挨我坐着,腮帮子一鼓一鼓地,间或停下来回答奶奶和母亲的问话。我被兔肉里面的铁砂子硌了牙,吐到桌子上,黑乎乎的,从这边滚到那边。小军咧嘴指着自己的牙笑着说他也被硌过。饭后,他把捡出来的铁砂子归拢到一起,用水洗净,装进兜里,说拿回去还能用。在他的描述中,我想象着那些铁砂子和火药被灌进枪管,小心塞实,淘气大爷肩扛长枪,后面跟着小军,狗在前面撒欢引路,一声枪响……    

我一直向往打猎,所以很喜欢去小军家走亲戚。可惜一次枪也没打过,只是和小军玩儿。具体玩儿了什么现在记不清了,隐约记得小军骂过脏话,他骂脏话时一脸坏笑,我不清楚他眯缝着的小眼儿是否真见过那些脏话后面的实质内容,相对于下流,我更愿意相信那是一种粗糙的乡野性启蒙。    

小军有好长时间没来送兔子,我也很少见到他。母亲说淘气大爷得了脑中风,拄上了拐。我半晌没言语,不知道对这件事如何应答,像是遇到一道难解的几何题,不知道从何处下手,来划一条辅助线,将淘气大爷短了的那截腿给接上。    

大树倒了,小军成了大树。他辍学后成了一个地道农民,同母亲一道把家扛起来,举债治病,自己成家,妹妹外嫁,弟弟当了上门女婿。    

我则继续读书。初三复读时,我遇见了她。她学习好,性格活泼,娇小漂亮,班上有好多男孩子喜欢她,我也暗恋了她好久。一个冬天的早晨,我看到她从女生宿舍出来,披一件枣红色棉衣去上厕所,头发蓬松凌乱,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我狠狠心给她减了20分。上课之后,她又满脸鲜然,自然而然地成了满分。    

后来经过她们村时,我常常想起她。她也是郭庄的,和小军同村,离我们村有十多里路。在遇到她之前,郭庄在我写的作文中被称为他们村,这个他们是指小军一家。    

过年时候小军和他叔来我家拜年,我偶尔会碰见,同小时候相比,我们之间的话明显少多了,一种无法言明的东西拉开了彼此之间的距离,似乎没有一条有效的辅助线可以将这种分别给予接济。有一次,我漫不经心地问起那个女孩子,他叔说那孩子她们家在村里独门独户,后来考上学去了外地,很少见到;说那孩子挺懂事,见面叔叔大爷的嘴挺甜。我静心听着,想象着她叫人时的乖巧样子,连同那个冬天的睡眼朦胧。小军木然听着,烟雾偶尔将他的面容隔开,像一个局外人,不是像,是是。人生的某些分别像一个个局,他去了左边,我去了右边,彼此参照,互为局外。    

毕业之后我在县城工作,偶尔骑自行车从她们村外经过,我常常希望能出现奇迹,看到她的身影在村口出现,结果一次也未能如愿。远远地,我看见淘气大爷趔趄着身子在家门外蹒跚挪动,身前身后没有狗,没有庄稼,没有风,没有鸟雀从空中掠过,一杆枪换成了木拐杖,阳光下闪着温和的光,令我瞬间陷入迷茫,怀疑小军说的兔子精是不是真的会显灵。    

老闫说你那哥哥没事儿吧?我说没事儿,他喝得不多。老闫说他怎么走,我说打车。夜里近十点,南环路上大货车扯着嗓子呼啸而过,一束束灯光忽明忽暗,交织成一只杂乱的网。小军走在暗处,手里提一瓶席间喝剩的白酒,被灯光、噪音和灰尘缠住,像一尾孤单来去的鱼。    

用一尾鱼来形容一个农村男人似乎有点不太恰当,小军的形象和一尾鱼给人的印象相距太远——他没有鱼的活泼、自由,更像一截风干中的走木,新换的一身衣衫并未起到太大作用。    

宴席上,老闫自告奋勇坐副陪,不停地举杯敬酒,用一些道听途说的国家大事、咸话淡话将席面撑得满满的,试图通过这些东西帮小军把麻烦事摆平。    

小军应我嘱咐,酒不多喝,菜不多吃,话不多说,不停地转来转去,倒茶满酒侍候局儿。对于这种“局儿”,小军是惶恐的,某种距离成就了这种惶恐,而麻烦事儿的结局未卜加剧了这种恐惧的程度。    

麻烦事儿是小军读高二的儿子惹下的,未经班主任同意私自离校5天去济南游玩,被勒令回家。儿子的莽撞成就了一个局,在这场博弈中,家长付出代价,要给足学校面子,得找人,摆酒场儿。电话中,他叫着我的小名,一通嗟叹之后,把这件差事派给我。    

我一番周折把人约好,酒店单间订妥,领他去超市购置烟酒。收银台前,他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白色薄膜塑料袋,取出一卷百元面值的钱展开,说怕湿了。手特意洗过了,是一双纯正的农民的手,有着那种手所具有的典型特征,那些特征和白色的塑料袋、鲜亮的人民币一起,形成一种粗夯组合,递到女收银员的手里——那只手白皙、纤细,与青春的身子、得体的制服、严谨的动作连接一起,与他形成鲜明对比,在这种对比面前,我心有戚戚,某种熟悉的东西在心下涌动着,被超市里的冷气、声音、画面塑造成一只面无表情的皮囊。    

阳光下,这只皮囊引领着他穿街过巷,与一些人坐下来,消除麻烦。    

我被酒充盈着,被菜充盈着,被冷气充盈着,被墙上的字画充盈着,被一些咸话淡话充盈着。某个档口,老闫指示小军说,你去给班主任敬杯酒,哎,你直接坐班主任身边去,好好唠唠。小军木讷地站起来,乖乖端了酒杯坐到我和班主任中间,在我的点拨下用三杯酒向班主任表达感谢、歉意和恳请。老闫及时敲边鼓,唉,就一个孩子,几亩地,几头猪,你看看,累成嘛样了,才45!    
姑奶奶, 家常, 腮帮子, 野兔子, 专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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